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油生增产中心防爆箱总成采购
中海油服-油生增产中心防爆箱总成采购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服-油生增产中心防爆箱总成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油生增产中心防爆箱总成采购 | 详见技术要求 | 2023年9月 |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二、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结算发票时间为准)具有防爆控制柜销售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次,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为所签订的合同或结算发票(或验收单)的扫描件(须盖印公章),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明细清单页、结算发票(或验收单)等内容,结算发票(或验收单)应与合同相匹配。提供证明文件。无法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四、在近四年内(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证明文件) 五、投标有效期至少90天为合格。 六、买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验收合格的数量、本合同规定的单据、资料及卖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等,在六十(60)天通过银行以电汇/转帐方式将货款的100%支付给卖方。 七、完税价。 八、合同签定后按照双方通知要求,资料完整的情况1周内完成检验(提供承诺) 九、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渤海28路198号COSL油田生产事业部增产中心 十、适用中国法律,仲裁机构:天津仲裁委员会并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执行,仲裁地点:天津市。(提供承诺)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窗体顶端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窗体底端
2023年9月13日
标签: 防爆箱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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