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功能等仪器招标公告
肺功能等仪器招标公告
一、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
二、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次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如为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书时必需提供生产商或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
四、招标项目:肺功能仪及B超探头。
五、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9月28日14:00 ;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21房间;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
时间:自招标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下午5:30,每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
联系人:郦黎明 联系电话:0511-********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镇江市疾控中心
2023年9月13日
标签: 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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