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草药、DR胶片、疫苗、放免试剂等招标公告

2016年度中草药、DR胶片、疫苗、放免试剂等招标公告

为了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节约采购资金,确保药品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现决定对武汉大学医院2016年中草药、DR胶片、疫苗、口腔修复体、放免试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投标须知
(一)招标内容:中草药;DR胶片;疫苗;口腔修复体;放免试剂。
(二)投标报价:(1)中草药每一个品种为一个标段可全部或部分响应;(2)、DR胶片、疫苗、口腔修复体、放免试剂等各自为一个独立标段,每一个标段中的品种须全部响应。
(三)投标人资格和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书。
2、在市内有合格的仓储,具有履行合同时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应出具前一年的营销业绩,银行资信证明等。
3、经营疫苗、医用耗材、口腔修复体、放免试剂均需提供有效证件。
4、代理进口品种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资质证明(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经营中草药企业还应有合格的饮片分装和炮灸车间。
6、响应中草药、DR胶片、疫苗、口腔修复体等的供应商投标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五仟元(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金)。
二、招标项目要求
1、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在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
2、保证规范的供货渠道,优良的药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
3、药品质量与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 投标文件要求
1、标书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函:项目名称、投标承诺、服务承诺书;
3、唱标一览表:须分别写明所投标段、种类、各类药品的品种数量。
4、报价要求:中草药类报价须按目录报价(单价);须保证所有电子文档报价表与纸质报价表的数据完全一致,核对无误后打印成纸质报价表,每份报价表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加盖骑缝章)。报价应为至武汉大学校医院到货价(含一切费用)。
5、供应商在填写电子文档报价表时请只填写单价,不能改写其他信息,否则管理系统将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及投标函的封装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标书,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和报价U盘以密封形式封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装袋注明投标内容及投标单位名称等标识。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收。
五、评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评标专家组根据投标方的公司资质、实力、服务质量、信誉、业绩等情况并结合以下要求确定中标单位;
(一)中草药评标依据:
1、根据投标人对每个品种报价的最低价覆盖率进行排序,并分别比较排序相近投标人最低价药品的重复率,依次以覆盖率高且重复率低、药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通过商务谈判确定上述候选人未覆盖最低价药品的分配。
(二)其他类的评标,依据供应商对每个品种的报价、报价的合理性及全部单价的总和作为评标的参考依据。
六、付款方式:药品送至武汉大学校医院验收合格入库后3个月付清货款。
七、本次招标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16年1月1日计算)。
八、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标书送达时间: 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8:00—8:45。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8:50。
开标地点: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注:请各公司于2015年12月20日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到如下帐户,否则无权参加投标。
用户名:武汉大学资金结算中心一科
帐 号:****************546
工行洪山支行 826048

附件一-至五:采购要求
附件二:药品招标目录

招标联系人: 吴老师 万老师
联系电话: ****************
技术负责人: 董老师 ********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一:武汉大学医院药品招标采购要求

第一条:中标公司必须依据药品采购品种一览表所规定的品名、规格、厂家、价格,并按照每月计划的数量按时供货。
第二条:中标公司必须保证药品质量,保证所供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在整个中标药品采购周期内,中标公司应按照我院要求向我院进行供货。校医院根据临床需要,于每月底前向中标公司提交下一个月的药品采购计划。中标公司在接计划3-7个工作日内按计划要求送至医院库房,由库房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入库。特殊急需药品应按要求当天送货。送货联一式两份交库房管理员。
第四条:投标价格在合同期内相对保持不变。当国家统一发布下调药品价格文件,招标价高于下调价时应当执行下调价。若有价格上涨必须出具国家物价部门的有效文件、厂家的调价文件及当地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校医院审核通过方可上涨(文件发布时间与调价时间应当一致,并且按照本次投标价的相应优惠比例计算药品价格),否则不予调价。若因为价格原因不按计划送货,医院可视为违约,不退还合同履约金。
第五条:中标公司应按照医院的计划要求必须完成当月计划的100%,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
第六条:中标公司在计划配送时,如有某一药品因厂家停产或其它原因造成缺货,需出具厂家有效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并与医院协商解决,由于断货引起医疗纠纷或给医院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公司承担。
第七条:同一次供药,对于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剂型、同一厂家生产的药品,中标公司应提供同一批号的药品,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满足要求,需提前与医院协商解决,否则予以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公司承担。
第八条:校医院一次采购数量达整件(箱、盒、瓶)时,中标公司应提供未拆封的整件药品,不足整件部分取其相应的大包装,特殊情况与校医院协商解决,否则予以拒收。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查报告书。
第九条:中标公司所供药品一般不得超过生产日期六个月,部分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三个月,否则予以拒收。三个月内医院根据临床需要提出合理的退、换药品,应当给予解决。
第十条:中标公司所供药品的规格、数量、产地及价格需按合同约定提供,进口药品需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药品需提供符合药监部门要求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中标公司所供药品外观不洁、破损,予以拒收。
第十二条:中标公司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药品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受药监部门的审查,供货单位的票据不正规、药品渠道不规范,校医院将就地封存药品,并通知药监部门处理。



