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3-09-13 至 2023-09-20 | 撰写单位: |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苏羽 |
(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91,200.00 最高限价(元):32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崛起的新形势下,国家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必须加快改革的步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是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在校人数逐年加大,毕业研究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加,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评审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高校自己送审难度大,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质量,采用第三方评审平台送审,可以保证公平公正,同时也提高了送审效率,也方便评审质量监管。 二、服务需求 ★1.中标人需拥有稳定运行的网络评审平台,具有承担采购人论文评审工作的能力。 2.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委托第三方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聘请专家进行论文评审,评审过程通过中标人运行和维护的“学位论文评审平台”进行。采购人可在平台中论文评审的进展状态,并可和下载论文评审结果。 3. 中标人需在甲方送审后2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以电子版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4. 中标人需达到采购人要求的以下服务标准: (1)符合采购人对送审院校的以下要求: 送审学校层次和沈阳理工大学相当或高于沈阳理工大学。 (2)符合采购人对评审专家的以下要求,由评审单位予以确认: 硕士论文评审专家:硕士生导师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评审专家的学科专业须与论文作者的二级学科一致,且研究方向相关。 (3)专业学位硕士论文一份送至高校一份送至所属行业企业或科研院所评审,需要具有涵盖所有送审专业学位的企业专家库。 5. 中标人可提供7x24小时的在线技术支持与服务,如在使用过程中因软件自身问题导致校方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应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48小时之内给出解决方案。 三、技术要求 1.为采购人设置独立的登录界面,支持https安全协议。 ▲2.支持学院上传论文管理、研究生院送审等多角色管理、送审模式。研究生院账户可根据各个学院的使用情况配置相应权限。 3.支持pdf文件加excel信息表上传,易于操作。 ▲4.研究生院可以通过平台对学校、学院的送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与管理。 5.专家评阅支持短信、邮件通知的功能。 6.评审进度自动更新,历史数据存档。 ▲7.可定制在线评阅书模板。 ▲8.支持批量下载评审结果,自定义命名格式,并且可以在线批量打印等。 ▲9.系统能自动检测出论文是否含有导师、学生姓名等敏感信息,并在论文材料上传后自动去除全文中的敏感信息。 10.支持专家对评阅结果在线电子签名。 ▲11.支持生成评审结果分项评价明细表,列出所有论文的每位专家分项评价明细,并可以下载导出。 12.可以对评审结果进行多维度的统计分析。 13.自有全国专家库专家******名及以上。 ▲14.系统支持手机端操作,用户不需要下载安装APP,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专家在线移动评阅论文,管理员移动接审论文、跟踪送审进度等,提高论文评审的便利性和时效性。 15.系统支持自动分析专家评阅意见和论文材料的匹配度,保障评审结果的准确性。 ▲16.系统支持填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并导出填报的内容(含20种统计表格),教育质量报告应至少包括学位点数量及结构、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研究生招生及规模、重点研究基地数、研究与发展经费、科研项目情况、研究生课程建设情况、学术活动情况、研究生获奖情况、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情况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理工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znxmg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羽、张晓明、雷冬、陈辰 电 话: 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