华南-北投紫云凤景湾-钢筋、泥水劳务二期招标公告
华南-北投紫云凤景湾-钢筋、泥水劳务二期招标公告
北投紫云凤景湾二期钢筋、泥水分项工程劳务分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须知
二、评标办法
三、投标注意事项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分包合同
七、分包分供廉洁诚信经营承诺书
八、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须知
【公司总部招采部业务监督电话:0591-********】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投紫云凤景湾项目
招标项名称:北投紫云凤景湾二期钢筋、泥水分项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编号: cscec230*****776
工程地点: 广西贺州市光明大道辅路与南环路交叉口
工程内容:北投紫云凤景湾项目二期钢筋、泥水分项工程劳务分包 。最终工程规模及内容以上级部门及招标人确定为准。
招标概算金额:1330万元(不含税)【招标概算金额视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概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联系人:招标项目招采岗位联系人:何程,电话:157*****009,地址: 广西贺州市光明大道辅路与南环路交叉口 ;分公司招标采购部联系人:钟菁琳,电话:186*****3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光浩国际中心A座27层EF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 根据承包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变更单及技术核定单等图纸文件范围内的所有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工作。
(4)工作内容:北投紫云凤景湾6#~8#、9#~13#、15#~17#、S2商业裙楼及剩余地下室(详附件 地下室分界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钢筋、泥水分项工程,详细内容以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施工范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按图纸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技术规程规定施工。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在承包人指定处,否则承包人按分包结算造价的2%从分包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招标范围进行局部修改,分包人无异议,并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索赔。
(5)工期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与规定、图纸设计以及承包人的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等要求,各类标准有不一致的以最高标准为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工程价款支付:1、地上主体结构工程按形象进度每完成十层计量一次,屋面构架层完成计量一次”,节点支付比例70%,其中农民工工资按月付30%,余40%达到节点后支付,主体封顶并自验收合格,付至80%;整体项目完工付至85%,项目部完成结算初审报分公司3个月内 付至初审金额的90%,审核定稿后6个月内付至97% 质量保修期满付至100%; 2、地下室主体完成正负零,计量一次并付至70%。具体详招标文件合同内付款条款。
(8)投标人中标后应签订《分包分供廉洁诚信经营承诺书》。
(9)其他分包类要求
①水电费、垂直运输、脚手架等零星配合费用,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②投标含税综合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发/承包人提供材料外所有辅材费),机械费,运输费,劳务管理费、各项税、费、工人劳保用品费,保险费,工伤医疗费、风险费、进出场费、赶工费、安全生产措施费、雨季用品费、办理各种相关证件、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完成分项施工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要求的一切费用。本价格还包括分包人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不因承包人施工工艺、工序变化而变化。合同范围内一律不发生零星用工、不计取计日工。
③投标人中标后的施工人员工装【春秋装 168 元/套、夏装 140 元/套】、安全帽等零星物资,由承包人公司统一管理、配置,按公司管理规定实行领料制度,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④合同约定外的分包人临时用工工日费用:技工含税260元/工日,普工含税200元/工日,需办理现场签证单,经承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后作为工程款一支付。
⑤激励措施:本招标文件合同内付款条款为B、C级分包商付款比例。A1 级分包商付款比例高于 B 级分包商 5%以上;A2 级分包商付款比例高于 B 级分包商 2%以上;A1 级分包商付款比例高于 A2 级分包商 3%以上; A1、A2 级分包商承担局重点工程项目施工任务时,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0%。
3、投标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事宜:投标人在回标截止时间之前向公司财务资金部指定账户转账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凭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投标。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需由参与投标的法人单位名义缴纳。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凭上述收据至项目部按规定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款等相关事宜联系人:何程,联系电话:157*****009;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账户号:7559 3386 3810 3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备注:(须在银行转帐单备注栏写明用途为北投紫云凤景湾二期钢筋、泥水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
以下情况可免缴本招标项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必须上传相关凭证):
①中建海峡公司最新名录内A类分包分供单位;
②已在中建海峡公司总部缴纳10万元年度保证金/保函的分包分供单位;
③已在中建海峡公司或中建七局缴纳年度履约保证金的分包单位,参加分包招投标活动的。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②若拟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要求签约(另行议标除外);
③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④经查实,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⑤经查实,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招标文件领取事宜: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领取招标文件,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一经报价即认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已作出实质性响应。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①招标文件的答疑:如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对内容有疑问,要求澄清和解答的,均应在距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招标人应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②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的,则视为无效标。
(4)投标文件递交事宜
①采用云筑网电子投标。
②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电子投标的,可申请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要求:密封文件壹份。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光浩国际中心A座27层EF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评标:
(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拟选出1名投标人进行分包(如选2个及以上,应明确划分各中标人分包范围及工程量,中标人按照最终排名顺序享有优先选择权),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合理低价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具体由招评标小组在开标会上商定。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中标人在中标后拒签合同;
②中标人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 年 月 日
二、评 标 办 法
(一)、评标依据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评标办法
(二)、评标小组
1、评标小组成员:略。
2、小组成员负责根据评标办法及标准开展开标、评标工作。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三)、评标原则
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突出质量优先、合理低价、综合实力较强、信誉度高的原则。
(四)、初步评审
有效投标人数量须满足 2n+1,当 n≥3 的时候,有效投标人数量满足 n+3 即可,否则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中标单位数量为“n”)。
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必须核实缴纳情况)。
2、未在投标截止期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
3、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的。
6、投标人或其成员不正当地影响评标工作的。
7、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8、投标人ip重复、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
9、招标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详细评审
1、唱标:以云筑网填报数据为准。
2、排名: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汇总后,按投标报价总价由低到高进行综合排名。
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时,按其年度供应商考评评级高低优先排序,若仍相同,则再按具有绿色节能环保材料设备、工艺工法的投标人同等条件优先排序,若仍存在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而无法排序的,则再以云筑网显示的该投标人投标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1)、招标概算金额(见招标公告)视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概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经评标小组评审确定后,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小组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招标概算金额(见招标公告)10%的,该投标人必须缴纳该总价的10%作为低价保证金,且提供低价履约承诺书,如果不响应,则该投标人的报价视同异常,取消中标资格。
4)、经以上评审,有效投标人数量仍须满足 2n+1,当 n≥3 的时候,有效投标人数量满足 n+3 即可,否则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中标单位数量为“n”)。
5)、废标后重新发起招标,需经调查核实后,视具体调查核实结果决定是否准予原投标人参与新发起的招标投标。
(六)、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最终按照排名顺序拟定有效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单位,具体中标候选单位数量由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单位经定标审批后作为最终中标单位。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其他事项
1、评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有违规、欺诈行为的,经核实,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自身未响应招投标要求及未能中标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与招标人无关。
3、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范本即实际签约合同范本,双方均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更改合同内容。
三、投标注意事项
1、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联系招标人,以便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能予以解释。
2、招标人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中标,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做任何解释。
3、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项的分包条件均已了解,投标即认为已详细了解。
4、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察时,投标人应提供便利条件。
5、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内容(云筑网需上传扫描件PDF文档)
1)投标文件封面(规定格式,附后)
2)投标函(规定格式,附后)
3)投标承诺书(规定格式,附后)
4)投标报价表(规定格式,附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规定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二、投标文件的格式:
1)投标文件应是A4纸编制。对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不得予以修改内容。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和盖章。
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采用云筑网电子投标时,应在附件处上传完整投标文件扫描件。
2、采用纸质投标文件时,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的封装中,包封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应不迟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将拒绝并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5、确保云筑网报价与投标文件扫描件报价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评标小组成员现场评审结果为准。
合同编号: *********(2020)06LW06-**
北投紫云凤景湾项目二期
钢筋、泥水分项工程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ZJHX2023版本)
清单模式
工程承包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承包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分包人): 有限公司
一、鉴于分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承包人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分包人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承包人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北投紫云凤景湾项目二期钢筋、泥水工程劳务分包
分包工程地点: 广西贺州市光明大道辅路与南环路交叉口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本工程范围内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钢筋、泥水分项工程,具体以经审批、变更后的施工图纸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泥水分项 等为完成该项目的一切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分包人需提供完整的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分包人承包的工作范围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变化,实际工作范围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本工程分包范围进行局部调整,分包人无异议,并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索赔。
(2)本合同未约定但是按照常规属于分包人实施的工作,分包人应积极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合同外施工、承包人指令、零星施工等。
二、分包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不含税单价合同,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整;价税分离为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元,税率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即税率上调或下调,结算价相应上调或下调(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除外,比如疫情期间国家税收政策)。双方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额(实际开票税额)。
分包人同意以承包人提供的房源来抵付本分包工程款,抵付价格以 为准,抵付总金额为本分包工程造价的 %,在每次进度款支付时按比例抵付。
分包人保证钢筋目标节约率为5%,节约率=(甲方按照平法规则计算钢筋量-乙方签收并实际使用钢筋量)÷甲方按照平法规则计算钢筋量×100%。若节约率大于目标节约率,甲方按照乙方签收并实际使用钢筋量,每吨另外奖励**元;若节约率小于目标节约率,则按甲方审核的现场下料单钢筋量的100%结算,且承包人处罚分包人低于目标节约率部分钢筋材料价的50%,材料价格按内部采购价计,该项处罚由甲方从乙方进度款或者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抵扣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无论何种情况,乙方结算量均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量。
三、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3年 9月 30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分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本合同签署后,承包人现场的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5年 3 月 31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540天。
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及业主进度节点要求,施工过程中不因赶工期进行相关费用的增加。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 。(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合格的,需明确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罚则。)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分包人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
5.招标文件
6.本合同专用条件以及附件
7.本合同通用条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0.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2.承包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
13.承包人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总承包合同文件相关内容。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增值税发票
9.1分包人属于以下第 种企业:
(1)微型企业 (2)小型企业 (3)中型企业 (4)大型企业
9.2分包人属于以下第 种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9.3 分包人提供以下第 种发票。
(1)提供税率为 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税率为 3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4分包人在向承包人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与承包人确认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累计付款比例达到结算款的97%时,分包人需提供对应结算款100%的增值税发票。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分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5若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承包人不能认证、抵扣的,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承包人损失。
因分包人原因导致销项发票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假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一切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9.6如果承包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分包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9.7若分包人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承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9.8若承包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分包人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9.9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承包人企业名称: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
银行账户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
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自贸试验区内) |
电话: | 0591-******** |
分包企业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银行账户: | |
开户银行: | |
地 址: | |
电 话: |
十、合同的生效
10.1合同订立地点:福州市马尾区 。
10.2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包括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 / 份,分包人执 / 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承包人:(盖章) 分包人:(盖章)
分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
2.工程概况
3.工作内容
4.合同工期
5.质量标准
6.承包人权利及义务
7.分包人权利及义务
8.技术资料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10.材料及设备管理
11.检验、验收及完工
12.工程保修
13.合同价格
14.期中结算及合同价款的支付
15.变更
16.索赔
17.合同价款结算
18.违约
19.合同的解除
20.担保及保险
21.争议
22.不可抗力
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4.函件送达
25.其他
1.1 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的整体工程开发单位,即项目业主。
1.2 监理:指建设单位聘请的整体工程的监理单位。
1.3 工程承包人(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被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劳务分包人(分包人):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 总包合同: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6 整体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1.7 整体工程质量奖项:总包合同中约定整体工程需取得的质量奖项。
1.8 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
1.9 实际完工日期:完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完工日期。
1.10 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指承包人为实施其整体工程租赁、搭设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且搭设时间仅限于承包人为完成主体工程所需时间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
1.11 合同价款: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并依本合同约定调整后的价格。
1.12 罚款:本合同中所称“罚款”,性质皆属“违约责任”。
1.13 日、天:本文所述之“日”、“天”均指日历日。
1.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并唯一具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最终确认权。但任何签认用工、洽商变更须符合本合同及承包人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否则承包人有权不予认可。
1.15 分包人现场代表:指分包人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6 项目部:承包人委派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本项目的临时机构。
1.17 过程计量:指根据本合同具体规定,由分包人提出并经承包人审核认可的月度或节点已完工程量。过程计量只是过程付款的凭据,不作为双方本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
1.18 最终结算:指分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按本合同约定方式确定分包人最终工程价款的书面凭证。
1.19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
1.20多层及中高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
1.21低层住宅(洋房及别墅):一层至三层。
1.22 竣工验收:指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完毕。
1.23竣工结算:指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完毕并且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结算办理完毕。
2. 工程概况具体见合同协议书中所述。
3. 工作内容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分包人并应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附件中所述。
4. 合同工期4.1 开工
4.1.1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4.1.2 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承包人现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一致,分包人均已在投标中考虑了该项风险,不得再就此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4.2 阶段工期
4.2.1 分包人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报送本分包工程进度计划,该计划应满足承包人整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该计划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具备合同约束力,分包人必须遵守该计划中关于本分包工程的阶段工期及完工日期的要求。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之外,承包人无义务对分包人工期提前的行为予以奖励或支付任何补偿。
4.2.2 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提交阶段、时段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但承包人对月及阶段、时段等过程中施工计划的任何批准不视为允许改变总工期,不得作为分包人提出工期延长及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
