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东南山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浑南区东南山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东南山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0,0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
采购需求:
1、服务需求:
按照生态环境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有关要求,制作浑南区东南山区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调查问卷,统计浑南区机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农村居民等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满意度与支持情况。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浑南区东南山区“两山”转化现状与存在问题,实地调研具有浑南区东南山区特色“两山”转化产业与案例发展现状。根据浑南区东南山区特色“两山”转化现状与发展思路,制作浑南区东南山区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宣传片及宣传展板,宣传片时长不少于4分钟,宣传展板总面积不小于5㎡,内容为浑南区东南山区近年来“两山”转化方向的实施路径与转化成效总结。结合浑南区东南山区实际情况,编制浑南区东南山区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分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各项建设指标的可达性。基于浑南区东南山区独特的地域优势与区域特色,总结浑南区东南山区近年来“两山”实践方面的工作、成就与典型案例,凝练具有东南山区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编制过程中不定期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最终形成《浑南区东南山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准备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评审会所需相关材料。负责指导在实施区域内发布《浑南区东南山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报送初稿并交付宣传片及展板付款50%总合同款,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后30日内付款剩余50%总合同款。
5、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提交到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王滨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王滨街道王滨沟社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汉翔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铁路102-1号1-2-4
邮箱地址: lnhx5F940@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汉翔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