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西红柿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项目二次

榆树市西红柿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项目二次

[社会代理]榆树市西红柿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项目二次

【信息时间:2023-09-13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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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

榆树市西红柿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项目二次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0255号)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榆树市五棵树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榆树市西红柿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A-2023-021;

2.项目名称:榆树市西红柿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类别:建筑业;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132.4171万元人民币;

5.采购范围:停车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期: 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

7.建设地点:榆树市五棵树镇;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及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5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9月20日下午16时30分;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报名,通过发送邮件方式(邮箱:*********@qq.com)进行获取蹉商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社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开系统查询确认;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打印的电子证书并附查询网址,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页截图;

9)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含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10)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11)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鲜章发送邮箱(邮箱:*********@qq.com),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 24 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 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 格式)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磋商文件、图纸售价:磋商文件每标段每套 6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评标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榆树市五棵树镇

联系人:杨永春

联系方式:136*****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鸿泰瑞景9号楼701

联系人:郑爽

电话:133*****330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杨永春

采购人联系方法

136*****933

采购人地址

榆树市五棵树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33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鸿泰瑞景9号楼701

采购项目名称

榆树市西红柿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32.4171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编号:JLHA-2023-021; 2.项目名称:榆树市西红柿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类别:建筑业;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132.4171万元人民币; 5.采购范围:停车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 期: 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 7.建设地点:榆树市五棵树镇;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及证明;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及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5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09-14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网上报名,通过发送邮件方式(邮箱:*********@qq.com)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上报名,通过发送邮件方式(邮箱:*********@qq.com)

文件售价(元)

6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9-25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09-25 13:30

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1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郑爽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330

标签: 基础设施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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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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