4.3 工程完工及延期
4.3.1 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约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顺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过验收。
4.3.2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开工或造成关键线路工程的工期延误,分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承包人,并附上相应的证据资料。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按承包人批准时间顺延阶段工期或总工期,但分包人无权要求因工期延长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增加。若本条所述审核需建设单位审批的,则以建设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4.3.3 除本条所述原因外其他情况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分包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不影响本分包工程工期,也不涉及任何费用及利润的增加。
4.4 违约责任
4.4.1 在施工期间,若承包人认为分包人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安排赶工措施,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由此发生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4.4.2 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承包人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可单方面减少分包人施工范围或工作内容,另行雇佣第三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应付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无须通知分包人或征得分包人同意,扣除金额为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额。
5. 质量标准5.1 质量标准及奖项
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规定,认真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或专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约定质量奖项的验评标准。
5.2 返工、修理及整改
5.2.1 无论分包人施工工程是否已通过验收,当承包人或监理发现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派驻承包人代表可要求分包人返工,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并非分包人原因造成,否则分包人应按承包人代表的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2.2 若整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奖项未达到总包合同的要求,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此类影响并非分包人原因造成,否则分包人应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返工、修理和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3 违约责任
5.3.1 若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后24小时内,分包人不能对缺陷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分包人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或专用条件约定期限24小时后雇佣第三方进行修补,并直接从分包人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扣除金额为承包人与返工、修理或整改的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和承包人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无须通知分包人和征得分包人同意,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5.3.2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分包人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承包人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按本合同第18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 承包人权利及义务6.1 派驻承包人代表
6.1.1 承包人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的约定责任,履行本合同条款。其权限包括: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承包人管理职责,对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分包人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分包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6.1.2 除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书面确定具有详细权限的代表人外,任何人超越权限的签字及行为均不发生效力,不对承包人产生任何约束力。具体权限详见附件。
6.2 总包管理职责、权限
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分包人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分包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6.3 现场施工条件的提供
6.3.1若承包人需提供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则承包人仅负责在其整体工程工期计划注明或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内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分包人不得因自身施工便利要求承包人延长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的搭设时间。
6.3.2考虑到需配合现场其他分包工程施工,承包人不承诺专为分包人提供任何设备及周转架料,分包人也不得因承包人不能完全满足分包人关于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的要求,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赔偿。
6.3.3承包人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并提供进场材料临时堆放地点。
6.3.4承包人还应负责向分包人提供除本款第1项所述的施工所需工作面。若因承包人提供工作面不及时导致分包人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分包人可按本合同第4.3.2条约定办理工期顺延,但不得就此提出任何经济索赔或费用补偿。
6.4 支付工程款
6.4.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6.4.2 分包人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承包人应当自分包人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并协助分包人办理因本项目引起的融资业务。
6.5 诚信管理
承包人应当及时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6 其他
6.6.1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
(1)测量定位。
(2)沉降观测。
(3)检查和验收。
(4)提供(非)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6.2承包人其他权利义务包括:
(1)沉降观测、检查和验收。
(2)承包人应于施工前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分包人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3)承包人有权根据分包人违约的事实依据对分包人直接下达处罚通知单,罚款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
(4)承包人应提供水源、电源及材料机具维修场所。
(5)承包人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及上料平台等,以保证施工工期和技术需要。
7 分包人权利及义务7.1 派驻分包人代表及管理人员,具体权限详见合同附件。
7.1.1 分包人现场代表全权负责分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代表分包人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其权限包括且不限于签认现场用工、洽商变更、经济签证、中间计量、收款、结算、保修、文件签署等事宜。分包人必须按项目施工要求及承包人的项目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表,经承包人书面【待讨论】同意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承包人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分包人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负责代表分包人实施分包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管理工作。
7.1.2 分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若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要求,则分包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分包人须事先向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承包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
7.1.3 如果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认为分包人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分包人应在5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承包人批准后更换。如分包人在5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承包人满意,将被视为分包人违约,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分包人的违约责任。
7.2 工程施工
7.2.1 分包人需服从承包人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遵守承包人公司及项目部管理制度,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2.2 分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送劳动力安排计划,并按本合同约定的阶段工程分别注明各工种最低人员数量。该计划一经承包人审批确认,即成为具备合同效力的文件。若分包人怠于报送该计划,承包人可单方通知或分阶段通知分包人其关于劳动力数量的要求,通知送达后,该要求即对分包人具备约束力。
7.2.3 若分包人人员不足最低数量要求时,承包人可自行安排劳动力工作直至分包人调配足够劳动力之日止,并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无须分包人同意直接扣除相应费用,且分包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2.4 分包人连续三十天不能满足上述人员数量要求时,承包人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其按合同第19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2.5 分包人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7.2.6 分包人应及时清理现场丢弃的垃圾至承包人指定堆放地点。
7.2.7 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协调的工作面按工序进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损坏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成果,否则需按承包人与其他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价格予以赔偿,并承担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7.2.8 分包人工作应满足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工作中的相关合理要求,如与其他分部分项(专业)工程施工相关的留孔、补洞、预埋、修补等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本合同的合同价格的单价或合价中已包括此类的交叉、配合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并且因配合工作对施工工期的影响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内,不因此顺延工期。
7.2.9 分包人应严格依照本合同及承包人指令施工,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若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直接向分包人发布指令,分包人应立即报告承包人,经承包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调整合同价款,不计任何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3 成品保护
在本分包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前,分包人对自己完成的工作有责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成品损坏,其责任和修复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7.4 临近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保护
分包人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设备、构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等的保护工作。若此类建筑、设备、管线及道路发生了损坏,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其已尽到保护义务,否则因修复损坏及因此发生的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7.5 人员
7.5.1 分包人应解决其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问题,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7.5.2分包人应与其使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保证工人持有上岗证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应约定工资标准及支付时间,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复印件(包括备案资料)交承包人备案。分包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若分包人违反法律规定不予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应自行承担因此导致工人提出的赔偿,及因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承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扣除金额为承包人实际支出金额,无须通知分包人或得到分包人同意。
7.5.3分包人应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服从及当地区县相关部门对农民劳务实名制的规章制度,实现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遵照公司项目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
(2)负责本单位在中国建筑云筑劳务平台上的信息维护。
(3)负责本单位务工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对务工人员的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常用银行卡等)进行采集、核实,编制花名册,根据劳动力变化情况及时更新花名册,并及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4)分包人应该在进场施工前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政策与其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同时劳动合同签订率应为100%。
(5)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送项目部备案。
(6)负责组织好工人参加入场教育、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7)负责本单位务工人员进退场工作,组织务工人员办理进退场手续。
(8)严格执行项目部门禁考勤管理,务工人员必须实名刷卡进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出勤情况以门禁系统考勤数据为准,根据门禁考勤数据编制工资支付表。
(9)负责将务工人员的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至本人,并阶段性的与务工人员工资结清,结清务工退场人员剩余应得的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并将务工人员工资通过银行“公转私”到务工人员个人账户。分包人每月要把所有“工资支付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和转账凭证送至承包人备案。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分包人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承包人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承包人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建设单位、监理、承包人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时,承包人无须通知分包人或征得分包人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0)负责本单位务工人员考勤的记录及农民工工资结算确认工作,并每月将“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原件(盖分包单位章)送承包人备案。
(11)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分包人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承包人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承包人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建设单位、监理、承包人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时,承包人无须通知分包人或征得分包人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分包人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若分包人违反以上(1)-(11)条款拖欠工人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额的双倍进行罚款,并直接从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7.5.4 分包人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前,须向承包人出示并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出省(市)务工许可、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向承包人递交相应的复印件。每月3日还须提供上月的分包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若不按本条约定提供相应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承包人可拒付当期工程款直至分包人补足相应资料。
7.5.5 分包人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8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例则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罚款。若因分包人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8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分包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分包人应对进场工人进行简易体检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为从业人员办理暂住证,确保无犯罪人员。严禁包庇窝藏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如违反本规定的,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准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在本项目如发生打架斗殴应及时制止并报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理,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部门处理;分包人施工人员若在工地赌博及斗殴,参与人员无条件退场。
7.5.6 其他约定:因分包人实名制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承包人在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中被扣分罚款的,由分包人承担罚款费用且应积极整改到位,并承担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7.6 免除承包人责任
分包人应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实施、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
(1)任何人员的伤亡。
(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3)由于分包人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
如分包人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承包人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分包人自愿按专用条件约定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承包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等。
7.7.禁止转包
分包人严禁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承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根据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索取赔偿,担保金额不足以承担承包人损失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不足部分。
7.8 其他
(1)分包人应教育工人严禁偷盗行为,若发现分包人工人偷盗承包人项目部或其它班组材料、机具等,每人次按分包人人员所偷盗材料价值5倍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并将当事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分包人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3)若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后,总包、监理、建设单位因种种原因未及时验收或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进度不满足要求等,导致建设单位拖延对承包人付款,则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亦相应拖延;分包人不得停工、怠工,承包人视情节轻重,有权扣除相应款项。
(4)分包人必须保证本工程资金充足,专款专用,承担本工程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不得出现因劳务纠纷到政府机构上访事件,否则承包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5)分包人必须遵守承包人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须符合承包人CI标准的要求,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满足所有工人都统一工装,分包人员的服装、安全帽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其中,分包人员的工装、安全帽等零星物资,按公司管理规定实行领料制度,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8 技术资料
8.1 图纸
承包人按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及数量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图,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分包人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
8.2 技术交底
施工前,分包人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承包人要求施工工艺施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进行检查。
8.3 施工方案
8.3.1 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承包人报送其编制的施工方案,并根据承包人审定的方案进行施工。若分包人未按时报送,则承包人自行编制并通知分包人后产生合同约束力,分包人应遵照执行。
8.3.2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修改施工方案,分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8.4 完工验收资料
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在验收前十天,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和完工资料,包括: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的原始技术资料。
(2)提供办理工程完工图的数据与资料。
(3)分包人提供资料数据并配合承包人做好完工验收各项资料,资料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4)其他。
8.5 违约责任
分包人应随施工进度,按承包人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施工资料至承包人,如有关资料上报不及时或不完整,承包人有权暂停办理工程结算,直至分包人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
9 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9.1 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分包人应严格遵守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方案,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取得承包人审批同意,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配备足额、专职的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2 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
分包人应按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分包人应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件的相应责任及费用,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承包人及有关部门,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分包人首先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
9.3 安全生产
9.3.1 分包人应与承包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除非分包人举证证明其已按规定实施了防(保)护措施,否则所有有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9.3.2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9.3.3 若承包人授权人员要求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予以拒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分包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授权人员的要求或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却不予拒绝,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分包人承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9.4 安全设备及要求
