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投诉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一、子项名称:无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受理机构:县司法局

四、决定机构:县司法局

五、设定依据:《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适用范围: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八、办理流程:受理投诉→调查符合→办结

九、特殊环节:无

十、申请材料:无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从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从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地点:曲周县公仆路2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0号窗口

十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咨询电话:0310-******* 投诉电话:03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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