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南通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南通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180***** 项目名称 南通医学中心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 A320*****180*****023001 标段名称 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9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医学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兴创医学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空气灭菌工作站79台,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青年东路南侧、紫东路东侧项目现场内

2.3供货及安装完成期限:30个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安装及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5其他:合同估算价约23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为所投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②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文件。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5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在国内医院有空气灭菌工作站销售业绩,提供国内医院销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或单项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30台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且业绩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所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发票验证查询截图(发票累计金额不小于合同金额的80%,并附统计明细表)、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至少有采购单位盖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合同金额、数量、品牌、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建设单位或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012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兴创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徐茂斌

联系电话:

0513-********

电 话:

0513-********

监督电话:

0513-********

电子邮箱:

*********@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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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医学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兴创医学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空气灭菌工作站79台,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青年东路南侧、紫东路东侧项目现场内

2.3供货及安装完成期限:30个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安装及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5其他:合同估算价约23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为所投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②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文件。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5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在国内医院有空气灭菌工作站销售业绩,提供国内医院销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或单项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30台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且业绩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所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发票验证查询截图(发票累计金额不小于合同金额的80%,并附统计明细表)、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至少有采购单位盖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合同金额、数量、品牌、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建设单位或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012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兴创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徐茂斌

联系电话:

0513-********

电 话:

0513-********

监督电话:

0513-********

电子邮箱:

*********@qq.com

南通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180***** 项目名称 南通医学中心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 A320*****180*****023001 标段名称 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9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医学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兴创医学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空气灭菌工作站79台,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青年东路南侧、紫东路东侧项目现场内

2.3供货及安装完成期限:30个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安装及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5其他:合同估算价约23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为所投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②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文件。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5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在国内医院有空气灭菌工作站销售业绩,提供国内医院销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或单项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30台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且业绩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所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发票验证查询截图(发票累计金额不小于合同金额的80%,并附统计明细表)、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至少有采购单位盖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合同金额、数量、品牌、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建设单位或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012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兴创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徐茂斌

联系电话:

0513-********

电 话:

0513-********

监督电话: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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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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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医学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兴创医学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空气灭菌工作站79台,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青年东路南侧、紫东路东侧项目现场内

2.3供货及安装完成期限:30个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南通医学中心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采购安装及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5其他:合同估算价约23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为所投空气灭菌工作站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②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文件。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5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在国内医院有空气灭菌工作站销售业绩,提供国内医院销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或单项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30台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且业绩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所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发票验证查询截图(发票累计金额不小于合同金额的80%,并附统计明细表)、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至少有采购单位盖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合同金额、数量、品牌、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建设单位或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012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兴创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徐茂斌

联系电话:

0513-********

电 话:

0513-********

监督电话:

0513-********

电子邮箱:

*********@qq.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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