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合成仪招标公告

微波合成仪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拟对微波合成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微波合成仪
1、本次招标共 1 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 月20 日。(欲购买标书的公司请登陆http://www.whuzb.com/SBZB/BidingList_Public.aspx 进行网上标书购买,标书费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缴纳。)
四、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22 日上午9:0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后财务楼四楼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 ********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5年12 月10 日

武汉大学微波合成仪招标文件
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拟对微波合成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
1、投标人提出书面问题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图纸、附表和附件等要求。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发答疑文件时间:答疑文件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及时查看邮箱(不及时查看邮箱者责任自负)。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邮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没有回复的,视同已收到。
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重新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 12 月 22 日上午8:30--9:00。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后财务楼四楼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405 室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22 日上午9:00。地点: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1份、副本2份。
1、投标文件须载明如下内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清单、技术响应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资格证明等其它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货期、质保期等。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编排顺序必须使用格式样本。(请上本中心网站****************7.doc">http://zb.whu.edu.cn/uploadfile/2015/0901/****************7.doc下载“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投标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四、投标文件包封
1、投标文件1正本2副本合并成一个包封,封包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包括标段),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签。
2、“开标一览表”请用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信封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括标段)。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应对每个标段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3、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反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指标
一般以产品质量、技术参数、投标报价、供货期限、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同类项目业绩、社会信誉等为主要指标。
(三)评标
1、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资质、技术配置、价格组成等进行审核,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有效的委托书的;
(2)投标人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4)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的;
(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6)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凡未按要求注明主选方案的;
(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已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配置和性能参数进行逐一比较,明确不同品牌之间的参数或配置差异;
(2)评标委员会结合投标报价、技术性能、质量差异、同类项目业绩、售后保证等进行综合评审;
(3)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的原则,独立地对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进行择优排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重新招标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2)因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四)定标
1、评标委员会综合各评委的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委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作出评标决定。评标决定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当评审结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须经商务谈判小组依序与中标候选人洽谈后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程序后,对最终评标决定作出书面报告并由评委签名确认。
七、付款方式
1、国内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
2、进口设备:(1)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下,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T/T);(2)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上采取信用证方式(L/C),签订合同后开出90%信用证,见单即付,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采取电汇或其他方式支付。
采购联系人: 张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5年12 月10 日


附件:技术要求 微波合成仪

一、技术指标
1.1 提供均匀稳定的聚焦连续非脉冲单模微波,所有样品的微波吸收情况得到最大化。
1.2 含进气散热管,可快速完成样品冷却。
1.3 全自动控制,模块化设计。
1.4 最高反应温度:300摄氏度。
1.5 内置电磁搅拌系统,搅拌速度可调(300-900RPM),能满足各种粘度样品的搅拌要求。
1.6 最大承受压力:不低于30 bar,反应腔可耐受800atm的压力。
1.7 最大输出功率:不小于300 W;自动功率调整: 0.1-100%,调节精度为1W。
1.8 升温速度:2-5摄氏度/sec。
1.9 工作电源要求: 220/240V,50Hz。
1.10 反应体积:0.2-25 mL,可做毫克到克级的反应,最小规格反应管体积必须小于或等于1mL,反应腔体可根据需要处于打开或盖上状态。
1.11 高压反应管配合镀PTFE的硅胶密封瓶塞和可直接盖于反应管上的卡式盖帽使用。
1.12 配备红外检测器,快速实时检测反应温度。
1.13 内置操作电脑,具备向导功能软件,简洁易用,可帮助使用者优化条件;可实时显示反应过程曲线和反应参数(温度,压力,功率,搅拌),方便编辑反应参数(温度、压力、功率、时间、搅拌等);具备存储、拷贝和打印实验数据等功能,并提供免费更新。
1.14 三年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 配件清单:
2.1微波合成主机1套;
2.2 集成电脑和软件1套;
2.3 微波腔体保护套 3套;
2.4 各种尺寸规格的高压反应瓶/管(含瓶盖、搅拌子、垫片)各100套(确保 0.2-25 mL体积的反应都可以开);
2.5搅拌子:各100个,与各种规格高压反应瓶匹配;
2.6反应瓶盖加垫片:不少于500个;
2.7多用途工具箱一套;
2.8 确保仪器正常使用的其他附属部件。

三、产品的附件要求、后续升级与质保
1、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常规保养所需的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清单和价格表,并承诺在质保期后3年内以不高于上述清单价格按照招标人不时要求的数量及合理时间向招标人提供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
3、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自用户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3年,在质保期间出现故障,供货商在接收到用户通知后于12小时内予以回应,提出解决方案,72小时排除故障(特殊情况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在此期间,设备发生任何非误操作造成的故障和损坏,均由供货方负责免费修复,失效零件予以免费更换,更换时所发生的商检、运输、清关等费用均由供货方负担。质保期内,待修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若超过1个月,则保修期延长待机时间的3倍。
提供定期维护,终身保修,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对仪器实验室场地条件,如工作台、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提出建议并出具场地准备书。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后由卖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与技术培训,调试仪器所需耗材由供货方自行负担。仪器安装、调试时进行现场软硬件使用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步骤、数据处理、正常维护和应用等,使使用人员能够正确、熟练操作及掌握仪器简易的故障判别及排除、维修。培训人员必须为供货方公司专职技术人员,否则用户方将拒绝接受。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而且是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供货方提供详细的中文和英文操作、维护指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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