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校园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校园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校园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09-15 至 2023-09-19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张丽杰
(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校园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校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校园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1,576.00
最高限价(元):411,576
采购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1) 履约地点:沈北新区蒲昌路44号,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及幼儿园

(2) 付款方式:

序号

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要求

金额

1

服务期限满3个月

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增值税普通发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

2

服务期限满3个月

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增值税普通发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

3

服务期限满3个月

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增值税普通发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

4

服务期限满3个月

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增值税普通发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

(3)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4)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包组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校园保洁服务

包组号: 001

包组预算:******.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1

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校园保洁服务

一、项目范围

单位管理区域室内、外卫生保洁,服务面积(建筑面积)为;小学致远楼共四层计6352.73平方米,明志楼共五层计7093.93平方米;幼儿园共三层计3557.7平方米,幼儿园锦绣分园共三层计2000平方米。总计*****.36平方米。

二、人员安排

计划用工11人,其中包括:

★1、小学室内保洁员6人(女,50周岁以下,不允许使用退休人员),用工期限为12个月;

2、室外保洁员1人(男,60周岁以下),用工期限为12个月;

★3、幼儿园室内保洁员2人(女,50周岁以下),室外保洁员1人(男,60周岁以下);幼儿园锦绣分园室内保洁员1人(女,50周岁以下),共计4人(不允许使用退休人员),用工期限为12个月;

三、综合服务要求

1、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2、及时与校方沟通,根据校方实际需求安排保洁人员的日常工作,培训、管理并监督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3、制定完善的卫生保洁管理体系,每学期向校方提供服务标准及工作计划。

4、管理标准:

(1) 维护校方利益和形象,遵守校方各项规章制度。

(2) 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3) 工作时间:工作日全员上班7:00—16:30;寒暑假及节假日安排保洁员值班,保证365天有人清洁卫生。

四、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

1、楼内保洁员,负责楼内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步行楼梯及扶手、大厅、走廊、门外台阶、墙面、顶棚、电气设施、照明灯等;所有卫生间的蹲位、小便器、洗手池、镜子、地面等;会议室、专用教室等的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到垃圾房的工作;

2、室外保洁员,负责单位院落之内的室外全部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包括:打扫室外卫生、除草、浇花、除雪、清理垃圾、清洗垃圾箱等,

五、其它要求:

1、中标方需携带全部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认定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部人员的健康证和核酸检测证明方可签订合同、入场。签订合同后,全部人员 24 小时之内到位,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人员管理严格,管理服务到位,全面完成各项交接工作。

2、中标方必须保证员工工资达到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工资、相关社会统筹保险、税金、福利、餐饮、保险、服装款、工具物料、垃圾收集清运费用。)法定节假日及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3、工具配备:中标方需提供卫生保洁所需工具(含条帚、拖布、垃圾桶、垃圾袋、工作服、垃圾清运车、橡胶手套、抹布、清洁剂、水桶等必备用具),保证工具、物料的及时供应,不能影响卫生保洁工作的正常进行。

4、如中标方未能全面履行服务承诺,造成校方对服务不满意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中标方全部照价赔偿。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重大投诉事件,造成损失的,校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保洁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6、校方监督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校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7、中标方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伤害事故,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校方不承担责任,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8、及时调整采购单位认为不适合继续在校方服务的人员。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校方通报,中标供应商新录用服务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资料需提交校方备案。

9、因学校工作需要,如学校要求保洁员临时加班、节假日加班、迎检加班等,中标方须予以配合,并支付工作所需要费用(工资、餐费等)。

10、中标方员工每年体检 1次,并将检查结果报校方备案。

(5)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质量要求:

(1)服务及时、规范、文明。

(2)会议室、各种功能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无灰尘污垢、无垃圾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走廊、楼道、楼梯、卫生间、楼内公共区域等无污垢、无垃圾杂物;地面物品摆放整齐,陈设无灰尘;

(4)操场及楼外公共场所无纸屑、无垃圾杂物;体育健身器材、宣传栏、公示栏、围栏、垃圾桶无灰尘污垢。

(5)卫生保洁设施完备,定期对卫生洁具进行养护,做到无污渍,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6)定期对地面、墙面、门窗等重点部位进行养护,所有区域的卫生保洁均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7)对突发事件及特殊天气,如雨雪、停水、停电等有相关应急预案。

2、技术要求:

(1)每天至少 6 次对公共区域地面进行拖擦除尘,确保各楼层地面实时清洁光亮、无痰痕、无垃圾、无脚印、无污渍。

(2)每天至少 6 次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理,做到便池洁净光亮、无异味,镜面、台面无水痕、地面无积水、光亮干净。

(3)每天至少 4 次清理楼梯的卫生,做到楼梯干净光亮、无杂物、无死角,扶手台阶每天擦拭至少一次,无手印、干净光亮。

(4)公共区域设施每天进行擦拭,做到设施表面、走廊地脚线、腰线、窗台等附属物清洁,无水印、无灰尘。

(5)每天不间断的对一楼大厅地面进行拖擦,实时保持地面清洁光亮,无污痕,无脚印。

(6)每天 2 次对大厅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擦拭,保持光亮。

(7)一楼大厅门窗每天清洁 2 次(雨雪天除外),保持光亮,无手印。

(8)垃圾清运及时,绝对不得有堆放现象。

(9)负责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及会后卫生清洁工作。

(10)保洁人员的人文素养,符合公共礼仪要求。

(11)使用保洁物料符合环保要求,不影响教学环境。

(6)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参照《物业清洁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

(7)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提供不少于 12 次(每月1次)的免费培训服务。场地、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8) 验收标准及方法

1. 校方安排专人负责。

2. 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每天进行检查,每周进行反馈,发现问题书面通知中标方立即整改。

3.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考核结果不合格,校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9)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质量保证期: 12个月 (国家、行业或生产制造厂商对质量保证期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取其最长时限;没有规定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建议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44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非保证金账户)
账号: 033*****020********(非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杰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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