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南站站前道路一期工程凤龙大道、站西路-招标/资审公告
永川南站站前道路一期工程凤龙大道、站西路-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川南站站前道路一期工程(凤龙大道、站西路)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3〕164号、永发改变更〔2023〕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城南、九永高速公路莲花互通以北,地处凤凰湖产业园陈食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有凤龙大道及站西路2条道路,其中凤龙大道设计全长334.088m,标准路幅宽43.5m,其中两侧车行道宽各14.75m,两侧人行道宽各5.5m,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60Km/h,38米桥梁一座,另含362米石鱼河河道改造;站西路设计全长276.985m,标准路幅宽20m车行道16m,加单侧人行道4m,设计时速40Km/h。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869.0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高边坡和挡墙支护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石鱼河河道新建护岸工程、拦河低堰及附属工程,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王祎 | 联系人: | 钟光铃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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