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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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3036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9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一套并安装调试,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
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提
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新成立不足1年
的企业,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其他组织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
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
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3日08时00分到2023年09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弥勒市湖泉和境E37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37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
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获取采购文件,并予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30363
项目名称: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购置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90万元。
最高限价:58.90万元。
采购需求: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一套并安装调试,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弥勒市,具体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
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
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新成立不足1年
的企业,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其他组织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沼影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
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
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每
天0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

3.2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述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
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E37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E37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m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
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联系方式:0873-616129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联系方式:0873-6160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
电话:0873-616065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联系人:李工

话:0873-61612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联系人:曹丽

话:
0873-6160653
电子邮件:2753380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意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乐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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