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办公室车辆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拆迁安置办公室车辆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代码: ****************002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数量: 1
项目名称: 廊坊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驻廊坊开发区拆迁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 吕月明 联系方式: 151*****222 代理机构: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廊坊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驻廊坊开发区拆迁安置办公室车辆购置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驻廊坊开发区拆迁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驻廊坊开发区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雪艳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吕月明151*****222
采购用途 : 皮卡车3辆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开发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招标车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④生产厂家授权书 ⑤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⑥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 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⑩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需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2-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6
时刻说明:2015年12月14日-12月16日9:00-11:00 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15时00分
询价时间:2015年12月18日15时00分
询价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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