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接处警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消防队接处警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会盟消防队接处警系统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5]085号。

二、采购项目: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会盟消防队接处警系统设备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开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公证件。

6、只接受潜在投标人一次性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银行受理单)。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于报名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采购编号。未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资料:投标保证金(银行受理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全套相关证件。以上资料要求除(法人代表身份证)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资料不全的投标人报名。

五、获取采购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一楼)。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6年1月19日上午9:0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

八、开户银行:孟津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账 号:0000 0003 7570 1668 0012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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