9.4.1分包人应为工人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劳保用品和安排安全措施。配备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应通过安全防护性能测试,符合有关规定,否则不得使用。未按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的,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罚款。
9.4.2 分包人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进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如有违反,按照承包人管理制度处理;因施工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全部承担。
9.4.3 分包人人员在进行高空施工时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及人身保护措施,遇有同一作业面上立体交叉时,作业人员在垂直方向不得交叉作业。如有发生此类安全事故,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赔偿责任。
9.4.4 承包人认为分包人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分包人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承包人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9.5 噪声及扬尘
9.5.1 工程实施全过程,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的环保要求,避免噪声扰民并严格控制粉尘污染,如有社会投诉或因为粉尘污染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分包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5.2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并负责解决出现的扰民及民扰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分包人不能平息事件,则由承包人解决,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由分包人承担(非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扰民事件除外)。
9.6 排污
分包人因生产、生活造成的废弃物、污水等应按照承包人要求的指定地点堆、排放,如有违反,按承包人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9.7 防火、防电
在施工过程中,分包人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电源、电线的摆放与连接安全,严防发生火灾、触电事故。施工现场严禁有明火,现场施工人员不准吸烟,避免明火。如需明火施工,需提前到承包人处办理动火证。施工现场要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若分包人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发生一切火灾事故,应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政府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8 体检
分包人进场施工人员须有一年内的体检记录,确保身体健康,无突发性及传染性病史。否则,因此导致的职工健康、安全或疾病事故等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9.9 其他
若专用条件或承包人现场管理制度有更为详细的规定,分包人应遵照执行。
10 材料及设备管理10.1 辅材及中小型机具
10.1.1 材料、设备进场的时间及程序
分包人应及时组织符合本合同约定、施工生产需要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工程需要的材料进场,分包人应遵守承包人材料进出场规定和其他材料的相关制度。原材料购买前七天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样品,并按经承包人确认的样品采购材料。
10.1.2 提供材料的产品资料
分包人应随进场材料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否则,承包人将拒绝材料进入现场。
10.1.3 材料的质量与检测
10.1.3.1 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应按工程所在地的检验试验规定自行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承担材料检验试验的全部费用。检验试验结果收集整理后随完工资料移交给承包人。
10.1.3.2 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整体工程所用材料的材质、颜色、外观、性能配套。
10.1.3.3 不论分包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经过承包人检验,均不减轻分包人的责任,承包人也不对其检验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10.1.4违约责任
10.1.4.1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承包人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施工。否则,承包人将视为分包人擅自降低材料标准而违约,分包人将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要求改正的,应立即改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若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分包人应负责赔偿。
10.1.4.2因材质不配套或材料进场不及时等特殊情况,承包人可自行采购分包人分包工程范围内部分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发生的费用按承包人的采购价(依承包人采购合同确定)从分包人工程当期付款中扣除。
10.2 承包人供应材料
10.2.1 计划
10.2.1.1 分包人若需使用发/承包人供应材料(具体材料规格及数量见专用条件约定),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报送需求计划给承包人,该计划应包括材料的需求数量。承包人按专用条件约定审核确认后,该需求计划生效。除设计变更外,承包人仅按该需求计划的材料种类及数量提供,但该计划并不作为分包人完成实物工程数量的依据。设计变更所需发/承包人提供材料在承包人通知分包人后三日内报送需求计划。
10.2.1.2 分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十五天报送详细的需求报告,以确保承包人及时供货给分包人使用。因分包人计划或报告提供不及时导致发/承包人提供材料不及时,由分包人承担相应的工期责任及相关损失。
10.2.2 使用
10.2.2.1 在施工过程中,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到场后即由分包人专职材料人员负责验收,承担保管、保养、维护等责任。发生的卸车、清点、保管、保养及维护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10.2.2.2 承包人对现场使用的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有优先的占有控制、管理权,如发现分包人浪费材料、损坏设备,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支付违约金。现场剩余的材料及废料由分包人负责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并及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乱放。
10.2.2.3 施工中如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有节约,则剩余材料应由分包人分享,具体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确定。若分包人使用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超过承包人审定的需求计划,其超过部分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按承包人采购价(依承包人采购合同确定)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0.2.2.4 分包人严禁擅自使用承包人物资,同时应严格遵守承包人各项物资管理制度,进出场物资必须先向承包人申报,待承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或退场。擅自使用的,除返还原值外,还应承担专用条件约定的罚款。
10.2.2.5 所有应由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半成品,即使由分包人采购供应被用于工程,但若未经承包人项目经理书面批准和认可的,一概不计入分包人的工程价款或其它属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内。
10.3 承包人供应施工机械
10.3.1 承包人提供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及提供时间见专用条件约定。
10.3.2 分包人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承包人提供施工机械退还给承包人,并办理退还手续。退还时其回收率不得低于专用条件约定的回收率,因分包人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或低于该回收率的,由分包人负责按此类周转机具/材料的原值赔偿不足部分,或由承包人在应付分包人工程价款中扣除承包人提供的现场照明灯具、灯泡(管)在施工过程中更换时应以旧换新。
10.4 对承包人供应材料的加工、管理
10.4.1承包人供应材料需分包人加工的,加工费用已经包含于合同单价内。
10.4.2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损耗均控制在本合同约定的损耗(如无,按照现行定额约定的损耗标准执行)。材料使用如超过以上约定损耗数量,发/承包人提供材料按承包人施工当期进货价赔偿损失,其余材料按工程承包人进货价赔偿工程承包人的损失。
11 检验、验收及完工11.1 验收程序
11.1.1 分包人应在每个分项样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进行自检后,依本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进行验收。
11.1.2 上道工序未自检、承包人和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分包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隐蔽验收制度。
11.1.3 如因承包人未按分包人通知时间及时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按本合同第4.3条约定处理。
11.2 隐蔽工程检验、阶段检验及完工检验
1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分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承包人代表进行验收。通知包括分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承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分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1.2.2 分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应通知承包人办理完工验收,并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及有关资料施工技术基础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承包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14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需要修改的,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在承包人、监理在完工验收单上签字,明确表示本分包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之日,为工程完工时间。
11.2.3 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及时完成验收提出的整改内容;并负责向承包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完工报告及符合地方标准的资料。如有缺项、漏项或资料不合格等情况,承包人有权不办理工程结算,不支付剩余工程价款及保修金。
11.3 重新检验
11.3.1 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分包人承担返修责任及费用,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并不为其检查检验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若分包人拒不返修或整改,则由承包人自行聘请第三方返修,并按其与第三方实际发生费用从分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11.3.2 无论是否进行验收,当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和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后,由发出重新检验指令一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分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且分包人不能证明非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分包人承担检验、返工、修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
12 工程保修12.1 保修期
保修期定义等同于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期。
12.2 保修责任
12.2.1 保修期内,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如分包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人修理,承包人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无论是否为分包人过错,费用均由分包人支付。若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进行维修后,认为保修事项非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在分包人出示可证明责任人的当地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后,承包人协助分包人向责任人追偿。
12.2.2 如发生需要分包人紧急抢修的事故,分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通知12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2.3 保修金的返还
承包人完成的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贰年期满后叁拾天内,承包人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给分包人。
13 合同价格13.1 合同价格模式
下列合同价款的方式,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在本工程分包合同中约定采用其中的一种,即除增值税以外部分的合同总价或者合同单价予以固定:
(1)固定不含税合同总价。
(2)固定不含税合同单价,结算时不含税单价不变,工程量计算和变更价款的调整依据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件的约定执行。
(3)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4)其他方式。
13.2 合同价格内包括的风险及费用
13.2.1 本分包工程的第(1)种计价方式的合同总价款和第(2)、(3)种计价方式的单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为一次性含税包干价,分包人不得以低于成本、出现亏损等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
13.2.2 除非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否则下述风险及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不予调整:
(1)分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分包人标价的清单内工程量的差异(仅为固定合同总价包括的风险范围)。
(2)经过分包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分包人投标报价)各分项工程、各子目中的计算、价格错误及组价的漏项。
(3)分包人为完成本合同所述工作范围内及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
(4)分包人施工范围或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导致价格的变化。
(5)材料价格及人工价格上涨或下落。
(6)税率及费率的变化。
(7)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8)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
(9)其他。
13.3 工时或工程量的计算
13.3.1 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3.3.2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的,双方按专用条件附件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
13.3.3 采用劳务计时单价模式的,由分包人每日统计其用工数量,报承包人审核确认工时数量。
13.3.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13.4 合同价格的调整
13.4.1 价格调整的程序
若发生影响本合同价款的事由,分包人需在七天内向承包人提出调整本合同价款的请求并附所有证明资料。若分包人未按本条所述时限和方式提出合同价款调整的请求,则承包人有权单方面确认调整金额,分包人不得再行提出任何异议。
13.4.2 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价格调整,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照已有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14 中间(预)结算与合同价款的支付)14.1中间(预)结算
分包人每月25日向承包人报送中间计量申请,随附已完工程项目任务单、材料设备单据等资料.分包人的已完工任务单应由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材料部、项目生产经理和项目经理等共同签字确认。中间结算在分包人上报后按照合同约定由项目部审核完毕;并按照工程款应收、应付情况、月度资金使用情况办理结算支付。
14.2 预付款
如分包工程有预付款,分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交经承包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否则,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预付款。
14.3进度款的支付
14.3.1月度中间计量办理与付款分离,分包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按照专用条件及附件执行。每次支付时,分包人应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单位盖章、个人摁手印),否则不予支付。
支付方式:转账。若未及时报量,承包人有权单方面审核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分包人申请进度款,必须提供按付 款节点完成工程量计算书及劳务工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经现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项目部生产副经理(项目部安全总监)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确认当月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扣款(若有),分包人专职材料员与承包人材料员按照项目部发/承包人提供材料管理要求办理好所有材料领用及归还手续后,由承包人项目部预算负责人审核,最终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支付。否则,承包人有权拒付进度款。
14.3.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送工程量后,对其进行审核确认,承包人在进行审核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当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14.3.3 承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抵扣工程预付款及其他应扣除金额,并在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当期付款后,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支付比例及时间在专用条件中明确。承包人未予审核的,不能视为承包人对其的默认,只有当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认可时,方表示该工程量的计算得到确认。
14.3.4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未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并视为分包人放弃当期支付请求。
14.3.5 承包人依本条约定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仅为中期付款依据,对双方不产生任何合同价款确认方面的约束力,且并不视为对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的确认。
14.3.6 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价款或费用及其他依本合同约定追加的合同价款由双方确认后在最终结算时一并支付。
14.4工程尾款的支付
分包人承接本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后,除保留保修金外,承包人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剩余工程尾款。分包人在申请除质量保留金之外的最后一次工程款时,应提交全部工程资料、双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后承包人方会支付。
14.5代扣款项
依规定应由承包人代扣代缴的已计入合同价格中的各类款项,由承包人在向分包人支付款项时直接扣除。
14.6拒绝付款
除本合同其他约定外,承包人有权自在以下情况发生当期起,拒绝支付分包人工程款,直至分包人整改完毕,符合本合同约定后再行支付,延付期间承包人不承担任何利息及违约责任,并且分包人需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完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材料检验、成品保护、资料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所有本合同约定的分包人义务)的。
(2)分包人未在提出每期付款请求前提供足额税务发票的。
14.7票据管理
(1)分包人在向承包人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与承包人确认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分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承包人不能认证、抵扣的,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承包人损失。
(3)如果承包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分包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若分包人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承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5)若承包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分包人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5 变更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可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缩小分包人工作范围或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特性。
(3)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5)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5.2 变更的指令
15.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本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建设单位或监理根据总包合同做出的,并经承包人确认通知分包人的变更指令。
(2)除上述a)项以外的承包人直接做出的变更指令。
15.2.2 分包人不应执行从建设单位或监理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并向承包人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由承包人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后,按承包人意见实施。
15.2.3 施工中分包人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因分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承包人的全部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3 变更的计价和对工期的影响
15.3.1 发生工程变更后,按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件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15.3.2 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按本合同第4.3.3条约定办理。
15.3.3 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顺延工期。
16 索赔16.1 协助索赔
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按总包合同可进行索赔时,则分包人应尽其最大可能,以书面形式提供分包工程方面的相关情况或其它资料,出示同期施工记录等有效证据,协助承包人索赔成功。任何此类分包人索赔的款项均应在承包人业已从建设单位取得相关索赔款项的前提下支付,且索赔额度不超过建设单位批准索赔额中劳务费用额度。若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索赔不成功,承包人有权不批准分包人的该项索赔,且造成承包人的全部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16.2 索赔的程序
分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将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上报承包人。若分包人未按时报送索赔事项,视为分包人放弃其索赔权利,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任何补充索赔请求均不予批准。
17 合同价款结算17.1 结算的计价方式
17.1.1 若采用固定不含税合同总价模式,则最终结算价款为本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价与合同确定的调整金额之和。
17.1.2 若采用固定不含税合同单价、计时单价合同模式,最终结算价款均为其单价与依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工日、数量之乘积,加上合同确定的调整金额。
17.1.3 若建设单位报审计机关审计,上述两种结算价格均不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7.2 结算的程序
17.2.1 分包人应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向承包人上报其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其结算总价及明细表。承包人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予以初审,经承包人有效授权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后的结算方可作为双方的最终实际结算。
若分包人所报结算价的审减率在5%-10%(含5%)的,分包人承担申报数额的2%的违约金,若审减率超过10%(含10%)的,分包人承担申报数额的3%的违约金,审减率在20%以上(含20%)的,分包人承担申报数额的5%的违约金,并将列入承包人分包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承包人的分包招标活动。若承包人未对该结算资料提出意见不能视为默认,仅在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后,结算资料结算完成时间:承包人自收到分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签证单、计算式、合同等)且审核无误后,于2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出具初审意见,分包人接到对账通知后一个月内核对确认。若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完整结算资料,承包人将根据有关资料自行计量,若分包人接到核对通知后未及时核对,视为认可初审结果。
分包人承诺在最终结算办理完后,如涉及到其分包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检查等需要配合的事宜,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分包人拒绝配合,则发生的相应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方视为认可。
17.2.2 若分包人未在该期限内上报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符合本条约定,则被视为分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计算,并确定结算价格,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承包人并有权扣留本合同约定结算完成后应付的任何款项,直至结算最终办理完毕,且分包人无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承包人前期依据本合同已支付的款项被视为已满足分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需要,若因此发生分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聚众闹事等情况,分包人将承担结算价款的10%/次的违约责任。
