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樵山森林景观改造采伐树木招标公告
2016年西樵山森林景观改造采伐树木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底价(元) | 项目要求 |
01 | 西樵山森林景观改造采伐林木竞价项目 | 200817.17 | 中标人缴纳中标费用后,可对项目地区内的林木(以桉树为主)进行采伐及自行处理 |
备注:1、具体信息请联系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757)********
2、投标人报价不能低于标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9:00起至2015年12月17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购买竞价文件地点: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
3)竞价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200元,所有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方可获取竞价文件,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账号:********8571。
备注: 1、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人员,须提供相关的资料领取竞价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
2、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
5.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亲自到场领取:
1)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6、项目基本情况:
6.1项目类型:林木采伐(以桉树为主)。
6.2项目的具体资料:根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采伐设计书》、《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山根社区林木采伐设计书》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林木采伐设计书》的相关内容,本次竞价项目需要中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伐区内对林木(以桉树为主)进行采伐,采伐的林木分四个伐区,共15个林班,其中非生态公益林5个,生态公益林10个。伐区内资源的调查是统一采用规控制检尺(或0.4亩的样圆)的方法,对其林分状况、立木蓄积量、出材率和立地条件等进行全面调查。综合四伐区的林分质量、树种结构、立地条件、林内植被及更新方法等因素,确定四伐区均采用皆伐方式更新采伐类型进行采伐,采伐的树种主要为桉树,四个伐区的总面积约460亩,出材量约为960立方米。整个项目采用财政预算审核价为最终底价,以明标竞价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人在以最终竞得价向招标人缴纳中标费用后,即可自行负担费用对项目需要采伐林木的四个伐区内的林木(以桉树为主)进行采伐,在采伐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人工、保险等费用须由中标人自行负担,采伐所得的桉树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可自行处理采伐所得的林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施工前必须办妥相关的手续。招标人所提供的木材出材量只为大约数,中标人须自行承担实际出材量与上述出材量有所差异的风险。投标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投标人对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应该自行承担的风险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详细条款见《林木采伐协议书》样本。
6.3竞价底价:200817.17元,竞价时以此为报价起点竞价;
7.现场勘察:
投标人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投标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对竞价文件及所须采伐林木的区域的状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8. 接收资格文件时间:
2015年12月18日9:30至10:00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
9. 竞价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10.竞价时间:
2015年12月18日10:00.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万元)。
11.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出,且最迟应在2015年12月17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11.3报名的投标人以及保证金的汇款人应与参与竞价会的投标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价会议。
11.4经确认竞得资格,中标人必须履行以下的条件,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目成交权,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所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以补偿其损失:
11.4.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确定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11.4.2中标人须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与招标人签订《林木采伐协议书》。
备注:提交资格文件时必须出示银行存款回单,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将拒绝参加竞价。
12.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取得成交权的投标人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凭银行存款回单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退还手续。
12.协议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林木采伐协议书》时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协议保证金。在中标人将四个采伐区内的树木采伐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将10万协议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13.中标费用
中标人须以最终竞得价向招标人缴纳中标费用,在签订《林木采伐协议书》时中标人必须一次性向招标人缴清中标费用,中标费用必须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14.其他费用
招标人已聘请有资质的测量公司对采伐范围进行埋桩作业,以最终确认采伐区域,此项费用为3万元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签订《林木采伐协议书》时必须一次性缴纳此项费用。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森林公园旅游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左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小姐
备案单位: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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