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加装电梯采购意向公告

某小区加装电梯采购意向公告

某小区加装电梯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电梯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现就某小区加装电梯采购意向进行公示,此次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广大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对项目技术参数完整性、合理性,提出具体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小区加装电梯采购

二、意向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至2023年9月30日

三、采购需求

(一)预算金额:270万元

(二)技术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某小区住宅楼建设于2000年,建筑面积*****平方米,为6层框架结构,建房时未设计电梯入户,目前已投入使用20余年。为满足住户日常生活需要,拟于楼体北侧加装外挂式电梯,9部6层6站式电梯。

(2)电梯设计技术参数

楼号

用途

数量

层数

驱动

方式

载重量(kg)

速度(m/s)

行程(m)

电梯

厅门

备注

16#

客梯

6部

6层

曳引机

800

1.0

14.48

发纹不锈钢

初步参数,均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19#

客梯

3部

6层

曳引机

800

1.0

14.48

发纹不锈钢

(三)商务要求

(1)电梯生产周期及安装工期。生产时间:2个月,拟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生产;安装时间:1个月,拟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0日,总工期90天。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也视为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有:

①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

②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具体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供应商如为销售代理商须具有:

①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的电梯设备制造及电梯安装资质证书,需提供的制造商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应满足上条规定;

②若销售代理商仅负责设备安装,则代理商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意见反馈

1.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寄送方式向我部反馈。反馈材料中应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投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王助理:010-********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如提供的意见建议满足我方需求且符合市场行情,我方将予以采纳,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王助理,电话:010-********


,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装电梯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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