17.3 配合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的结算
承包人若要求分包人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分包人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分包人均须按承包人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分包人未予以配合的,造成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价款的结算中不得计取。
18 违约18.1 分包人违约责任
18.1.1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完工的,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比例承担违约金。
18.1.2 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分包人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修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18.1.3 分包人违约后,如承包人要求分包改正,而分包人没有在承包人要求期限内及时改正,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退场,且分包人必须在承包人要求的期限内退场;如在上述期限内分包人没有退场,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专用条件中约定,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里扣除。
18.1.4 其他违约责任在其他通用条件及专用条件中约定。
18.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8.2.1 若分包人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的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未尽支付价款义务时,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分包人对此无权再获得任何其他工期延长或费用、利润的增加。
18.2.2 逾期付款利率约定:承包人逾期未付款的,分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提交索赔函件,逾期视同分包人放弃利息索赔。承包人需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计付,逾期付款利息总额不超过逾期付款本金的4%。
18.3 违约金的扣除
18.3.1 承包人可直接依据本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而不需得到分包人的确认。
18.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9 合同的解除19.1 因分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
19.1.1分包人存在违约行为,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没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时,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分包人时合同解除,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全部损失。承包人也可选择向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分包人不能按照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或者整改结果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的,承包人可将本合同约定的分包人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委托第三方实施、整改。由承包人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第三方实施、整改的,除相应工程量不进入分包人的合同结算价款外,由此所造成差价及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19.1.2在分包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被解除后 7 天内,分包人必须自行完全退场,并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承包人和分包人按分包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办理结算。
(1)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2)严重违反承包人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
(3)施工过程中,经相关人员连续叁次检查达不到承包人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的要求的;
(4)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
(5)分包人因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或劳动力不足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事故;分包人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质量差等;
(6)多次不服从承包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调配的;
(7)围堵承包人办公场所的。
19.1.2 在工程进行中因分包人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约时,承包人将安排其他队伍进行作业,同时承包人将分项工程单价下调20%作为分包人已完工部分的结算单价,分包人还必须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
19.2 因不可抗力、非承包人原因或建设单位原因而解除合同
19.2.1 如因不可抗力或非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同无法履行,或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累计达到60天以上的,承包人或分包人均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分包人在参与本分包工程投标报价中已知悉并综合考虑项目可能停工产生的所有费用风险,不得以此为由向承包人提出包含模板周转、脚手架使用费、钢管扣件租赁费、机械设备租赁等且不限于此的任何费用补偿。除非分包人积极协助承包人并从业主处获得补偿。
19.3 合同解除后的移交和撤场
本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分包人应将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全部移交承包人,按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应为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所产生的费用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若分包人不按规定时间离场,承包人向分包人收取占住费,该笔费用直接从本分包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要求分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占住费及违约责任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分包人自行承担其人员、施工辅助机械、周转材料等撤出场地的费用。除非分包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承包人未为分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且已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否则分包人于解除合同后不按承包人规定时间撤出施工场地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20 担保及保险20.1 履约担保
分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前三天,按专用条件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有效期至整体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承包人在未收到分包人提供的合格的履约担保前,有权不向分包人支付任何工程款或工程进度款。
20.2 保险
20.2.1承包人已购买工程保险(具体见专用条件所述),分包人应视其需要自行购买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若发生承包人购买保险保赔额以外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20.2.2若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分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时,因此导致保险期延长的损失,也应由分包人承担。
21争议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均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发生的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以及保全保费等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各自聘请律师和委托代理人产生的代理费由聘请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主张代理费。
22 不可抗力22.1 不可抗力事件定义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22.2 减少不可抗力的损失
22.2.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承包人应协助分包人采取措施。若因分包人未能尽力挽救,导致损失扩大的,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2.2.2 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分包人应向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2.3 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22.3.1 本分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不可抗力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22.3.2 双方人员伤亡引起的全部责任各自承担。
22.3.3 分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22.3.4 停工期间,分包人应承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3.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3.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3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23.1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经承包人确认后,按专用条件约定处理。如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3.2 施工过程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承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经承包人确认后,按专用条件约定处理。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4. 函件送达2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24.2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24.3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25 其他25.1 禁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对另一方不具效力: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2)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25.2 合同备案
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若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要求备案的,分包人应负责至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分包工程备案手续,承包人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未能办理备案前,承包人有权不支付任何合同价款。若本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完成后,变更协议生效。
25.3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完工结算办理完,分包人将工程交付承包人,承包人支付约定的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25.4知识产权
25.4.1承包人拥有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类工程施工文件的著作权、相关技术秘密成果权利、工程建设相关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分包人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本工程相关文件、承包人所拥有的专利技术等用于本项目施工外的任何活动,否则,分包人须承担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25.4.2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专利、工艺或发明的提供与使用方面的应付费用均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格中。分包人应承包人免于任何由于分包人的侵权行为而造成对承包人的任何损害、费用、索赔及诉讼。因分包人侵权导致总包人支付专利使用费或侵权费用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费用。
25.5.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件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件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注:本条件序号与通用条件一一对应)
10 材料及设备管理10.2.1 发/承包人提供材料:具体详见附件“发/承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
10.2.2 分包人专职材料人员为 【乙方专职材料人员】 ,负责现场材料的领用及签字确认,所有发/承包人提供材料进场与退场数量均由分包人专职材料管理人员与承包人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并办理相关领用和退还手续。
10.2.2.3 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承包人限额领料制度,控制主要材料、周转材料的损耗率:具体详见附件“发/承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
10.2.2.4 分包人严禁擅自使用承包人物资,进出场物资必须先向承包人申报,待承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或退场。擅自使用的,除返还原值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见附件“与合同条款对应的分包人违约责任一览表”。
11 检验、验收及完工11.1.1 分包人应提前1天向承包人申请报验同时提交完整的内业资料。
11.1.3 分包人工作范围内各隐蔽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序、结构验收,均由分包人自检合格后书面报验承包人,由承包人向监理报验。分包人应保证每次报验一次合格通过,如因分包人施工原因引起业主、监理发送整改函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见附件“与合同条款对应的分包人违约责任一览表”,并由分包人承担由报验、整改引起的工期滞延、业主、监理罚款及增加费用。
12.1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造价的 3 %。分包人在收取保修金款项之前应向承包人提交保修金保函,或者申请承包人从工程款中扣留保修金。
12.2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保修期概念:一致。
14.3.1 合同价款的支付:转账支付,见附件“工程价款支付一览表”。17.2.1结算特别约定:分包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与承包人办理结算。否则:经承包人通知,分包人未在承包人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承包人办理并确认分包结算造价的,即视为分包人同意按承包人已支付给分包人的总金额作为本分包结算总造价。分包人对此不再有异议。18 违约责任详附件。20 担保20.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执行公司现行文件。
20.1.1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分包合同价款的3%。账号:7559 3386 3810 301 ,户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须在银行转帐单备注栏写明用途及本合同分包工程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交纳年金的分包商本条不适用)。
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 2 )种方式交纳:(1)合同签订前,向承包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2)签约之前缴纳应缴纳金额的20%,其余80%待拨付第一次和第二次工程进度款时,每次收取40%的履约保证金。(3)签约前提供与应缴纳金额相同的国有银行保函或者国有大型保险公司保险保函(仅限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20.1.2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分包项目完成产值达到分包合同价款的一半后可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一半,分包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分包人,退还时须通过相关方验收,且工期、质量、末端支付等履约情况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具有违约行为,承包人无须出具证明和陈述理由,可以随时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
24. 函件送达
24.1函件送达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 联络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北投紫云凤景湾项目经理部 邮政编码: ******
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 联络电话 电子邮箱:
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邮政编码:
25.5.补充条款
本合同附件:
1、附件一:建筑工地分账制工人工资委托发放协议
2、附件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表
3、附件三:分包人违约责任清单一览表
4、附件四:工程价款支付清单一览表
5、附件五:甲供材清单一览表
6、附件六:商务专册
6.1分包合同工作内容
6.2分包造价构成表及工程量计量规则
6.3签证规定及索赔程序
7、附件七:质量管理协议书
8、附件八: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协议书
9、附件九: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协议书
10、附件十:分包人人员授权书
11、附件十一:承包人授权清单和禁止清单
12. 附件十二:分包分供廉洁诚信经营承诺书
建筑工地分账制工人工资委托发放协议
施工企业: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根据《关于印发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劳务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有效打击非法讨薪和恶意欠薪,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 北投紫云凤景湾模板、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程项目工人工资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设立专职劳资管理员,负责落实劳务工人实名制分账制具体工作;本项目劳资管理员为 黎翠燕 同志,联系电话: 152*****472 。
2、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立,由甲方负责开设和管理,必须专户专用。甲方必须保证自己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每月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余额不足,则要及时补足。如不能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而引起的讨薪和造成不良影响,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财务每月须对账户的资金的使用情况与乙方进行核对,工资发放完毕后,甲方应及时将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及工资表回传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账务处理。
4、甲方劳资管理员应在次月5日前将项目实名制考勤数据(电子版)发送给乙方现场劳资管理员。
5、负责督促乙方每月按时申报当月工人考勤,工资核算情况和工人工资申请计划,甲方收到乙方工资申请计划表、委托书及当月工资表后,应当及时审核,并在审核完毕后10日内支付完毕。根据乙方工资代发委托书和当月工资表,认真核对委托书所委托的事项及工资发放金额,对工人工资金额和个人信息有异议的要及时与乙方查证,否则,工资发放出错,有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报送的工资发放计划有误的,有权拒绝发放。
6、甲方要对乙方提供的工人的全部数据信息保密,不得讲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项目设立专职劳资管理员与甲方专职劳资管理员对接,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乙方本项目劳资管理员为: 。
2、乙方劳务工人进场前,必须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建立健全工人台帐。工人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必须及时报甲方劳资管理员备案。
3、乙方须认真负责自己工人的工作安排,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做到数目清晰,严谨,准确,如有意见分歧,需及时协商确认,不可拖而不决,影响个人工资发放,进而引起群体讨薪事件。乙方须及时登记每名进场务工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单不限于身份证号码,工种、所属班组、手机号码以及银行开户行及卡号,准确核实有关信息。凡无银行账号人员可联系银行统一开户开卡。
4、每月按要求做好工资表,开具工资代发委托书给甲方,以便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人工资发放。乙方要对工人工资数目、工人工资卡信息、手机及身份证信息负责,如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申报的工人工资信息出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业务有责任,与甲方一同处理工人工资纠纷和其他相关问题,不得推卸责任;更不得鼓动工人,放大矛盾,制造事端。
以上协议,由双方共同确认,盖章签字生效。一式 份,承包人执 份,分包人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分包人专职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身份证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箱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2 | 施工员 | ||||||
3 | 质量员 | ||||||
4 | 安全员 | ||||||
5 | 标准员 | ||||||
6 | 材料员 | ||||||
7 | 机械员 | ||||||
8 | 预算员 | ||||||
9 | |||||||
10 | 试验员 | ||||||
11 | 劳务员 | ||||||
12 | 技术负责人 |
备注:此附件由分包单位进场前提供,经承包人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上述人员必须是分包人自有员工,具备与分包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医社保等相关手续。
与合同条款对应的分包人违约责任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合同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具体约定事由 | 违约金金额 |
1 | 分包人权利义务 | 7.1.1 | 分包人擅自更换派驻代表,或派驻代表每周驻场时间少于40个小时的 | *****元/次 |
2 | 7.1.2 | 分包人擅自更换派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每周驻场时间少于40个小时的 | 5000元/次 | |
3 | 7.2.3 | 若分包人人员不足最低数量要求时,承包人自行安排劳动力工作的,除从分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外,另按 | *****元/次 | |
4 | 7.2.7 | 分包人损坏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成果的,分包人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另按 | 5000元/次 | |
5 | 7.5.4 | 由于分包人的原因,致使承包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扣分的,除承担承包人损失外,另按 | *****元/次 | |
6 | 7.5.5 | 分包人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的,分包人施工人员在工地赌博及斗殴的,雇佣人员与赌博及斗殴参与人员除无条件退场外,另按 | *****元/次 | |
7 | 环保及安全文明 | 9.4.1 |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安排安全措施的 | 1000元/例 |
8 | 材料及设备管理 | 10.2.2.3 | 分包人应妥善保管看护及回收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结算时双方核对领料及回收材料清单,若有丢失,按材料采购价格原价赔偿。若对材料保管看护回收不力,另按 | 5000元/次 |
10.2.2.4 | 分包人安拆拆卸防护材料时应节约爱惜材料,严禁暴力拆除和破坏,若因分包人暴力拆卸等原因导致材料损坏无法使用,按照材料采购价70%赔偿,另按 | 5000元/次 | ||
10.2.2.4 | 分包人严禁擅自使用承包人物资,进出场物资必须先向承包人申报,待承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或退场。擅自使用的,除返还原值外,另按 | 5000元/次 | ||
9 | 违约 | 18.1.1 | 分包人未按合同工期或承包人要求的工期,超期导致的各种材料、设备租赁费、相关人工费用涨价,以及违约金、业主的有关经济处罚及其它承包人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同时,每延误一天按 | *****元/天 |
10 | 返修 | 18.1.2 | 分包人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或不及时进行返修的,需承担业主对承包人处以经济处罚,该部分罚款从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 合同总价1%/次 |
11 | 合同解除 | 19.3 | 分包人于解除合同后未按承包人规定时间撤出施工场地的,每超出一天的占住费金额为分包合同总价的 | 0.1%,同时分包人还应承担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
12 | 其他 |
序号 | 支付节点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备注 |
1 | 进度付款 | 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第 1.2 种方式 | ||
1.1 | 按月支付 | 每月25日前收到分包人进度款申请,承包人于30天内完成审核后 | 付至已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的70% | |
1.2 | 地下主体工程到达±0为一个节点,地上十层为一个节点, | 每次收到分包人进度款申请后,承包人于30天内完成审核支付 | 付至已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的70% | |
2 | 完工 |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以及分包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支付 | 付至已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的85% | |
3 | 分包结算初审 | 经承包人项目部完成初审并报分公司后3个月内 | 付至初审结算额的90% | |
4 | 分包结算终审 | 按承包人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审批完毕后6个月内 | 付至已审核确认结算款的97% | |
5 | 质保金 | 质量保修期满且双方办理结算后,承包人在1个月内 | 付至已审核确认结算款的100% |
备注:
1、月进度付款比例为/%,待分包方签订总价包干协议后比例调整为/%。
