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关于公开招租的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关于公开招租的公告

为了盘活资产,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拟对位于湾沚区(芜湖县)湾沚镇荆龙巷西侧 01 幢,建筑面积合计 132 平方米公开招租。租金评估价(租金底价)为*****元/年。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铺面情况

租赁物位于湾沚区(芜湖县)湾沚镇荆龙巷西侧 01 幢,建筑面积合计 132 平方米。适宜作为办公、商贸、仓储等,以现有房产状况公开对外招租。

二、租赁物用途

该租赁物用途:办公、商贸、仓储等(以双方最后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范围外的项目等。

三、租赁期限

3年,如遇特殊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四、竞租条件

(一)竞租人必须是合法、独立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竞租后相关约定详见租赁协议。

四、展示时间、地点:自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竞租事项:

有意竞租者请于2023年 9月26日上午10时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公开竞租报价单》(密封)到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警务保障室报名参加竞租。

符合条件竞租人以一次性报价方式竞租,按照“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人。2023年9月26日上午10时在湾沚分局403会议室当众现场开标,按竞租规定确定承租人。

六、注意事项:

1、租赁期叁年,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使用。

2、房屋按现状进行出租,不得转租。

3、出租房屋用于合法经营,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各种经济建设(含房屋装修)不予补偿。

4、承租期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竞租时,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6、如新竞租人竞租成功,因出租标的物腾让时间待定,须承担延期交房的风险,标的物租赁期始以实际交房之日为准;

7、在承租期限内如因政府性拆迁征用或公益事业发展需要,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无偿搬迁。出租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竞租人的损失。

联系人:谢运动 陶翠云

电话:0553-******

地址: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附件:公开竞租报价单.docx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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