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10万元

4、服务期限:至项目结束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总务科

7、结算方式:完成所有工作后,拿到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二、采购需求

①对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拟新增2台CT、2台DSA、4台DR、1台C臂机、1台C型臂X光透视机、1台口腔曲面断层机和1台口腔头颅CBCT机,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新建机房之前对拟建场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完成后对该项目再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完成更新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新增设备及时上证。

②在2024年1月31日前,协助院方完成全院2023年辐射年度评估工作,并出具环境现状年度评估报告。

③乙方出具的报告必须获得湖北省和鄂州市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

④乙方配合完成湖北省和鄂州市环保部门对甲方检查工作,对于提出的整改问题,乙方协助完成。

⑤保证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它信息。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投保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与辐射)资质。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响应。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209室(总务科)

响应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点

2、采购会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二楼总务科会议室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各个分项的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与总务科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需要可续签,但总服务期不得超过3年。)

八、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209室(总务科)

联系人:龙老师 咨询电话:027-********


鄂州市中心医院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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