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仓储二期扩建工程含10号泊位新增货种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

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仓储二期扩建工程含10号泊位新增货种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

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仓储二期扩建工程(含10号泊位新增货种)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

发布日期:2023-09-13 05:00:00


建设项目名称: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仓储二期扩建工程(含10号泊位新增货种)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10号泊位后方配套陆域库区内新增3个化工品罐组、泵棚及综合楼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12.4万立方米的石化仓储库区,化工品按年周转次数18-20次计,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周转量为201万吨;二期扩建库区占地面积约******平方米。

招标项目: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仓储二期扩建工程(含10号泊位新增货种)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承包范围:

(1)罐组:12座1500m3储罐、4座5000m3储罐、4座3000m3储罐、2座7000m3储罐、4座*****m3储罐;

(2)工艺管道:含码头工艺管线及设施、罐组配套工艺管线及设施、管廊及发车工艺管线及设施等;

(3)装车棚(二):建筑物及生产作业设施;

(4)生产辅助楼:建筑面积1986.5㎡,四层建筑,含相关设施;

(5)危废样品间:建筑面积81.3平米,单层建筑,含相关设施;

(6)变配电:现有变配电室改造,匹配新建储罐及设施供配电;

(7)自控系统安装及调试或配合调试:DCS系统、SIS系统、GDS系统、机柜等,含一期中控室操作端合并至二期中控室;

(8)给排水:新建储罐及设施的给水排水;

(9)消防系统:新建设施的消防系统、泡沫系统改造;

(10)电信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电视监视系统等安装及调试或配合调试;

(11)试车保运服务及投产一年内维保服务;

(12)承包人负责上述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界区红线内以及红线外1米(或到发包人指定位置)所有内容(详见《项目详细工程设计全套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相应配套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电信、电气、自控、设备、储运、结构、给排水、防腐、绿化恢复等专业的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不包括桩基和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无损检测等)。

(13)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程:在项目建设期间,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界区红线内其他改造、维修项目,实施单价应参照本项目合同单价执行。

(14)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总体要求,临时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其他工作,或者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

承包人应根据相关国家及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专业要求及本合同界定的承包范围与工作界面,为完成合同工程从施工准备、准入、动迁、现场施工、单机试车以及中间交接前系统的清洗、吹扫、气密、仪表联校等工作,达到《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工程中间交接管理规定》的工程中间交接条件并完成工程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负责保镖、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维修以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应承担的质量职责。

,福州,江阴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扩建工程 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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