2、应扣留的款项:(1)分包人向承包人借款利息;(2)罚款单;(3)工程质量保修金;(4)安全文明保证金(如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5)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预付款(如有);(6)增值税等复合税;(7)承包人向分包人管理人员及工人提供办公室或宿舍;其中工人宿舍500元/月·间,办公室600元/月·间,此费用已含正常使用的水费、电费,若承包人发现分包人浪费水电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承包人不提供分包人管理人员及工人餐食,分包人需自行解决。承包人不提供分包人工人生活区和住宿用的铁架床,如有需要,分包人需自行安排;(8)按合同规定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承包人垫付的其他款项。
3、在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款而导致承包人不能按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分包人不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承包人同意的做法,同意承包人暂不支付未付的工程款。甲方可以银行转账或以六个月以内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付账款保理等方式付款。银行承兑汇票贴息由乙方承担,以国内信用证、应付账款保理方式支付货款,国内信用证、保理的费用(含利息)均由甲方承担。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单价 | 损耗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
2 | 商品砂浆 | ||||||
3 | 砼外加剂 | ||||||
4 | 水泥 | ||||||
5 | 砂石 | ||||||
6 | 砌块 | ||||||
7 | 薄膜养护材料 | ||||||
8 | 钢筋 | C6-C28 | T |
1、备注:(1)上述计划数量为承包人按项目实际需求应该购买的数量,如现场工程量变更,上述供应量按实际调整;(2)上述各项材料损耗率控制在相应的损耗率范围值以内,超过损耗率范围值以上的部分所造成的材料及人工等一切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损耗率范围值以下的部分所造成的材料节省费用均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各半分享。(3)钢筋节约率按确保XX%(即根据图纸计算,施工现场材料领用量/甲方审核结算量=0.94),低于6%按XXXX元从工程款中扣除钢筋材料款。)
6.1分包合同分项说明
第一部分(钢筋工程):
一、承包方式:分包人以包工包辅材包机械设备方式进行承包。分包人在确保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对工程范围实行(含围护内容)、包工、包辅材、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综合单价承包。搭设的所有架体方式、材料和颜色必须符合施工方案、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和甲方公司规定。
二、工作内容要求:
分包人以包工包辅材包机械设备方式进行承包,即承包人除提供工程钢筋及垂直运输机械、以及上部各楼层提供水电接口、外架外、其余材料、机具等均由分包人自备(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机、对焊机、立焊机、弯曲机、钢筋拉直及、调直机、直螺纹套丝机、机具用电缆线和各机具配电分箱、夜间小型照明灯具等其他必备机械;镀锌铁丝、焊条、铁钉等所有所需的一切辅助机具和辅助材料)。
1.按照承包人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用料计划,接收图纸后需在一个月内编制一套完整的钢筋预算书/下料单(含各栋楼各层各种规格钢筋的预算书/下料单)作为材料领用的需用计划;提供进度计划。(下料单、需用计划需承包人审批)
2.负责本工种施工员放线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放样由分包人负责(细样),经承包人复核后方可施工)
3.配合承包人材料员收料、试验员取样抽检;负责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保管,负责提供电渣压力焊及套筒送检材料;(提供的电渣焊及套筒等试件需及时且保证送检一次性合格,若出现复检则按每批次1000元罚款;若出现不合格,则产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并按每批次罚款5000元;第三方检测或政府监督机构检测,分包人需无条件配合。)上述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4.原材料卸车所需人工(包含塔吊无法吊运使用的吊车)、码放、场内运输、多次倒运。
5.钢筋取料、解捆、冷拉、配料划线、最优化放样、弯曲、制作、捆扎、标识、垫楞。
6.半成品分类堆放及保护,指定专人发放半成品至施工部位及清理钢筋加工场地。
7.半成品场内运输、绑扎、自费制作并固定砼保护层垫块(包括不限于竖向构件保护层采用塑料垫块,梁底、板底采用豆干垫块、梁侧采用专用塑料垫块保护)。
8.钢筋焊接、钢筋直螺纹连接、惰性气体保护焊、搭接焊。
9.制作及预留预埋铁件、焊接钢筋废料成马镫/定位钢筋并按规范要求的间距安放。
10.安放止水钢板/橡胶于后浇带/施工缝;混凝土不同标号处钢丝网安放;后浇带钢丝网安装。
11.地下室及上部的楼、地面钢筋网片制作安装。
12.采取焊接等有效措施将余料(余料定义:不短于30cm之钢筋段)同步运用到工程中去,按设计要求将绑扎后多余的钢筋运往指定地点堆码整齐。
13.如直螺纹承包人另行分包时则须指定不少于两人配合直螺纹的连接工作。
14.自行负责与其它工种的衔接配合;
15.电梯井及管道井内的封闭钢筋、地下室、屋面中的单层防护钢筋网片(如有,此部分费用已含含税单价中,不另计量)、门窗洞过梁(含现场预制)、构造柱、圈梁、室内外零星构件钢筋的制作、绑扎,安装。
16.若在二次结构施工阶段,分包人施工进度无法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将直接指定其他班组进行施工,费用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且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提供加工设备,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工期延误、其他分包人误工等)。
17.浇砼时看护,分包人应对钢筋安装全过程进行负责,在混凝土浇捣之前或浇捣过程中不论任何原因造成钢筋移位、偏位、松动而需要返工的,均由分包人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所产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外,需额外承担每次3000元罚款。(设计更改除外)。
18.二次结构钢筋(栏板、女儿墙、构造柱、飘窗、反梁、线条等图纸设计以及设计变更要求的二次结构钢筋)分包人需一次性预留到位,且不得发生偏位,否则因钢筋预留偏位造成的钢筋偏位、钢筋调整、钢筋割除亦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未施工部分钢筋工程量予以扣除。
19.包含上述未列明确但与钢筋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范围。
20.配合项目相关部门完成钢筋工程样板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卫生清理:做到每个工作面每次工完场清,并将垃圾堆放至指定地点。如未达到,则按照2000元/次的费用直接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扣除承包人支付的第三方清理费用后剩下的价款视同对分包人的罚款,分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22.悬挑架的固定工字钢的圆钢环的加工。
23.屋面、地下室顶板保护层钢筋网片。
24.砖墙插筋、墙体拉结筋及安全防护所需钢筋的断料。
25.钢筋绑扎时的临时架子的搭设(门架由分包人自行解决)
26.施工过程中短钢筋清理到指定位置;如钢筋在场地内需进行二次搬运,由工程劳务分包人负责转运。
27.电渣压力焊焊接及焊渣清理,焊渣敲除以及柱墙脚位置焊渣清理冲洗由分包人负责。若分包人不能及时清理焊渣,由承包人安排工人清理,清理费用按500元/次在分包人结算中扣除
28.钢筋配错料需及时通知承包人,若私自切割时每发生一起需向承包人支付1万元/次罚款。
29剪力墙及柱子在浇捣前定位。
30. 配合承包人样板展示区施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额外签证)
31. 项目现有钢筋的调直费用已含在含税单价中,不另计量。
三、工艺要求:
1.分包人必须熟悉图纸,认真研究,合理裁作钢筋下料长度,每截头尾都必须巧妙利用。认真审核钢筋的抽取数量,熟悉图纸中所有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工作;根据施工图纸及时提供各阶段钢筋用量清单,分包人须每月提供下料单给承包人备案。
2.原材料使用:长短钢筋在施工中随时搭配,施工完毕不得剩余超出规定整量的短筋、杂乱筋,Φ12以上钢筋应惰性气体保护焊及焊接,钢筋长度0.5~5m应惰性气体保护焊使用,施工任务完成后的材料应回收、利用及分类堆放。
3.应加强质量管理,砼浇灌时,必须派2人以上的钢筋看护工人,确保钢筋位置正确,在砼浇筑之前或浇筑之后由于分包人失误造成钢筋移位、偏位、松动而需返工的,均由分包人自行负责(若发现不在岗每次罚款100元)。
4.如梁、柱、模板钢筋锚固长度、模体拉结筋长度不足分包人应负责焊接到位。
5.应派专人使用施工机具操作,如发现机械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或切断电源后报机修人员检修,检修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每层钢筋使用完,余下钢筋应整理堆放。必须做到落手清,余料应及时退回料场,严禁堆于外架或平台上,承包人不另派杂工;楼层墙柱钢筋绑扎时,分包人负责临时架子的搭设,并确保临时架子的安全使用。
一、质量技术要求:
1.分包人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经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且必须达到承包人主合同要求质量标准。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将由分包人负责,每延误一天的处罚5000元/每天。
2.分包人应保证按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规范等组织施工,若有临时更改,以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书面通知或在施工图上签字为准,方可施工。
3.分包人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经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将由分包人负责,每延误一天处罚500元/每天。
4.分包人完成的成品项目经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分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无偿修复至规定的验收标准,同时承包人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具体整改期限:分项验收前,在发出通知的2小时内;分项验收后,在发出通知的半天时间内。若分包人不执行整改,承包人将派他人进行修复,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分包人负责。
5.地下室板筋、梁及墙柱钢筋采用搭接焊接或绑扎的以承包人项目部交底为准,并搭接焊接位置应达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否则搭接头的钢筋按理论重量以5000元/吨抵分包人工资。
6.钢筋绑扎安装完毕后,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质监站及质协等检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分包人必须及时加班加点整改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增加的工料费用由分包人负责,若拒绝整改或以种种借口拖延整改时间罚款200元/小时。
7.钢筋保护层厚度要控制准确,应符合设计要求,墙、柱筋偏位罚款10元/根,偏位超过构件尺寸时应负责补强,罚款1000元/根。楼板楼梯板、悬挑板的板筋有效高度需自行采取措施保证。
8.制作及安装严格按规范、图纸及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所有偏差均必须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9.安装过程中,若发现其他工种存在施工问题,应及时向承包人汇报。安装结束后分包人应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通知承包人复检,承包人复检合格后通知监理或质监站检查。分包人自检合格后应确保各单位复检合格,若承包人检查不合格,分包人应及时返工到合格,否则影响后续工种停滞或窝工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10.钢筋加工及采购配料过程中合理选用钢筋并以最大节约率进行下料,避免钢筋原材浪费,现场造成的浪费应双倍予以赔偿。
11.电渣压力焊及直螺纹连接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施工,且保证每个连接点的质量,如分包人自检不合格应及时重新施工,若承包人或监理验收时出现不合格需补强,则由此产生的一切钢筋所需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含材料费用),且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处罚。
12.每层柱墙钢筋、错缝及梁板上方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如预留长度不足上层下料连接时应相应配长钢筋,严禁重新插筋及补强,如有出现重新插筋及补强,由此产生的钢筋浪费所需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13.柱墙钢筋加固、浇筑柱墙混凝土时需将柱墙钢筋用拉钩及铁线加固至模板处,梁板混凝土浇筑时,在梁板钢筋上柱墙钢筋底部部套一箍筋或水平筋与梁板钢筋点焊,保证柱墙钢筋不偏位。
14.现场钢筋绑扎要求:
a柱筋:箍筋下料严格要求,保证尺寸及弯钩平直端10d,绑扎时需在柱的主筋处用粉笔画上间距,严格按间距绑扎,箍筋转角处与主筋交接处均要绑扎,主筋与箍筋非转角部分相交点成梅花交错绑扎;当图纸未明确时,基础柱筋绑扎,柱筋四角预埋至基础底,其余直锚(参考图集16G101-1));
b剪力墙钢筋应逐点绑扎;当图纸未明确时,基础剪力墙纵筋绑扎时,纵筋直锚入基础深度LaE(参考图集16G101-1),分布筋按一个间距起布(参考图集18G901-1));
c梁板筋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下料及加密、绑扎搭接时必须绑扎三个点,梁底筋必须满扎,面筋、角筋满扎,其他可梅花绑扎。板筋绑扎必须在板上画好间距后开始绑扎,要求外围两根钢筋交点满扎,其他可以梅花绑扎,双向板交点应满扎,楼梯钢筋必须满扎。
15.柱头处梁内箍筋必须按规范设置,并严格控制好间距,如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返工,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6.地下室非主楼柱墙纵向受力钢筋一次安插到位,不再增加连接接头。
17.墙柱拉结钢筋若采用后植筋方式,拉结筋所需材料由分包人负责按要求断料,其后植筋安装费用归于承包人,但由于分包人无需进行墙柱模板钻孔,承包人按850元/层·栋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回以抵用植筋费用(相对应楼号的单层地下室以双倍扣取)。
18.直螺纹套筒采用省标套筒,直螺纹连接筋必须采用切割机断筋,尽职禁止采用切断机,切割时应采用凹槽固定钢筋,直螺纹钢筋原材接触面切割平整(需切割机切,不得采用断料机)、套丝、未连接前保护(必须采用专用塑料保护套)及直螺纹套筒连接、竖向加工塑料保护套,并保证钢筋接头平整。
19.多梁叠加位置,为满足板厚要求,相应箍筋尺寸需进行调整缩小,分包人抽筋过程中就应当做相应调整。
20.地下室钢筋采用单面焊接工艺施工时,分包人必须保证焊缝饱满及焊渣清理干净。且计量按现场实际清点数量计算。
21.钢筋分项工程验收时,梁板钢筋保护层垫块必须铺设到位,且布局均匀,马凳钢筋需放置到位,马凳筋应采用榕建质安(2016)79号文中的要求做法(福州区域),后期砼浇筑前由看筋人员进行铺垫到位,若浇筑过程中发现未铺设马凳钢筋而造成钢筋保护层厚度过大,将对分包人处以每次500元罚款,并且所有浪费马凳钢筋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22.后浇带加强钢筋按照图纸要求布设,且做好防锈措施。若后期二次调整绑扎过程中发生锈蚀,分包人必须按要求进行除锈。二次调整绑扎及除锈不再另计计费用。
第二部分(泥水工程):
1工作内容要求:
1.1包括但不限于:柱脚砂浆护角、冲洗、砼浇捣前遗留垃圾清理、浇捣及浇捣过程的砼厚度检查、捣实、抹平、搓毛、收光、养护、制作砼试块、用后放至指定位置、清理散落的砼、清理架体上的垃圾至指定位置、后浇带砼修边、后浇带砼浇捣、墙、柱、梁、板等交接处砼等级不一致时分开浇筑等一切工作。
基础工作内容:底板与承台基础梁砼封底;底板与承台基础梁砼底下土石方的整平夯实。
1.2混凝土工程工作内容:基础垫层砼或混凝土保护层的拌制、浇筑、收光、养护、柱墙包薄膜养护等全工序。包含但不限以下工作:基础及主体结构砼的泵管及支架的布设,施工过程中泵管处理,布料机的安拆,模板清洗湿润,浇筑砼前垃圾清理。砼浇筑前钢筋、模板复验,砼入模、砼振捣(楼板必须采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振捣)养护,泵管拆除清洗归堆保养,洗料管的安拆及清洗,施工缝的布设及处理,浇注砼施工便道的搭拆、泵管内剩余砼的利用,楼面混凝土浇捣需满足楼面原浆压光、一次成型要求,底板与承台基础梁砼封底。清理散落的砼、清理架体上的垃圾至指定位置、后浇带内砼凿除并清运、后浇带砼修边、后浇带砼浇捣、墙、柱、梁、板等交接处砼等级不一致时分开浇筑、构造柱浇捣之前采用5mm厚砂隔断等一切工作。
1.3砌体工程工作内容:放线、砌筑脚手架搭设、运拌砂浆、垂直、水平运砖、砌砖(石)砖胎膜;防潮层敷设;浇水,砌块的切割,石表面加工;勾缝;砖压顶砌筑;砖顶注浆、砌筑原材料场地内养护、浇水、预制构件的安装、运输安装墙体过梁、调整墙体拉结筋及与墙体拉结筋的搭接绑扎(断料、制作由甲方负责);砼与砖墙面交界处钢丝网(玻纤网)的钉挂(注:所有钢丝网(玻纤网)劳务施工不再另行计费,包含在内外墙抹灰单价内)。图纸设计的所有砌体按技术交底预留洞口,后期施工洞口的封堵(预制块的制作安装)以及含砖胎模与防水保护墙、水箱、化粪池、砖地沟电缆沟、风道、烟道竖井内壁、检修门的管井、砖砌电梯井、防水保护墙、止水台等图纸内所有砌体的砌筑。砌体装修阶段的小型砼构件等自拌浇筑,雨水管、预留洞口等安装;砌筑工作所需的操作架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1.4其它零星构件砼工程工作内容:零星自拌浇捣砼构件、构造柱、门窗过梁、砌体压顶、圈梁、反梁、门窗固定件的预埋块、混凝土预制块等构件的运输、浇捣、浇水养护以及构造柱顶部缝隙的填塞。
1.5楼地面、屋面工程工作内容:找坡,找平(注:厨房、卫生间、阳台、屋面、地下室顶板等房间圆弧角水泥砂浆倒角不另计价格),室内土方平整及夯实;屋面保温层铺设、防水层与保温层的保护层施工。
1.6墙柱面工程及砖墙面工程工作内容:内外柱墙面抹灰,外墙基层、砖胎膜与防水保护层粉刷等。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梁及板边找平、浇水,清理凿打基层,刷界面剂,拌运砂浆,分层抹灰找平、护墙角、湿润养护、罩面压光、排烟道竖向水泥砂浆塞缝等。
1.7其它:
1.7.1泥水作业所有结构梁梁侧及梁底抹灰或打底及装饰脚手架的搭设。
1.7.2修复水电、消防班组墙体位置设备预留的洞口和管线割槽等(含洞口和管槽周边钢丝网的铺贴)。
1.7.3配合承包人办理甲供材料的验收、装卸、入库、码放、抽样送检、成品保护、成品养护、废旧材料的调拨、确认或退料手续等工作,负责所有施工项目中场内材料运输(若因场地条件或承包人指令变化造成材料运输距离增加、运输难度增加、转运次数增加的,已包含于综合单价内,分包人不得要求另行签证)。分包人需保证本项目所有分包工程的每个工作面每次工完场清,包括但不限于:模板拆除后清理一次,砌体完成后清理一次,粉刷前后清理,竣工验收前的清理,配合水电等其他班组开槽垃圾清理,以及项目部指定的其他部位的卫生清理等,建筑垃圾清运并集中堆放在场内项目部指定地点。
1.7.4室内外台阶、坡道、水沟、散水、砼预制构件制作和安装、沟盖安装、放样孔洞封堵、管道井封闭浇筑、门窗过梁预制安装、屋面建筑油膏等分隔缝设置、桩头清理、滴水线、水簸箕、水泥砂浆踢脚线、收边修补、施工场地硬化等所有泥水工作。
1.7.5负责施工机械的砼设备基础、现场道路施工。
1.7.6应充分考虑场地原因造成的人工运输砼情况,该项运输费用已包含于合同单价内(塔吊吊运)。
1.7.7分包人需对承包范围内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保护,若由分包人施工完成的成品及半成品遭其它分包或单位破坏,分包人需予以举证。
1.7.8垫层混凝土或混凝土保护层采用商品砼时,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作相应扣减、相应的接管费用也不增加。
1.7.9浇筑平台通道,搭设;砼布料机的自备及安装使用;
1.7.10剪力墙(柱)模板对拉螺栓(止水螺栓)洞堵眼,费用已包含于抹灰单价。
1.7.11塔吊基础及施工电梯基础的施工。
1.7.12配合底板后浇带漏浆封堵、清理
1.7.13砌体材料使用完毕后,分包人应及时将装卸砌体材料的的托盘整理归堆至甲方叉车能够达到的地方,并做好托盘的管理工作,若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托盘丢失,分包人按托盘市场价赔偿承包人。
2工艺要求:
2.1凡是没有找毛的砼面要用水泥和少量砂拌界面剂搅拌均匀后,用滚筒滚成粗面使粉刷面层与基层连接牢固,并养护2-3天;砼成形后应派专人覆膜浇水养护(至少浇水养护7天,密实性砼14天,地下室大体积砼21天)。
2.2阳台天棚或零星粉刷的个别天棚打底前需将天棚碎板片、板缝漏浆清除干净;对于无需粉刷的天棚,其四周阴角要粉刷水平及顺直,并延伸至天棚内5cm左右,梯间、天沟、雨蓬、空调板等天棚以及柱、梁要粉刷。外墙打底达不到贴面砖要求修改工资由分包人负责,所有打底均用海绵拉毛。
2.3内墙粉刷厚度控制图纸及技术交底要求,超过部分造成的材料浪费和人工成本由分包人承担。冲筋结束后应请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粉刷。
2.4所有滴挡水线、窗台压顶、门窗后塞口堵塞、外架预留洞、空调洞管、排烟孔洞及铁件预埋项目留下的缺口修补等。必须确保墙面、地面、门窗边不渗漏、不空鼓。
2.5包括架板、椅、内架搭设,粉刷用铝合金尺槁、切割机及机片、灰桶、锄头、铁锹、扫把、磨光机和钢丝绳、冲水软管、扫把、铁线、铁钉、马元钉、筛架、装饰砂过筛、机具等现场零星操作工具。粉刷冲筋挂线用铁钉和搭设临时脚手架、晚上加班临时用电的灯具(灯具电线应用二芯电缆线)、末级开关箱等等一切用具由分包人负责或自备。
2.6协助泵送管安装、管堵塞敲打。柱浇捣砼时分包人应随后派人清理板面砼掉渣,特别需要把柱头侧面板清理干净,各层模板拆除后的碎模板以及砼掉渣清理。浇捣砼时应负责板钢筋保护层垫块不移位,砼楼板面浇筑平整水平控制1cm以内,超过部分材料由分包人赔偿,浇筑楼板时需使用事先做好的踩脚平台2-3片,不得乱踩踏钢筋。砼成形后应派专人浇水养护(至少浇水养护7天,密实性砼14天)。
1.2.7每层柱或楼板浇筑的漏浆漏液,需收工前清理完成。
2.8模板拆除后若发现蜂窝、孔洞、漏筋等质量问题,并应马上报告项目部,经项目部研究同意后,由分包人负责修补。
2.9地下室底板砼、楼板砼必须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2遍以上。
2.10屋面隔热层、屋面勒脚灌缝、预埋构造柱隔离层、楼板清扫、柱脚打凿、捣固砼前模板养护、预制钢筋用水泥砂浆垫层垫块、砼垫块制作、安装,电梯和塔吊的基座捣固、蓄水池砌筑。
2.12如水电分项在不影响砌筑操作情况下,水电班组能赶在土建粉刷之前完成管线预埋,分包人应负责修补完整,不包括砌筑后重新凿打的各类孔洞。
2.13砌体放样(1-2人参加测水平)。并在门窗框安装前测水平。
3质量技术要求
3.1分包人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经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将由分包人负责,每延误一天的处罚5000元/每天。
3.2砼施工严格按规范、图纸及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所有剪力墙及独立柱根部边缘的混凝土找平必须用铝合金尺杆进行找平并严格按照标高控制,保证平整度在偏差±5mm范围内。在施工过程中,若以上部位的收面未采用铝合金尺杆找平,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以上部位偏差若超过±5mm范围,该施工层的磨光收面工程量不予计算;
3.3不得有蜂窝、麻面、孔洞、烂根、露筋、等严重质量缺陷,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柱墙、梁漏振导致断层,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质量缺陷不得私自修补,应根据承包人指令及方案进行且无条件修补至承包人质量要求并承担修补费用,若发现一处私自修补罚款200元(金额待定);
3.4地面应按要求进行拉毛或压光,平整度不得超出±5mm,拉毛必须纹路顺直,必须保证楼板混凝土达到一次找平的要求;同时,若因地面平整度超过规定要求,造成现场模板(含铝合金模板)无法安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0元;
3.5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有高低坎的部位,不得损坏混凝土结构边角,若受损,分包人应严格按承包人要求立即进行修复,承包人有权视损坏情况对分包人进行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此项工作,且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若分包人拒绝该项工作或该项工作完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按10元/m进行罚款;
3.6浇筑前必须先润湿模板,板内不得有积水,清理待浇筑的楼板垃圾;
3.7浇筑前6小时必须用高标号砂浆封堵墙、柱脚,避免烂根;
3.8楼层模板拆除垃圾清理干净后,分包人必须根据承包人要求,组织人员对楼地面混凝土的缺陷进行修补,正常出现的物体砸痕及脚印等缺陷,无论谁的原因造成,分包人必须进行修复,修复的工艺及质量要求:砸痕及脚印周边用切割机切除并水洗干净然后用砼标号的混凝土或砂浆修补并做好养护;
3.9因磨光收面过早的原因造成的起砂或者收面观感差的部位,分包人必须进行磨光处理,否则,承包人按20元/㎡进行处罚;
3.10承包人在模板拆除垃圾清理完成后第三天组织结构的实测实量;分包人必须在承包人组织的实测实量前完成混凝土缺陷的修复,配合承包人相关部门做好实测实量的工作并在《结构实测实量验收表》中签字,若分包人拒绝签字,承包人视为分包人默认,实测实量标准以规范及相关单位要求中更严格的为准。
3.11注意不同砼标号强度应分开浇捣,结构实体检测需满足。结构楼板不允许出现裂缝,渗水现象,外墙粉刷质量须保证外墙不渗水,若出现裂缝、渗水,分包人需在24小时内及时进行修复,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3.12其他因分包人工作范围内的质量原因,造成承包人受到建设单位,则所有处罚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3.13 对于有防水的混凝土水平构件,分包人在混凝土浇筑过程应采用平板振捣器进行振捣。无抗渗要求的应保温保湿养护不少于7天,有抗渗要求的应保温保湿养护不少于14天。
3.14 所有混凝土水平构件在达到设计强度后或进入下一道工序之前,均应进行蓄水观察是否存在渗漏情况。蓄水高度2-3cm,蓄水时间至少24小时。
3.15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16 墙柱、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超过两个及以上等级时(设计另有要求除外),应按规范进行墙柱梁头的拦截措施,拦截做法应采用充气气囊进行,并保证该部位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附件六: 6.2分包造价构成表及工程量计量规则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分包子项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预计数量 | 固定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合价 | 计算规则 | 分包内容 |
1 | 场地平整、清土含褥垫层平整 | 1.土壤类别:三 | ㎡ | 75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以施工净面积计算 | 一、基础砼浇筑前的基础清渣,配合机械开挖清土、平整场地,标高在±30cm以内的挖土找平;局部基坑、沟槽挖土填土,挖淤泥、流砂,装淤泥、流砂、修整边底。 | ||||
2 | 砖胎膜砌筑 | 1. 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 3.架体搭设综合考虑 | m3 | 348.88 | 以承包人确认的现场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施工净体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接受场地、基础槽坑土方修理边底、清理基层、操作面排水 5.含工完场清 1.承包人提供材料:砖、水泥、砂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 1.承包人提供机械:/ | ||||
3 | 砖胎膜抹灰 | 1. 基层类型:砖胎膜粉刷 5.架体搭设综合考虑 | ㎡ | 738.43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以施工净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2. 砂浆制作、运输; 3. 抹平找平; 4.材料到场卸车、场内材料运输、工完场清 2. 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机械 | ||||
4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6、Φ6.5 | 根 | 25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双方共同认可的植筋数量结算。 | 一、工作内容 1.钢筋搬运; 2.放线定位、打孔、注胶、抗拔试验、成品保护、工作面清理、清孔; 3.验收报验:配合承包人取样检测验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钢筋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 四、主材节约率:/ | ||||
5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8 | 根 | 2500 | ||||||
6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0 | 根 | 2500 | ||||||
7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2 | 根 | 2500 | ||||||
8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4 | 根 | 2500 | ||||||
9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6 | 根 | 2500 | ||||||
10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8 | 根 | 2500 | ||||||
11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20 | 根 | 2500 | ||||||
12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22 | 根 | 2500 | ||||||
13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25 | 根 | 2500 | ||||||
14 | 垫层 | 1.垫层浇筑: 商品混凝土/现拌混凝土 | ㎡ | 75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以施工净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2.材料拌制、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 3. 垫层浇筑,振捣、养护; 4. 场内搬运、工完场清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 2.分包人提供机械:除承包人提供机械外的所有机械设备 | ||||