附件二:武汉大学医院疫苗采购要求

第一条:中标公司必须依据药品采购品种一览表所规定的品名、规格、厂家、价格,并按照每月计划的数量按时供货。
第二条:中标公司所提供的生物制品,必须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的优质合格的产品并同时提供相关的全部貭检合格证件及批签证复印件。
第三条:若生物制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公司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运输配送过程中必须按疫苗运送冷链要求运输配送,同时提供每批运送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在整个中标药品采购周期内,中标公司应按照我院使用疫苗的要求向我院进行供货。疫苗的生产批号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五条:校医院根据临床需要,向中标公司提交采购计划。中标公司在接计划3个工作日内按计划要求送至医院库房,由库房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入库。特殊急需疫苗应按要求当天送货。送货联一式两份交库房管理员。若不能按计划数量配送,校医院将在回款中扣除当月计划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贵公司影响我院医疗工作的赔偿。
第六条:投标价格在合同期内相对保持不变。当国家统一发布下调药品价格文件,招标价高于下调价时应当执行下调价。若有价格上涨必须出具国家物价部门的调价文件经校医院审核通过方可上涨(文件发布时间与调价时间应当一致,并且按照本次投标价的相应优惠比例计算药品价格),否则严格执行招标价格。若因为价格原因不按计划送货,医院可视为违约,不退还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中标公司在计划配送时,如有某一药品因厂家停产或其它原因造成缺货,需出具厂家有效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并与医院协商解决,由于断货引起医疗纠纷或给医院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公司承担。
第八条:中标公司所供药品外观不洁、破损,予以拒收。
第九条:中标公司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药品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受药监部门的审查,供货单位的票据不正规、药品渠道不规范,校医院将就地封存药品,并通知药监部门处理。

附件三:武汉大学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要求

第一条:中标公司必须依据医用耗材采购品种一览表所规定的品名、规格、厂家、价格,并按照每月计划的数量按时供货。
第二条:中标公司必须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保证所供应的医用耗材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的优质合格的产品,并同时提供相关的全部貭检合格证件及复印件。
第三条: 在整个中标采购周期内,中标公司应按照我院的要求向我院进行供货。若有品种因厂家停产造成缺货,中标方需出具厂家的有效书面证明与医院协商解决。
第四条:校医院根据临床需要,向中标公司提交采购计划。中标公司在接计划3个工作日内按计划要求送至医院库房,由库房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入库。特殊急需耗材应按要求当天送货。若不能按计划数量配送,校医院将在回款中扣除当月计划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贵公司影响我院医疗工作的赔偿。
第五条:投标价格在合同期内相对保持不变。若有价格上涨必须出具国家物价部门的调价文件经校医院审核通过方可上涨并且按照本次投标价的相应优惠比例计算价格,否则严格执行招标价格。
第六条:中标方所供的医用耗材外观不洁、破损,予以拒收。
第七条:中标方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医用耗材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受药监部门的审查,供货单位的票据不正规、渠道不规范,校医院将就地封存药品,并通知药监部门处理。



附件五:
武汉大学医院中草药采购要求

第一条:明确草药、饮片正宗产地。
第二条:草药含杂质不得超过0.5%,饮片含杂质不得超过3%。
第三条:饮片切片应当均匀。
第四条:包装要用食品袋,不能用工业用袋。包装要瞩目厂家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校医院根据临床需要,向中标公司提交采购计划。中标公司在接计划3个工作日内按计划要求送至医院库房,由库房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入库。特殊急需疫苗应按要求当天送货。送货联一式两份交库房管理员。若不能按计划数量配送,校医院将在回款中扣除当月计划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贵公司影响我院医疗工作的赔偿。
第六条:投标价格在合同期内相对保持不变。若有价格上涨必须出具国家物价部门的调价文件经校医院审核通过方可上涨,否则严格执行招标价格。
第七条:中标公司在计划配送时,如有某一药品因厂家停产或其它原因造成缺货,需出具厂家有效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并与医院协商解决,由于断货引起医疗纠纷或给医院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公司承担。
第八条:中标公司所供药品外观不洁、破损,予以拒收。
第九条:中标公司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药品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受药监部门的审查,供货单位的票据不正规、药品渠道不规范,校医院将就地封存药品,并通知药监部门处理。

标签: DR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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