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净化区域VOCs废气治理项目二采购公告

焦化厂净化区域VOCs废气治理项目二采购公告

焦化厂净化区域VOCs废气治理项目(二)采购公告

焦化厂净化区域VOCs废气治理项目(二)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HG-NGJG-2023-0015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下称“采购单位”)受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焦化厂净化区域VOCs废气治理项目(二) (采购编号: HG-NGJG-2023-0015)进行谈判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估算金额 1537 万元(含税)。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区域;

建设内容:新建一套2万m3/h高氧低浓度VOCs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洗+水洗+除湿的预处理工艺,废气送焦炉作为助燃风使用;新建一套1800m3/h低氧高浓度 VOCs 尾气回收系统,废气经缓冲罐送煤气负压管线。

2.2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的全部内容(含设计、制造、包装、运输、现场拆安、调试、培训等)。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响应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且要求在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实物移交。具体节点为:(1)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2)从土建开始施工之日起,150天内完成建设投运。

2.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境内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响应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响应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5 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VOCs废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或设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制件,材料上若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特征等关键信息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注:提供EPC总承包业绩的,供应商在该业绩中只负责施工工作的,该业绩无效;联合体响应的,设计业绩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6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响应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响应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注: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7 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响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8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2)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上明确对应承担的工作内容;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响应:

(1)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黑名单;

(4)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失信黑名单。

4. 供应商注册

首次参加“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ebid.hzsteel.com)”的供应商,应于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以“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ebid.hzsteel.com)”下载方式发放。

5.2 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9月18日17:00。

5.3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为(人民币)800元,供应商应按“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本项目规定的形式递交平台服务费。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9:00。

6.2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相关操作详见帮助中心。

6.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自送或快递形式,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杭钢招标中心204室)高先生收,电话:0571-********

7. 响应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拾 万元,递交形式详见采购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ebid.hzsteel.com)、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https://b.zhengcaiyun.cn)上发布。

9. 其他

本项目涉及电子采购系统,供应商入库、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制作递交、开启、线上谈判、报价等具体操作方法及操作环境软硬件要求,请查看“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

10. 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女士 , 电话: 0574-********

10.2 采购单位: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 0571-******** 邮箱:gaoyang@hzsteel.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半山路186号

10.3 监管部门: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联系人:方先生,电话: 0571-********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9月13日


标签: 废气治理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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