15 | ±0.000以下现浇混凝土构件 | 1. 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 2. 砼输送方式:泵送、塔吊吊运/人工转运; 3. 养护方式:薄膜养护/草袋养护; 4.施工部位:±0.000地下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及随主体结构一起浇筑和采用泵送商砼的构件;5.砼节约率:1% | m3 | 6987.2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注圈过梁、构造柱、反梁、栏板、压顶梁、腰梁、抱框柱、门边立柱、扶手压顶等二次结构若采有商品混凝土一次浇筑,套用本综合单价) | 一、工作内容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分包人提供薄膜材料、板厚控制器等。 | ||||
16 | ±0.000以上现浇混凝土构件 | 1. 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 2. 砼输送方式:泵送、塔吊吊运/人工转运; 3. 养护方式:薄膜养护/草袋养护; 4.施工部位:±0.000地上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及随主体结构一起浇筑和采用泵送商砼的构件;5.砼节约率:1% | m3 | *****.92 | ||||||
17 | 砌体工程 | 1. 砌块品种、规格、强度等级: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包含图纸范围内的二次构件,砌体厚度综合考虑 2. 砂浆类型、砂浆强度等级、搅拌方式等: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3.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或现场自拌; | m3 | *****.04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净体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 砂浆的拌合制作、运输; 2. 墙体砌筑,刮缝、浇水养护; 3. 砖压顶、墙顶斜砖、墙底门边标砖等的砌筑; 4. 门洞木砖、预制块预埋、预埋件预埋;5.调整砌体与墙体拉结筋的位置; 5. 材料垂直水平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 6. 工具脚手架的搭拆、移动; 8、反坎施工时混凝土面的凿毛; 9、二次结构混凝土材料搬运、自拌及浇捣 1. 承包人提供:材料砌块、钢筋、石灰粉、水泥、砂、石子、混凝土;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 | ||||
18 | 内墙面、柱面普通抹灰 | 1. 基层类型:砖、砌块墙面或砼墙面 5. 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综合各种厚度,各种砂浆配合比; 6. 施工部位:内墙面抹灰、梁柱面(梯侧、反梁零星抹灰、单梁、独立柱等)阳台、入户花园、抄表平台、走廊以及女儿墙内侧等位置按内抹灰 7.操作架体高度:综合考虑 | ㎡ | ******.46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以面积计算,附墙柱、粱、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积内,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计算面积。 | 一、工作内容: 1. 材料到场卸车、场内材料运输; 2. 基层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砂浆制作、运输,涂刷界面剂,喷浆定挂钢丝网,清扫落地灰,底层抹灰,打底扫毛或划出纹道,找平,拉毛,刷浆,洒水,湿润。 3. 门窗洞口的收口、门窗侧、填(塞)缝、预留洞口侧的修补、养护、脚手架搭拆、管道口的吊洞封堵、脚手架眼螺栓洞眼的封堵、勾缝、门窗后置导致的二次收口工作、栏杆安装造成的二次修补、拆模后孔洞封堵等(其中墙面堵洞需采用发泡胶避免渗漏); 4.运输及装、卸车、工完场清 1. 承包人提供:成品砂浆、提供满挂部位的铁丝网; 2. 分包人提供:铁丝网、封堵用发泡胶,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费用已包含在抹灰单价中,不另外计算。 1. 承包人提供: 施工电梯;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机械 | ||||
19 | 外墙抹灰工程 | 1. 墙体类型:砖、砌块墙面; 2. 界面剂类型:按图纸设计要求; 3. 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满挂网; 4. 底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按图纸设计要求; 5.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 6. 施工部位:外墙抹灰(含外墙零星构件及线条抹灰); 7.操作架体高度:按图纸设计要求 | ㎡ | *****.66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以面积计算,附墙柱、粱、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积内,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计算面积 | 一、工作内容 | ||||
20 | 水泥砂浆找平层/保护层(不分厚度) | 1.材料种类:现拌砂浆/成品砂浆 | ㎡ | *****.44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 一、工作内容 3.含R角施工 | ||||
21 | 水泥砂浆楼梯面层 |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 | ㎡ | 1170.55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 | 一、工作内容: 1. 基层清理; 2. 砂浆调制; 3. 刷素水泥浆; 4. 抹找平层及底层混合砂浆; 5. 抹面层及表面压光; 6. 抹防滑条; 7. 材料运输 1.承包人提供:砂、石、水泥、石灰粉;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22 | 挤塑聚苯板铺设(不分厚度) | 挤塑聚苯板铺设(不分厚度、不分部位) | ㎡ | 3138.7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际施工净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2. 材料运输 3.材料铺设 | ||||
23 | 细石砼找平、找坡或保护层(不分厚度) | 1.材料种类:现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 | ㎡ | ***21.66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 一、清理基层、刷素水泥浆、混凝土捣平压实找坡,排水沟预留及找平;所有图纸及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拉圆角施工; | ||||
24 | 屋面面层细石混凝土 | 1. 材料种类:商品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 4.运输方式:塔吊转运 | ㎡ | 1957.18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5.含R角施工 | ||||
25 | 块料踢脚线 | 1.踢脚线高度:综合考虑 | m | 188.38 | 按实际施工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锯板修边,测量、定位; 2.调制砂浆; 3.铺结合层; 4.面层铺贴、磨边、擦缝、磨光; 5.净面处理、材料运输 1.承包人提供:材料块料和砂、石、水泥、石灰粉;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机械 | ||||
26 | 楼地面铺地砖 |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 2.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5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表面撒水泥粉+水泥浆一道 3.块料类型、施工工艺:湿贴 4.面层材料品种、特征、规格:综合考虑 5.防护层材料类型:/ | m2 | 78 | 依据设计图示粘贴(安装)块料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 基层清理; 2. 测量、定位; 3. 刷素水泥浆; 4. 粘结砂浆调制并运输; 5. 块料面层、截边、磨边; 6. 擦缝清理; 7. 嵌缝; 8. 养护及成品保护; 9.材料运输、零星修补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各种块料面层和砂浆;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等内容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以外的所有机械 | ||||
27 | 散水、坡道 | 1. 垫层材料种类、厚度:按图纸设计要求 2. 面层厚度:按图纸设计要求 4.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图纸设计要求 | ㎡ | 700.53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际施工净长度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 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 2.垫层厚度; 3.变形缝制作及填缝; 4.按图集施工的其他工作 1.承包人提供材料:水泥、砂石; 2.分包人提供材料: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机械 | ||||
28 | 砖砌暗沟、明沟及盖板安装 |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按图纸设计要求 | m | 319.28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际施工净长度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 基层清理; 2. 砂浆拌和制作、运输; 3. 垫层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 4. 砌砖、刮缝; 5. 沟底、沟壁抹灰; 6. 材料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 1. 承包人提供材料:砖、水泥、砂、暗沟盖板、石灰粉; 2. 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外的材料 1. 承包人提供机械:/; 2.分包人提供机械:除承包人提供机械外的所有机械设备 | ||||
29 | 干铺地下室碎石疏水层 | 1. 材料种类、做法:20~50粒径碎卵石 2. 垫层厚度、做法:100mm厚20~50粒径碎卵石排水层 3.施工部位:地下室顶板 | ㎡ | 13000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 一、工作内容 3. 材料运输 3.材料铺设,包括碎卵石摊平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0 | 铺设土工布/无纺布 | 1. 材料种类、做法:无纺布或土工布 2.施工部位:地下室顶板、底板 3.运输方式:综合考虑 | ㎡ | 13000.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际施工净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2. 材料运输 3.材料铺设(包括干铺聚酯无纺布或土工布)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1 | 陶粒混凝土找 | 1.材料种类:陶粒混凝土 2.施工部位:屋面 3.运输方式:塔吊转运 | ㎡ | 1957.18 | 在设计图纸的图示尺寸(图 | 一、工作内容 | ||||
32 | 陶粒混凝土回 | 1.陶粒回填; 2.陶粒顶上按图纸要求回填混凝土(混凝土为自拌) | m3 | 244.45 | 在设计图纸的图示尺寸(图 | 一、工作内容 | ||||
33 | 场地硬化 | 厚度80-200mm | ㎡ | 4500.00 |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以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场地平整、清理,边模制作安装,浇筑混凝土,压光找平,浇水养护。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混凝土,综合考虑砼泵送方式、运输等;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三、机械 | ||||
34 | 道路硬化 | 厚度150-400mm | ㎡ | 1000.00 |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以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场地平整、清理,边模制作安装,浇筑混凝土,压光找平,浇水养护、路面刻纹。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混凝土,综合考虑砼泵送方式、运输等;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三、机械 | ||||
35 | 成品水箱安装 | 1、浮球阀、进出水管安装; 2、水箱尺寸综合考虑 | 个 | 5 | 根据甲方方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 | 一、工作内容: 安装、调试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成品水箱、浮球阀、水管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6 | 各种规格PVC排水管安装 | 1、敷设至化粪池或指定污水排放点; 2、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 m | 1000 | 根据甲方方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 | 一、工作内容: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水管及管件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7 | 波纹排水管安装 |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 m | 400 | 根据甲方方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 | 一、工作内容: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波纹管及管件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8 | 水泥排水管安装 |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 m | 200 | 根据甲方方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 | 一、工作内容: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水泥排水管及管件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9 | 卫生清理 | 1.部位:楼地面 | ㎡ | 59506 | 按实际清理部位以建筑面积计算 | 3. 工作内容 2. 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机械 | ||||
40 | ±0以下钢筋制作安装 | 1.钢筋种类、规格、钢筋连接方式:按图纸、规范要求; 2.施工部位:±0以下钢筋制作安装(包含拉结筋的制作安装、柱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差处钢丝网等的制作安装)含二次构件) | t | 750 | 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①取中心线、四舍五入计算; ② 以扣减目标节余率后的工程量结算,且不超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量。 | 一、工作内容 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 2.钢筋制作:除锈、调直、切断、弯曲、钢筋连接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预留钢筋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马镫筋、定位筋制作 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钢筋安装部位核对 4.钢筋安装: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 5.验收报验:钢筋安装验收、报验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钢筋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四、主材节约率: 1.分包人保证钢筋目标节约率为5%(钢筋节约率标准建议按本项目责任书中约定的钢筋节约率);节约率=(甲方按照平法规则计算钢筋量-乙方签收并实际使用钢筋量)÷甲方按照平法规则计算钢筋量×100%。若节约率小于目标节约率,则按甲方审核的现场下料单钢筋量的100%结算,且承包人处罚分包人低于目标节约率部分钢筋材料价的50%,材料价格按内部采购价计,该项处罚由甲方从乙方进度款或者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抵扣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无论何种情况,乙方结算量均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量。 2、直径≥12的筏板钢筋除设计要求采用套筒连接的,其于全部采用单面焊;1200mm厚以下的筏板支撑钢筋全部采用单根焊接支撑;框架梁底部纵筋要求按能通则通的原则下料;只有一层高的墙柱要求现场一次上顶,不允许做接头;其余的钢筋工程按现场钢筋精细化管理交底要求施工。每次钢筋材料到场,分包人必须到现场与甲方材料员核实材料实际到场数量,并找甲方材料员索要材料员签名的钢筋材料实际领料单(实际使用钢筋量),中途调拨要求材料员出具调拨单(实际调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分包方不主动索要实际领料单、调拨单,结算时以甲方提供实际使用钢筋量为依据。 3.分包人保证钢筋材料损耗控制指标:钢筋损耗率{钢筋损耗率=实际使用量-翻样量)÷实际使用量}必须控制在1.5%以内;若钢筋损耗率超过约定,则超出损耗率的钢筋按照承包人内部采购价扣除分包人工程款。 4.钢筋工程结算,在结算过程中由项目预估,如果节约率达不到或者钢筋浪费严重,按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条款约定把该扣款项提前扣出来,等到甲方和建设单位结算完成后,按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条款约定该扣的扣该奖的奖。 | ||||
41 | ±0以上钢筋制作安装 | 1.钢筋种类、规格、钢筋连接方式:按图纸、规范要求; 2.施工部位:±0以上钢筋制作安装(包含拉结筋的制作、柱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差处钢丝网等的制作安装)(含二次构件) 3、钢筋计算规则:①按中心线计算;② 按照四舍五入计算;③ 综上所计算的工程量乘以0.95后作为乙方结算工程量,且不超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量。 | t | 2000 | ||||||
42 |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 1.钢筋种类、规格:Φ12-Φ25(不包含Φ25) | 个 | 25000.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双方现场共同确认的实际加工数量确认,(送检试验的电渣焊,由分包人承担。) | 一、工作内容 1.钢筋搬运、焊接 2.验收报验:配合承包人取样检测验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材料:/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43 | 直螺纹套筒 | 1.钢筋种类、规格:按图纸设计要求 | 个 | 5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双方现场共同确认的实际加工数量确认,套筒工程量不得超过图纸结算量(送检试验套筒费用不计,由分包人承担。) | 一、工作内容 1.钢筋采购、运输、加加工钢筋螺牙、螺帽、保护帽,安装; 2.验收报验:配合承包人取样检测验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44 | 止水钢板制作及安装 | 1.钢板种类、规格:δ3-4止水钢板 2.施工部位:后浇带 | m | 10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双方共同确认的现场实际安装的钢板止水带延长米计算,搭接部分不计算数量。 | 一、工作内容 1.测量、定位 2.钢板的切割及焊接、安装等工序。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止水钢板。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45 | 钢筋网片制作安装 | 1.钢筋种类、规格:Ф6以上 2.施工部位:综合考虑 | ㎡ | 13000 | 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实际铺设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原材验收:钢筋原材分类、分规格配合吊运,码放整齐,悬挂标识牌 2.钢筋制作:除锈、调直、切断、弯曲、钢筋连接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预留钢筋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马镫筋、定位筋制作 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钢筋安装部位核对 4.钢筋安装: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 5.焊接(绑扎)用焊剂及手头机械准备、钢筋焊接、直螺纹连接、搭接等 6.验收报验:钢筋安装验收、报验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钢筋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46 | 成品钢筋网片铺设 | 1.钢筋种类、规格:成品钢筋网片 2.施工部位:综合考虑 | ㎡ | 3459 | 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实际铺设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原材验收:码放整齐,悬挂标识牌 2.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钢筋网片安装部位核对 3.钢筋网片安装:清理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网片安放、清理工作面。 5.验收报验:钢筋网片安装验收、报验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成品钢筋网片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合计 |
备注:
1.以上不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含税综合单价为可调单价,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额(实际开票税额)。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含税价相应调整;即税率上调或下调,结算价相应上调或下调。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发/承包人提供材料外所有辅材费),机械费,运输费,劳务管理费、各项税、费、工人劳保用品费,保险费,工伤医疗费、风险费、进出场费、赶工费、安全生产措施费、雨季用品费、办理各种相关证件、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完成分项施工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要求的一切费用。本价格还包括分包人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不因承包人施工工艺、工序变化而变化。合同范围内一律不发生零星用工、不计取计日工。
2.上述项目特征未完全罗列该分部分项工作内容,实际施工过程中以图纸、规范及发承包双方要求为准。
3.分包人承担的增值税及其他任何的税、费已包含在上述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分包工程完工时,分包人须提供已完工程量的100%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4. 上述数量均为暂定量,双方据实核对工程量后,需及时签订总价闭口包干合同,分包人不配合签订总价闭口包干合同则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的70%支付。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再因任何市场行情涨跌、政策变动等因素调整总价,签证、变更、索赔实行月度结算。
5、由分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如有承包人提供施工机械,分包人应在使用完后立即将承包人提供设备退还给承包人,并办理退还手续,分包人应保证设备退还时完好,如因分包人保管、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低于会收取率的应照价赔偿。)
6、分包人员的工装【春秋装 168 元/套、夏装 140 元/套】、安全帽等零星物资,由承包人公司统一管理、配置,按公司管理规定实行领料制度,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7、合同约定外的分包人临时用工工日费用:技工 280 元/工日,普工 180 元/工日,需办理现场签证单,经承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后作为工程款一支付。
8、运送至工地现场的材料如需使用底托盘(铁架)的,需由承包人、分包人和材料商三方授权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登记,同时分包人需负责保管和退还底托盘(铁架),如有导致丢失和损坏的,分包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6.3签证规定及程序
本合同所述项目部是指本项目承包人的下属实施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1. 分包分供签证管理
1.1 分包分供方签证的审核与审批权限
1.1.1 单项签证金额在3 万元以内,且累计签证总价未超过分包分供合同总价15 万元,且累计签证总价未达到分包分供合同总价的5%的签证事项:由项目部相关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等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
1.1.2 单项签证金额在3 万元以上,或累计签证总价超过分包分供合同总价15 万元且未超过30 万元,或累计签证总价超过分包分供合同总价的5%且未超过10%的签证事项:经项目部相关部门或人员审核后,报承包人下属单位商务管理部门审核、承包人下属单位总经济师、总经理审批。
1.1.3 当累计签证总价超过分包分供合同总价30 万元且未超过50 万元,或累计签证总价超过分包分供合同总价的10%的签证事项:经项目部相关部门或人员及承包人下属单位商务管理部门、承包人下属单位总经济师、总经理审核后,报承包人商务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1.1.4 当累计签证总价超过分包分供合同总价50 万元的签证事项:经项目部相关部门或人员、承包人下属单位商务管理部门、承包人下属单位总经理及公司商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承包人总经济师审批。
1.1.5 同一事项的多份签证视为单项签证。
1.1.6 分包结算签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结算额的10%,若超过则按照超过部分结算额的10%对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惩罚。没有特殊情况当月签证没有及时办理,每发生一次补办签证的现象罚当事人2000 元。
2 .分包分供方签证任务的指令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对分包分供方办理签证事项。对因施工条件变化、设计变更、合同外施工等原因确需办理现场签证的,需在签证施工之前向分包分供方下达《工程分包分供现场任务单》(附表 1),并在项目经理部审核审批通过之后方允许分包分供方进行施工。待施工完毕后须报送正式签证单。
3. 分包分供方签证资料的接收
3.1 项目部应在分包分供合同中进行约定:分包分供方需在签证事项发生后 7 天内尽快按公司流程报送手续完整的签证资料(含任务单、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图片及其他依据),且时间不得超过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签证时限,以点工和台班形式进行签证的,须在发生当日签证确认,签证实行月度结算制度,当月发生并完成的签证事项当月签字认可,当月进行计量,当月分包方未将签证报给项目商务管理部门的,视为当月无签证费用,当月的签证不能遗留到下月进行签证,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补办签证。否则承包人可拒绝签认。
3.2 项目部商务部门负责按流程接收分包分供方发来的签证材料,并初步判断其意向的合理性,收集相关证据。相关申报材料要求字迹清楚、表意准确、填写规范。
3.3 项目部商务部门须每月对当月的签证进行汇总,建立签证台账,跟踪管理,保证每一份签证受控,每月 5 日前将上月签证费用及签证台账上报分公司商务管理部门。
3.4 分包分供方签证的审核与审批
3.4.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在分包分供方上报签证后的 7 天内完成项目部的初审工作;权限外的签证,则需在初审完毕后按要求上报。
3.4.2 分公司在收到项目上报的签证后 7 天内需审核完毕,公司在收到分公司上报的签证后 7 天内需审核完毕,
为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与要求,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本分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管理权利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等一系列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 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分包人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人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承包人责任和权力
1、 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2、 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分包人不得擅自使用;
3、 在各项工程施工作业前,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分包人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的技术交底,根据工程特点,说明注意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
4、 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为分包人提供作业面;
