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村民公寓商住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潘村村民公寓商住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包号 | 名称 | 服务年限 | 最高限价标准(元) |
01 | 物业管理 | 3年(其中第一年为合约期,服务满一年后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后,合同继续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重新确定中标人) | 住宅和二、三层商场1.5元/月·㎡ |
首层商场3元/月·㎡ | |||
住宅地下汽车位30元/月·个 | |||
摩托车5元/月·个 |
3.1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2超过项目包内任一分项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50万或以上。
2、投标人必须是物业管理企业,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以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手册》且近两年经考核为良好(A级)。
4、投标人有累计物业管理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管理业绩或有村民公寓商住楼的管理经验。
5、拟派管理处主任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或经统一培训考核取得《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名下)。
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拟派管理处主任本人凭以下资料前来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报名: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有效的《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手册》且近两年经考核为良好(A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D、拟派管理处主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或经统一培训考核取得《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名下)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累计物业管理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管理业绩或村民公寓商住楼的管理经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法人代表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室,电话:0757-********
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3)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8571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1日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9:3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村潘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村潘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电话:(0757)********
联系人:潘村长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308室
电话:(0757)********
传真:(0757)********
网址:www.gmgitc.com
联系人:马小姐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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