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一次性告知书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一次性告知书

一、子项名称: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受理机构:县公安局

四、决定机构:省公安厅

五、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适用范围: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需持《边境通行证》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

八、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九、特殊环节:无

十、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来源渠道

1

本人身份证

1

1

自备

2

《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1


窗口领取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地点:曲周县公仆路2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7号窗口

十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咨询电话:0310-*******

投诉电话:03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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