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托,对其所需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 保证金(万元) |
重庆市涪陵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指挥中心基础建设 | 套 | 1 | 1236 | 24 |
指挥中心平台建设 | 套 | 1 | |||
智能交通网建设 | 套 | 1 | |||
警车与警员定位系统建设 | 套 | 1 | |||
卡口系统建设 | 套 | 1 | |||
违停抓拍系统建设 | 套 | 1 |
二、项目编号:涪招采G2015-84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2015年内缴纳6个月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加盖有社保公章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项目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企业安防一级资质或公安部门安防一级资质;
3、提供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查验)。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12月12日—2015年12月30日。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涪陵区政府采购网”、“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下载。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6年1月8日北京时间9:00时。
(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北京时间9:30 时。
(七)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
(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资质及材料原件携带备查。
六、现场踏勘
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踏勘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但现金不受理)。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八、投标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二)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络信息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联系人:彭小兵
电 话:189*****331
(二)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邮 编: 408000
电 话:(023)********。
(三)保证金退付
联系人:常先生
邮 编: 408000
电 话:(023)********。
请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后发到我单位邮箱(cqsflqggzyjyzx@163.com),我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但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外。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标签: 涪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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