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智能货检系统招标公告
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智能货检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LZTL-2023-HJ | 发布时间 | 2023-09-14 |
项目名称 | 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智能货检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 阅读量 | 5 |
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智能货检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智能货检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智能货检系统供应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ZTL-2023-HJ
2、工程名称: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智能货检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招标规模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含装卸)、仓储、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考核、验收、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一年免费质保、税金、质保期备品备件等其它相关服务。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详细的采购内详见清单。
5、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6、交货期:40天内将四号翻车机翻卸后列车路企交接检查系统和集装箱列车路企交接检查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剩余三套翻车机翻卸后列车路企交接检查系统结合甲方要求进行安装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送。
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15日8:30至2023年9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联系邮箱、电话、身份证明、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邮箱(ylzbyb@163.com),同时致电代理机构(电话:0531-********)(招标文件工本费足额现金请转入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邹平项目自购物资设备招标文件、物资设备名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收款金额:每包件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 (17:00)
收款单位: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商银行济南分行
行号:313*****3804
财务电话:0531-********
3、已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统一时间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的联系邮箱。
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发送,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6、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从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所列账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汇款时须采用公对公的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等方式。
收款金额:智能货检系统包件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万元)
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商银行济南分行
行号:313*****3804
财务电话:0531-********
注: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递交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平市黄山一路91号
联 系 人:张部长
联系方式: 185*****414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5室
联 系 人:徐胜、潘怀胜
联系方式:0531-********
联系邮箱:ylzbyb@163.com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采购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翻车机翻卸后列车路企交接检查 | HJ-01 | 套 | 4 | 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代理商另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与本技术要求相关的软件产品著作权、CMMI、安防资质证书。 3、投标人需要提供现场考察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自身具有智能货检系统生产配套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附经审计的近一年(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流动负债比例(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信誉要求: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其他要求:本次项目建设系统需接入MAS系统或其他系统,需免费提供数据接口调试支持,满足数据共享要求。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需填报品牌。 | 10 |
集装箱列车路企交接检查系统 | 套 | 1 |
标签: 智能货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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