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聚氯化铝固体等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年度聚氯化铝固体等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2023-2025年度聚氯化铝(固体)等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3-2025年度聚氯化铝(固体)等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的聚氯化铝(固体)等药剂采购,用于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及下属镇级分公司水处理,投标人负责供货至指定地点。由于各水厂所分布在江津区各区域,故运距及运输方式存在差异,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影响并承担相关风险。

2.1比选内容:采购比选货物清单

序号

使用单位

送货地址

名称

规格型号

暂定数量

单位

包1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鲤鱼石水厂、新德感水厂、德感水厂

聚氯化铝

固体/GB*****-2020

20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固体/分子量1000万

6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固体/固含量≥90.0%,
分子量1200万

0.4

四面山水厂、四屏水厂

聚氯化铝

固体/GB*****-2020

50

包2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镇级供水分公司

先锋水厂、吴滩水厂、杜市水厂、柏林水厂

聚氯化铝

固体/GB*****-2020

80

2.2交货地点:重庆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2.3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聚氯化铝(固体)等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2.4交货期: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按约完成合同供货义务,供货期满或供货期内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质保期满且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经生产企业授权的品牌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再提供经此次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唯一授权书原件)

3.2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认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是经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品牌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该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金额50万元以上的聚氯化铝(固体)药剂的采购合同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接比选人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到达比选人指定的所辖地点(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 投标人需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4-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以上资料,除注明须提供原件的外,仅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500 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方式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696号

联系人: 邹老师

电 话: 0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57*****6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聚氯化铝 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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