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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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3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现面向全区开展工信部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标杆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明确路径和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是获得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市南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申报条件。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其他
1.每个区市限报两家,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每个企业限报1项。
2.申报书(附件2、3、4、5)封面推荐单位请填写“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材料需双面打印并胶装,盖骑缝章。
3.请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南区人民政府(宁夏路286号)703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PDF盖章扫描版)通过邮箱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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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3日
标签: 信息技术 制造业 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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