5、 对工程的施工难点,承包人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经过建设、监理、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前,承包人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分包人进行专项的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 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责令分包人及时整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承包人有权责令分包人退场;
7、 对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通知分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条、分包人责任和权力
1、 分包人建立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制度;
2、 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检人员一名;
3、 分包人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认真执行承包人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分包人必须挑选技术熟练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对于分包人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出现的质量事故,分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 分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设立一名技术负责人,各个班组设立专职或兼职质检员,经常督促班组人员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调整施工人员不规范的施工行为;
6、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作好自检自查工作,合格后,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检验,承包人检验不合格,分包人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 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人的安排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承包人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8、 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9、 对需要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分包人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0、分包人必须全力配合承包人工程质量创优,以确保工程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否则承包人将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11、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保修年限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合同所规定的年限,建设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
1、 若发生质量事故,由承包人牵头,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 本协议从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过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承包人:(盖章) 分包人:(盖章)
为了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分包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时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双方就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做工手续,三证具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承包人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分包人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区域、三证号码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承包人一份备案。
第二条:分包人进场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闫鹏,安全负责人罗勇;必须把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上岗证和身份证等证件提供给甲。
第三条:分包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入场职业教育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体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在进行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分包人应在承包人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认。
第四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的管理,并应遵守承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环境和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第五条:承包人在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分包人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分包人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质量、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六条:对包工不包料的承包作业项目。分包人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承包人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措施未经承包人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措施报送承包人三日后仍无答复,则视承包人认可)。
第七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承包人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分包人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分包人认可。分包人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对因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八条:分包人应按照当地政府对于建筑企业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比例,根据进场人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分包人人员和承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分包人安全员应接受承包人安全部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分包人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承包人备案。
第九条: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分包人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分包人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分包人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承包人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分包人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的漏电保安器。
3、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分包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承包人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人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分包人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承包人,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承包人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5、分包人进场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国际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第十条: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承包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承包人在检查中发现分包人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分包人人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承包人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分包人负责。
2、分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承包人。
3、甲、乙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安全员在检查分包人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十一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分包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分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即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承包人。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分包人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分包人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1、食堂建设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后方可使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4、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凡发现有职业病确诊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安置。
第十七条:对于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发现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管理、盲目施工、用于本项目施工的设施设备、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施设备、机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分包人人员擅自破坏或拆除承包人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5、分包人对承包人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分包人存在谎报、瞒报、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等一切违法违规行为,承包人有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所规定的处罚条款对分包人进行相关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以下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分包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
2、分包人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分包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分包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承包人:(盖章) 分包人:(盖章)
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承、分包人双方经充分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分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循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班组长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各负其责,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二、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应按创建文明施工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
三、分包人的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对施工现场、生活区防止扬尘、噪声、水污染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分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音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分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施工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保证承包人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和罚款。
五、分包人不得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分包人违反此项条约的责任和后果由分包人全部负责。
六、分包人应及时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运至垃圾囤积处。
七、承包人有权审查分包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是否符合规定,有权向分包人提出要求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八、承包人根据要求行使管理职能时,有权对分包人违章作业行为进行纠正、警告、罚款直至停工。
九、处罚:
1、因分包人管理责任发生的环保事故,不及时处理、汇报,瞒报、漏报的,分包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处5000元/次罚款。
2、分包人不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环保等有关规定施工,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群众监督,在接待上级检查或当地居民来访工作时,不积极配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承包人视情节严重,除进行罚款外,承包人可提出终止施工合同。
3、分包人未能遵守本协议书的规定,不听从承包人管理,在检查中被上级有关部门处罚的,分包人除需承担因此所受的罚款外,承包人另处罚款*****元/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可提出终止施工合同。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分包人交工退场之日起失效。
承包人(盖章): 分包人(盖章):
致: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分包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我方做出以下授权:
1、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我方负责人,其办理的事项以及签署的合约、计量、计价、结算、收款、保修、往来函件等所有文件,均属我方特别授权,我方均予以承认。
2、当上述被授权人发生变化或授权权限发生变化时,我方将在授权发生变化当日及时出具相应的变更授权委托书。
分包人(盖章):
项目部:本项目的承包人下属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一)授权事项(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序号 | 板块 | 授权事项 | 授权权限 |
1 | 分包(供)管理 | 分包(供)合同管理 | 有权根据承包人或其下属单位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分公司/公司审批签约。 |
2 |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 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且累计未超过本分包合同造价的5%的签证索赔事项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结果需报承包人/承包人下属单位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超过需由承包人或其下属单位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 |
3 |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 |
4 | 劳动力分配计划 |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 |
5 |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 有权根据需要向分供方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 |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 ||
7 |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 有权向分供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 |
8 | 物资发放 |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 |
9 | 履约整改通知 | 对分包分供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分供方进行整改。 | |
10 | 分包分供方 处罚 |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分供方作出处罚的决定。 | |
11 | 分包分供方 结算扣款 |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分供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
(二)禁 止 事 项(项目部无权决定或审批以下事项)
序号 | 禁 止 事 项 |
1 |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 |
2 | 未经承包人下属单位或承包人书面授权擅自购买材料、设备。 |
3 | 放弃或限制行使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 |
4 |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
5 |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 |
6 |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
7 | 对外拆借资金。 |
8 |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
9 |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供)合同签证办理。 |
10 | 确认总包结算、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
11 |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
12 |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
13 |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
14 |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
15 |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
16 |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
17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
18 |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
(三)
承包人人员授权书
本分包合同项下分包工程相关事务,承包人作以下授权:
1、授权本项目经理 闫鹏 (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承包人代表,对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2、授权 何程 (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 ,负责办理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中间计量确认、分包结算核对的事宜;受托人办理中间计量确认、分包结算核对,在相关资料上的签字,仅是受托人按照承包人内部管理审批流程发起内部审批流程,不视为承包人对中间计量、分包结算进行确认,未经承包人盖章或书面追认,不作为确定双方最终权利义务的依据。
3、授权 黎骏龙 (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 ,负责办理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发料领料事宜;
4、授权 兰贵连 (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 ,负责办理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付款、开票事宜。
本授权书人员的授权事项均仅为程序性一般授权,签署涉及中间计量计价和结算金额的资料,未再经承包人盖章或书面追认的,承包人不予承认。
附件十二:
分包分供廉洁诚信经营承诺书
致: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知悉和了解贵公司廉洁和商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对该项目的工期、质量、施工重难点、付款、计量、结算、单价以及计量规则和现场实际情况,包括可能的风险已充分了解,后期不会再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2、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已经包含在清单价格中,我公司不会另行要求办理签证。3、按照贵公司的分包分供签证制度做到“月结月清”并及时报送分包结算,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后期结算无需贵公司增补。4、按照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工程量,绝不超报。5、不违背合同约定,以市场变动因素为由,强求或变相强求、要挟调整价格。6、不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发生讨薪闹薪事件。 7、廉洁从业,不行贿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不做有损贵我双方诚信经营形象的事情。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单位名称): 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八、投标文件格式
密封包封
投标文件
****年**月**日上/下午**时之前不得启封
工程名称: 北投紫云凤景湾
招标项名称: 北投紫云凤景湾二期钢筋、泥水分项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编号: cscec230*****776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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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封面
投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 北投紫云凤景湾
招标项名称: 北投紫云凤景湾二期钢筋、泥水分项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编号: cscec230*****776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请严格按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
二、投标承诺书
三、投标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五、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一、投 标 函
致: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经勘察了本工程现场,并仔细研究了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条件、招标图纸、工程规范、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及其它有关招标文件后,我公司愿以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报价表中的含税综合单价,并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承包在规定工期内完成 北投紫云凤景湾二期钢筋、泥水劳务分包 的施工、竣工并补充其任何缺陷。
2、我公司保证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3、 一旦我公司的投标书被接纳,我公司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贵公司的要求开始施工,我公司保证于承诺的工期内或双方议定的工期内完成并交付本合同中规定的整项工程。
4、 我公司同意在本标段的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公司接受。
5、我公司知道:本投标书及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部分构成我公司向贵公司的要约,贵公司如发出中标通知书则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如果我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没有按贵公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那么我公司同意贵公司有权另选中标单位并向我公司追讨有关损失。
6、我公司知道,贵公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书。
7、本投标书已考虑了贵公司向我公司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相关答疑,补充通知(如有的话)
8、本投标书效力优先于同时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的其它组成部分。
9、本合同价款采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形式合同。
10、我公司在收到贵公司的工程款后,先支付完民工工资,并确保发放到民工工资手中,并不得发生民工工资纠纷。在未收到贵公司支付的进度款时,先垫付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公司均无异议。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承诺书
致: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我系 有幸参与贵公司 北投紫云凤景湾二期钢筋、泥水劳务分包 的投标,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已完全了解并掌握了招标内容、合同条件及施工现场等情况。确保云筑网投标报价操作为本公司自己操作,如投标后发生非本公司操作的情形,本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充分领会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尽的实质性的权利与义务。我公司保证不会对招标文件产生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和将增加贵公司招标范围内经济支出的重大误解。
3、我公司确认,贵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为不可割裂的整体。
4、我公司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公司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不会以不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为由或曲解、片面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或割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断章取义,向贵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约过程中,如因我公司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成本控制等未达到贵我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约定的目标及贵公司根据工程进展而做出的调整的要求时,我公司保证承担因此而给贵公司带来的所有经济上的损失。
