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卫生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色树坟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色树坟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项目(MC2015-124-1)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经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色树坟中心卫生院的确定被邀请单位如下:
第一标段: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海城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全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骏天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祝福国际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德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帅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永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金汇利建筑工程公司
北京筑基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门头沟区色树坟中心卫生院
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城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全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骏天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南粤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筑基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请被邀请单位,按投标邀请书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
附件1投标邀请书
附件2确认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1
投标邀请书
公司:(被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色树坟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MC2015-124-1(招标编号 )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4573、********4578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色树坟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色树坟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MC2015-124-1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门头沟区色树坟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
投标人应按照被邀请的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中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时中两个及以上标段,则优先选择中标金额高的标段中标,同时无条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标段:门头沟区色树坟中心卫生院
规模:小型修缮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4月4日前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财政批复资金: 第一标段:660700.56元;第二标段:594626.58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工程预算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周六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政府采购中心106房间携带确认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月7日9时30分,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门头沟双峪路39-1号)。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网银转账、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5年12月31日(含)前将款项交到指定账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注明“两个卫生院改造工程项目”字样。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请与采购中心财务联系(电话:********),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按时到账。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6.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5、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7. 投标供应商在缔约过程中应依法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凡是已向本中心报名,并确认参加本项目又不参加此次招标项目的,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未按规定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的,应属于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一标段: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政府东侧
联系人:褚慧霞 联系电话:139*****483 传真:***-********
第二标段:北京市门头沟区色树坟中心卫生院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色树坟大街10号
联系人:王燕燕 联系电话:135*****70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联 系 人: 张芬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102300
网 址: 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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