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共场所AED管理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海口市公共场所AED管理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海口市公共场所AED管理服务项目

市场调研公告

为做好我市公共场所AED维保工作,我单位拟开展“海口市公共场所AED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工作。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现向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递交文件材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一)运营AED管理平台要求

1.全天24小时至少有1人实时监测AED设备工作状态,做好远程状态查看、故障及时提醒、设备完整度盘点、维护记录追溯等工作。

2.与全市已投放的AED设备制造商签订运维保密协议,负责协调各AED设备制造商提供数据对接服务,确保所有AED设备均与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收集全市所有AED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地图信息及安装维保信息等内容,要在AED管理平台上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平台上同步、动态、即时做好信息的核实、增减、修改等工作。

4.在AED的机箱上张贴展示AED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就近的AED位置。张贴的材质需将户外场合使用纳入综合考虑,以确保长期稳定的户外使用效果。

(二)运营AED管理队伍要求

1.建立AED管理团队。管理团队至少配备5名工作人员,确保管理平台AED正常运行,并能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整理统计相关数据,形成AED设备和机箱监测数据周、月报表,人工巡检每轮报表,AED使用事件报表等。

2.建立日常巡查维护队伍,确保AED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日常巡查维护队伍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确保每2个月进行至少1次全覆盖的日常巡查。日常巡查至少检查以下项目:外观、电极片、电量、投放位置是否与AED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显示的位置相吻合、及语音播报是否完好,做好巡查记录并与监测平台数据比对复核。若有异常,及时处理。

(三)AED管理要求

1.AED使用事件管理服务:确认发生急救事件后,本次中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AED使用情况,拍照并查看现场视频等,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数据收集(包括但不限于AED日志信息,需要求AED厂家支持开放数据传输权限或在4小时内提供AED使用数据)。

2.AED维修保养要求:

(1)AED丢失、出现故障或电极片、电池需要更换等情况时,中标人要在2小时内响应,通知原AED采购单位、供应商或售后方及时完成维修或更换。如果该情况不在原AED采购中标单位服务范围内的,由中标人完成维修或更换(如果该产品停产,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4小时内完成。

(2)AED机箱(柜)破损时,中标人要在2小时内响应,通知原AED采购单位、供应商或售后方及时完成维修或更换。如果该情况不在原AED采购中标单位服务范围内的,由中标人完成维修或更换(如果该产品停产,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8小时内完成。

(3)AED设备故障、掉线、位置偏移等,要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

(4)接到移机通知后,中标人需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完成。

3.AED服务热线及警示标识要求:在AED设备机箱上张贴统一的三角标识。中标人提供7*24的服务热线,并粘贴在机箱显眼位置上(如封条),当AED被使用、丢失、机箱等部件被损毁时,市民、志愿者、管理人员等可以第一时间通知中标人处理。接到热线电话后,中标人需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

4.数据保密及提供:中标人必须严格保密AED相关数据,包括且不限于AED安装数据、使用数据、管理数据等。若有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出数据提供请求,需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拥有公共场所AED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内的数据使用权,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按需提供相关数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数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文件材料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4.对本文件提及的服务需求是否能完全响应,对服务事项是否需要增减提出修改意见;

5.提供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二项);

6.项目详细报价方案。

四、文件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本公告发布期间每个工作日,时间为(09:00—12:00,15:00—17:00);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7:00,逾期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海口市人民政府16号楼北楼5楼5022室;

4.各单位递交的文件材料应以密封加盖骑缝章形式提交;

5.联系人:卓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海口市AED投放品牌数量统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AED管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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