6、我公司将本工程作为重点项目对待,保证不会出现劳动力、资金、施工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现象。为满足本工程业主及贵公司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上的要求,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项施工资源满足贵公司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因此而向贵公司提出增加任何补偿要求。
7、我公司承诺无论本工程最终的成本状况如何,将不会违背合同基本原则而向贵公司要求增加或补偿合同文件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8、我公司承诺在合同签署前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我公司无违约情况发生,由贵公司退还我公司。
9、我公司认为,贵公司可以就分包合同标的的体量、栋号、栋号数量进行调整,并且此种调整不构成我公司的索赔理由。
10、我公司承诺春节等国家法定假日、农忙季节等特殊时期连续作业,因赶工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表
招标项名称:北投紫云凤景湾二期钢筋、泥水劳务分包
序号 | 分包子项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预计数量 | 固定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合价 | 计算规则 | 分包内容 |
1 | 场地平整、清土含褥垫层平整 | 1.土壤类别:三 | ㎡ | 75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以施工净面积计算 | 一、基础砼浇筑前的基础清渣,配合机械开挖清土、平整场地,标高在±30cm以内的挖土找平;局部基坑、沟槽挖土填土,挖淤泥、流砂,装淤泥、流砂、修整边底。 | ||||
2 | 砖胎膜砌筑 | 2. 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 3.架体搭设综合考虑 | m3 | 348.88 | 以承包人确认的现场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施工净体积计算 | 二、工作内容 1.接受场地、基础槽坑土方修理边底、清理基层、操作面排水 5.含工完场清 1.承包人提供材料:砖、水泥、砂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 1.承包人提供机械:/ | ||||
3 | 砖胎膜抹灰 | 4. 基层类型:砖胎膜粉刷 5.架体搭设综合考虑 | ㎡ | 738.43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以施工净面积计算 | 二、工作内容 5. 砂浆制作、运输; 6. 抹平找平; 4.材料到场卸车、场内材料运输、工完场清 5. 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机械 | ||||
4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6、Φ6.5 | 根 | 25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双方共同认可的植筋数量结算。 | 一、工作内容 1.钢筋搬运; 2.放线定位、打孔、注胶、抗拔试验、成品保护、工作面清理、清孔; 3.验收报验:配合承包人取样检测验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钢筋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 四、主材节约率:/ | ||||
5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8 | 根 | 2500 | ||||||
6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0 | 根 | 2500 | ||||||
7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2 | 根 | 2500 | ||||||
8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4 | 根 | 2500 | ||||||
9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6 | 根 | 2500 | ||||||
10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18 | 根 | 2500 | ||||||
11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20 | 根 | 2500 | ||||||
12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22 | 根 | 2500 | ||||||
13 | 钢筋植筋 | 1.钢筋种类、规格:直径Φ25 | 根 | 2500 | ||||||
14 | 垫层 | 1.垫层浇筑: 商品混凝土/现拌混凝土 | ㎡ | 75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以施工净面积计算 | 二、工作内容 2.材料拌制、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 6. 垫层浇筑,振捣、养护; 7. 场内搬运、工完场清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 2.分包人提供机械:除承包人提供机械外的所有机械设备 | ||||
15 | ±0.000以下现浇混凝土构件 | 4. 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 5. 砼输送方式:泵送、塔吊吊运/人工转运; 6. 养护方式:薄膜养护/草袋养护; 4.施工部位:±0.000地下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及随主体结构一起浇筑和采用泵送商砼的构件;5.砼节约率:1% | m3 | 6987.2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注圈过梁、构造柱、反梁、栏板、压顶梁、腰梁、抱框柱、门边立柱、扶手压顶等二次结构若采有商品混凝土一次浇筑,套用本综合单价) | 二、工作内容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分包人提供薄膜材料、板厚控制器等。 | ||||
16 | ±0.000以上现浇混凝土构件 | 4. 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 5. 砼输送方式:泵送、塔吊吊运/人工转运; 6. 养护方式:薄膜养护/草袋养护; 4.施工部位:±0.000地上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及随主体结构一起浇筑和采用泵送商砼的构件;5.砼节约率:1% | m3 | *****.92 | ||||||
17 | 砌体工程 | 3. 砌块品种、规格、强度等级: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包含图纸范围内的二次构件,砌体厚度综合考虑 4. 砂浆类型、砂浆强度等级、搅拌方式等: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3.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或现场自拌; | m3 | *****.04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净体积计算。 | 二、工作内容: 7. 砂浆的拌合制作、运输; 8. 墙体砌筑,刮缝、浇水养护; 9. 砖压顶、墙顶斜砖、墙底门边标砖等的砌筑; 10. 门洞木砖、预制块预埋、预埋件预埋;5.调整砌体与墙体拉结筋的位置; 11. 材料垂直水平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 12. 工具脚手架的搭拆、移动; 10、反坎施工时混凝土面的凿毛; 11、二次结构混凝土材料搬运、自拌及浇捣 2. 承包人提供:材料砌块、钢筋、石灰粉、水泥、砂、石子、混凝土;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 | ||||
18 | 内墙面、柱面普通抹灰 | 2. 基层类型:砖、砌块墙面或砼墙面 7. 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综合各种厚度,各种砂浆配合比; 8. 施工部位:内墙面抹灰、梁柱面(梯侧、反梁零星抹灰、单梁、独立柱等)阳台、入户花园、抄表平台、走廊以及女儿墙内侧等位置按内抹灰 7.操作架体高度:综合考虑 | ㎡ | ******.46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以面积计算,附墙柱、粱、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积内,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计算面积。 | 二、工作内容: 4. 材料到场卸车、场内材料运输; 5. 基层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砂浆制作、运输,涂刷界面剂,喷浆定挂钢丝网,清扫落地灰,底层抹灰,打底扫毛或划出纹道,找平,拉毛,刷浆,洒水,湿润。 6. 门窗洞口的收口、门窗侧、填(塞)缝、预留洞口侧的修补、养护、脚手架搭拆、管道口的吊洞封堵、脚手架眼螺栓洞眼的封堵、勾缝、门窗后置导致的二次收口工作、栏杆安装造成的二次修补、拆模后孔洞封堵等(其中墙面堵洞需采用发泡胶避免渗漏); 4.运输及装、卸车、工完场清 3. 承包人提供:成品砂浆、提供满挂部位的铁丝网; 4. 分包人提供:铁丝网、封堵用发泡胶,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费用已包含在抹灰单价中,不另外计算。 3. 承包人提供: 施工电梯;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机械 | ||||
19 | 外墙抹灰工程 | 5. 墙体类型:砖、砌块墙面; 6. 界面剂类型:按图纸设计要求; 7. 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满挂网; 8. 底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按图纸设计要求; 5.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 7. 施工部位:外墙抹灰(含外墙零星构件及线条抹灰); 7.操作架体高度:按图纸设计要求 | ㎡ | *****.66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以面积计算,附墙柱、粱、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积内,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计算面积 | 一、工作内容 | ||||
20 | 水泥砂浆找平层/保护层(不分厚度) | 1.材料种类:现拌砂浆/成品砂浆 | ㎡ | *****.44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 二、工作内容 3.含R角施工 | ||||
21 | 水泥砂浆楼梯面层 |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 | ㎡ | 1170.55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 | 二、工作内容: 8. 基层清理; 9. 砂浆调制; 10. 刷素水泥浆; 11. 抹找平层及底层混合砂浆; 12. 抹面层及表面压光; 13. 抹防滑条; 14. 材料运输 1.承包人提供:砂、石、水泥、石灰粉;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22 | 挤塑聚苯板铺设(不分厚度) | 挤塑聚苯板铺设(不分厚度、不分部位) | ㎡ | 3138.7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际施工净面积计算。 | 二、工作内容 4. 材料运输 3.材料铺设 | ||||
23 | 细石砼找平、找坡或保护层(不分厚度) | 1.材料种类:现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 | ㎡ | ***21.66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 一、清理基层、刷素水泥浆、混凝土捣平压实找坡,排水沟预留及找平;所有图纸及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拉圆角施工; | ||||
24 | 屋面面层细石混凝土 | 2. 材料种类:商品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 4.运输方式:塔吊转运 | ㎡ | 1957.18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 | 二、工作内容 5.含R角施工 | ||||
25 | 块料踢脚线 | 1.踢脚线高度:综合考虑 | m | 188.38 | 按实际施工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 二、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锯板修边,测量、定位; 2.调制砂浆; 3.铺结合层; 4.面层铺贴、磨边、擦缝、磨光; 5.净面处理、材料运输 1.承包人提供:材料块料和砂、石、水泥、石灰粉;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机械 | ||||
26 | 楼地面铺地砖 |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 2.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5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表面撒水泥粉+水泥浆一道 3.块料类型、施工工艺:湿贴 4.面层材料品种、特征、规格:综合考虑 5.防护层材料类型:/ | m2 | 78 | 依据设计图示粘贴(安装)块料面积计算 | 二、工作内容: 9. 基层清理; 10. 测量、定位; 11. 刷素水泥浆; 12. 粘结砂浆调制并运输; 13. 块料面层、截边、磨边; 14. 擦缝清理; 15. 嵌缝; 16. 养护及成品保护; 9.材料运输、零星修补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各种块料面层和砂浆;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等内容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以外的所有机械 | ||||
27 | 散水、坡道 | 3. 垫层材料种类、厚度:按图纸设计要求 4. 面层厚度:按图纸设计要求 4.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图纸设计要求 | ㎡ | 700.53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际施工净长度计算 | 二、工作内容: 2. 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 2.垫层厚度; 3.变形缝制作及填缝; 4.按图集施工的其他工作 1.承包人提供材料:水泥、砂石; 2.分包人提供材料: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机械 | ||||
28 | 砖砌暗沟、明沟及盖板安装 |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按图纸设计要求 | m | 319.28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际施工净长度计算 | 二、工作内容: 7. 基层清理; 8. 砂浆拌和制作、运输; 9. 垫层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 10. 砌砖、刮缝; 11. 沟底、沟壁抹灰; 12. 材料运输(含二次搬运)、材料退库 3. 承包人提供材料:砖、水泥、砂、暗沟盖板、石灰粉; 4. 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外的材料 3. 承包人提供机械:/; 2.分包人提供机械:除承包人提供机械外的所有机械设备 | ||||
29 | 干铺地下室碎石疏水层 | 4. 材料种类、做法:20~50粒径碎卵石 5. 垫层厚度、做法:100mm厚20~50粒径碎卵石排水层 3.施工部位:地下室顶板 | ㎡ | 13000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 二、工作内容 6. 材料运输 3.材料铺设,包括碎卵石摊平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0 | 铺设土工布/无纺布 | 4. 材料种类、做法:无纺布或土工布 2.施工部位:地下室顶板、底板 3.运输方式:综合考虑 | ㎡ | 13000.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际施工净面积计算。 | 二、工作内容 5. 材料运输 3.材料铺设(包括干铺聚酯无纺布或土工布)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1 | 陶粒混凝土找 | 1.材料种类:陶粒混凝土 2.施工部位:屋面 3.运输方式:塔吊转运 | ㎡ | 1957.18 | 在设计图纸的图示尺寸(图 | 一、工作内容 | ||||
32 | 陶粒混凝土回 | 1.陶粒回填; 2.陶粒顶上按图纸要求回填混凝土(混凝土为自拌) | m3 | 244.45 | 在设计图纸的图示尺寸(图 | 一、工作内容 | ||||
33 | 场地硬化 | 厚度80-200mm | ㎡ | 4500.00 |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以面积计算 | 三、工作内容: 场地平整、清理,边模制作安装,浇筑混凝土,压光找平,浇水养护。 四、材料: 1、承包人提供:混凝土,综合考虑砼泵送方式、运输等;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三、机械 | ||||
34 | 道路硬化 | 厚度150-400mm | ㎡ | 1000.00 |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以面积计算 | 三、工作内容: 场地平整、清理,边模制作安装,浇筑混凝土,压光找平,浇水养护、路面刻纹。 四、材料: 1、承包人提供:混凝土,综合考虑砼泵送方式、运输等;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三、机械 | ||||
35 | 成品水箱安装 | 3、浮球阀、进出水管安装; 4、水箱尺寸综合考虑 | 个 | 5 | 根据甲方方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 | 一、工作内容: 安装、调试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成品水箱、浮球阀、水管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6 | 各种规格PVC排水管安装 | 3、敷设至化粪池或指定污水排放点; 4、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 m | 1000 | 根据甲方方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 | 一、工作内容: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水管及管件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7 | 波纹排水管安装 |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 m | 400 | 根据甲方方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 | 一、工作内容: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波纹管及管件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8 | 水泥排水管安装 |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 m | 200 | 根据甲方方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 | 一、工作内容: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管道,明装、暗装,且包括管道附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水泥排水管及管件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所有材料 | ||||
39 | 卫生清理 | 1.部位:楼地面 | ㎡ | 59506 | 按实际清理部位以建筑面积计算 | 6. 工作内容 4. 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机械 | ||||
40 | ±0以下钢筋制作安装 | 1.钢筋种类、规格、钢筋连接方式:按图纸、规范要求; 2.施工部位:±0以下钢筋制作安装(包含拉结筋的制作安装、柱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差处钢丝网等的制作安装)含二次构件) | t | 750 | 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①取中心线、四舍五入计算; ② 以扣减目标节余率后的工程量结算,且不超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量。 | 一、工作内容 1.原材验收:配合原材验收、卸车、堆码 2.钢筋制作:除锈、调直、切断、弯曲、钢筋连接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预留钢筋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马镫筋、定位筋制作 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含二次运转费)、钢筋安装部位核对 4.钢筋安装: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焊接、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 5.验收报验:钢筋安装验收、报验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钢筋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四、主材节约率: 1.分包人保证钢筋目标节约率为5%(钢筋节约率标准建议按本项目责任书中约定的钢筋节约率);节约率=(甲方按照平法规则计算钢筋量-乙方签收并实际使用钢筋量)÷甲方按照平法规则计算钢筋量×100%。若节约率小于目标节约率,则按甲方审核的现场下料单钢筋量的100%结算,且承包人处罚分包人低于目标节约率部分钢筋材料价的50%,材料价格按内部采购价计,该项处罚由甲方从乙方进度款或者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抵扣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无论何种情况,乙方结算量均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量。 2、直径≥12的筏板钢筋除设计要求采用套筒连接的,其于全部采用单面焊;1200mm厚以下的筏板支撑钢筋全部采用单根焊接支撑;框架梁底部纵筋要求按能通则通的原则下料;只有一层高的墙柱要求现场一次上顶,不允许做接头;其余的钢筋工程按现场钢筋精细化管理交底要求施工。每次钢筋材料到场,分包人必须到现场与甲方材料员核实材料实际到场数量,并找甲方材料员索要材料员签名的钢筋材料实际领料单(实际使用钢筋量),中途调拨要求材料员出具调拨单(实际调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分包方不主动索要实际领料单、调拨单,结算时以甲方提供实际使用钢筋量为依据。 3.分包人保证钢筋材料损耗控制指标:钢筋损耗率{钢筋损耗率=实际使用量-翻样量)÷实际使用量}必须控制在1.5%以内;若钢筋损耗率超过约定,则超出损耗率的钢筋按照承包人内部采购价扣除分包人工程款。 4.钢筋工程结算,在结算过程中由项目预估,如果节约率达不到或者钢筋浪费严重,按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条款约定把该扣款项提前扣出来,等到甲方和建设单位结算完成后,按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条款约定该扣的扣该奖的奖。 | ||||
41 | ±0以上钢筋制作安装 | 1.钢筋种类、规格、钢筋连接方式:按图纸、规范要求; 2.施工部位:±0以上钢筋制作安装(包含拉结筋的制作、柱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差处钢丝网等的制作安装)(含二次构件) 3、钢筋计算规则:①按中心线计算;② 按照四舍五入计算;③ 综上所计算的工程量乘以0.95后作为乙方结算工程量,且不超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量。 | t | 2000 | ||||||
42 |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 1.钢筋种类、规格:Φ12-Φ25(不包含Φ25) | 个 | 25000.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双方现场共同确认的实际加工数量确认,(送检试验的电渣焊,由分包人承担。) | 一、工作内容 1.钢筋搬运、焊接 2.验收报验:配合承包人取样检测验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材料:/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43 | 直螺纹套筒 | 1.钢筋种类、规格:按图纸设计要求 | 个 | 5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双方现场共同确认的实际加工数量确认,套筒工程量不得超过图纸结算量(送检试验套筒费用不计,由分包人承担。) | 一、工作内容 1.钢筋采购、运输、加加工钢筋螺牙、螺帽、保护帽,安装; 2.验收报验:配合承包人取样检测验收;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44 | 止水钢板制作及安装 | 1.钢板种类、规格:δ3-4止水钢板 2.施工部位:后浇带 | m | 1000 | 以承包人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双方共同确认的现场实际安装的钢板止水带延长米计算,搭接部分不计算数量。 | 一、工作内容 1.测量、定位 2.钢板的切割及焊接、安装等工序。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止水钢板。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45 | 钢筋网片制作安装 | 1.钢筋种类、规格:Ф6以上 2.施工部位:综合考虑 | ㎡ | 13000 | 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实际铺设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原材验收:钢筋原材分类、分规格配合吊运,码放整齐,悬挂标识牌 2.钢筋制作:除锈、调直、切断、弯曲、钢筋连接下料、端头切割、磨角、预留钢筋防锈、半成品的分类码放、配合取样及试件制作、马镫筋、定位筋制作 3.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钢筋安装部位核对 4.钢筋安装:清理模板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安放、绑扎、马凳筋安放、调整、钢筋预埋、清理工作面。 5.焊接(绑扎)用焊剂及手头机械准备、钢筋焊接、直螺纹连接、搭接等 6.验收报验:钢筋安装验收、报验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钢筋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46 | 成品钢筋网片铺设 | 1.钢筋种类、规格:成品钢筋网片 2.施工部位:综合考虑 | ㎡ | 3459 | 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为依据,按实际铺设面积计算 | 一、工作内容 1.原材验收:码放整齐,悬挂标识牌 2.场内运输(含现场倒运):水平及垂直运输、钢筋网片安装部位核对 3.钢筋网片安装:清理杂物、安放垫块、保护层塑料卡、钢筋网片安放、清理工作面。 5.验收报验:钢筋网片安装验收、报验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成品钢筋网片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工器具、设备等内容 | ||||
合计 |
备注:
1.以上不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含税综合单价为可调单价,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额(实际开票税额)。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含税价相应调整;即税率上调或下调,结算价相应上调或下调。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发/承包人提供材料外所有辅材费),机械费,运输费,劳务管理费、各项税、费、工人劳保用品费,保险费,工伤医疗费、风险费、进出场费、赶工费、安全生产措施费、雨季用品费、办理各种相关证件、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完成分项施工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要求的一切费用。本价格还包括分包人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不因承包人施工工艺、工序变化而变化。合同范围内一律不发生零星用工、不计取计日工。
2.上述项目特征未完全罗列该分部分项工作内容,实际施工过程中以图纸、规范及发承包双方要求为准。
3.分包人承担的增值税及其他任何的税、费已包含在上述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分包工程完工时,分包人须提供已完工程量的100%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4. 上述数量均为暂定量,双方据实核对工程量后,需及时签订总价闭口包干合同,分包人不配合签订总价闭口包干合同则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的70%支付。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再因任何市场行情涨跌、政策变动等因素调整总价,签证、变更、索赔实行月度结算。
5、由分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如有承包人提供施工机械,分包人应在使用完后立即将承包人提供设备退还给承包人,并办理退还手续,分包人应保证设备退还时完好,如因分包人保管、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低于会收取率的应照价赔偿。)
6、分包人员的工装【春秋装 168 元/套、夏装 140 元/套】、安全帽等零星物资,由承包人公司统一管理、配置,按公司管理规定实行领料制度,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7、合同约定外的分包人临时用工工日费用:技工 280 元/工日,普工 180 元/工日,需办理现场签证单,经承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后作为工程款一支付。
8、运送至工地现场的材料如需使用底托盘(铁架)的,需由承包人、分包人和材料商三方授权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登记,同时分包人需负责保管和退还底托盘(铁架),如有导致丢失和损坏的,分包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员工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此授权,以我公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公司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被授权人本投标项截标前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盖章)
五、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盖章)
标签: 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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