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苗木招标公告
林业局苗木招标公告
灌南县林业局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林业局委托就苗木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林业局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6-001G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82000元,投标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采购树种及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苗木标准:要求长势良好,树形不偏冠。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非假植苗,带土球,土球完整。乔木要求树干通直,土球直径为米径6倍以上;灌木要求冠形饱满,土球直径为冠幅的1/3以上。
3、供货要求:根据需方要求按要求将苗木运送到指定镇、村。
4、供货时间:2016年2月20日—2016年4月30日。
5、其他事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苗木经营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苗木专业合作社资质的林业合作组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备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20日17:00以前送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或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63@qq.com">********63@qq.com)。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6年1月6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月6日15:30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15:3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 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2015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7 时)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保证金是否有效以转账或汇款到账时间为准。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③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盖章验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退还保证金应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办理,退还保证金仅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收,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793
项目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8-********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灌南县林业局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NZFCG2016-001G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0日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5年12月20日17:00之前将投标报名表和保证金银行入账单”送达项目负责人处或扫描后发送到邮箱(********63@qq.com">********63@qq.com)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标签: 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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