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资格: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关联关系: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3信誉要求:应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核查网站http://www.ccgp.gov.cn)。
2.4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在采购包要求的株洲地区服务区域范围内区、县均有销售网点,并提供对应服务区域范围内区、县各1个销售网点的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5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参与应答的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备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