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因公司业务需要,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赤壁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石料处置项目律师团队应诉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名称)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CNACG-HB182-SS-2023·B202
二、项目名称:赤壁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石料处置项目律师团队应诉及专项法律服务
三、项目内容:
3.1项目地点:咸宁市赤壁市
3.2招标控制价:诉讼代理费为20万元,专项法律服务费10万元。费用控制价为35万人民币。
3.3履行期限:法律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应诉代理服务在赤壁市矿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案件办结等后续事宜完毕后。
3.4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
3.5招标范围:
3.5.1专项服务内容:
⑴对本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⑵起草、修改相关函件、发送律师函;
⑶起草、修改相关协议;
⑷参与本项目相关的谈判;
⑸协助办理项目相关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⑹协助公司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操作程序和议事规程;
⑺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项目治理结构;
⑻项目合同履行跟踪;
⑼出具法律意见、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⑽应甲方要求,参加涉及该项目的各类谈判。
3.5.2、应诉
代理与赤壁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石料处置项目相关案件诉讼及案件的后续事宜。
3.6商务报价文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应并按照申请人资格条件以及评分标准提供下列材料。
3.6.1律所简介;
3.6.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6.3服务团队成员构成及相应的基本情况表;
3.6.4所在律师事务所注册不在鄂的,需提供指派律师常驻鄂证明材料;
3.6.5指派律师专业证明材料:
3.6.6指派律师前期参与并担任法律顾问情况表及相应的法律顾问合同第一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6.7指派律师前期协助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情况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3.6.8指派的律师获得表彰的证明材料。
3.6.9指派的律师诉讼类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律所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黏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3.7服务质量:投标人所提供服务质量需满足采购人标准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在中煤湖北地质局法律事务所库内。
4.2.指派的律师为专职律师,熟悉各类法律法规,常驻湖北省,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4.3、组成三人以上的律师团队,且有一位律师具备矿业方面案件代理经验。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二路50号湖北煤炭地质局办公大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027-********
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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