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泰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度泰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度泰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泰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项目编号:TS-ZC-********-01-01;

项目名称:2023年度泰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为加强对泰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把资金保值增值、管理高效,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发【2015】2 号)规定,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4家商业银行作为泰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银行,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供应商须为支行或以上级的商业银行,同一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5、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为《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3年9月14日08时30分至9月20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综合服务受理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书面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衍雪 联系方式:053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东开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财源大街14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衍雪

电 话: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存储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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