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抽查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抽查情况的通报

吉水建设【2023】1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水建设函〔2023〕5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5-6月,我厅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在执法检查人员及检测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和3名专家,按照2%比例在全省45家质量检测单位中随机抽取了吉林省谨兰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被抽取质量检测单位的人员、市场行为、合同执行情况、检测标准执行情况、检测设备运行状况、检测报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及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各检测单位能够基本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检测活动。对检查出存在的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时督促限期进行了整改。检查后,及时将问题进行了梳理(见附件),并将检查结果在水利厅网站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检测单位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未受控;没有合格供应商评价程序;化学药品室没有危险品标识;
钢筋试验记录反向弯曲的弯心直径未记录;水泥样品留样不符合要求;委托编号试验记录信息不完整;未做质量控制计划等;
二是对检测单位监督检查方式单一,往往忽略了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调研指导、明察、暗访时对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查;
三是检测机构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无法为建设单位和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是由于缺乏监管和规范管理,检测机构还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违规行为;
五是执法检查人员及检测专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缺少规范化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进行抽查,并结合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调研指导,对参与水利工程检测活动的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参与大、中型水利工程检测活动的检测单位;
二是加强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严格资质申请审核,并定期进行复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没有获得相关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查处;
三是加大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是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大对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
五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及检测专家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从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及检测专家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
联系人:谢洪涛 0431-********
附 件:吉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吉林省水利厅
2023年9月4日

标签: 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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