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乡联和村、仙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物资招标公告
鹤鸣乡联和村、仙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物资招标公告
鹤鸣乡联和村、仙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物资
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HMX******* )
各供应商:
大邑县鹤鸣乡联和村、仙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拟采购日间照料中心物资1批。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的方式,应邀的供应商必须承认本通知书各项条款,并依照本通知书各项条款作出承诺和准确答复,形成报价书,即视为合格供应商。
一、请各供应商以《采购清单及报价书格式》(报名时领取)为标准制作报价书,并加盖公章、填表人签名等。并于2015年12月22日10时前将按格式制作的报价书密封递交到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并请在封面注明询价编号。报价书的填写要求字体清晰、工整。所有内容不得有涂改,若有改动应在改动处加盖公章,递交资料时应密封,并在接缝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有效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三、供货时间及地点:请于签订合同五日内供货,交货 地点:大邑县鹤鸣乡联和村村委会、仙鹤社区居委会。
四、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8日
报名地点: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总金额预算价:8万元。
3、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只能一次性报价,报价书提交后,不得更改。
4、请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一并密封于报价书中递交。
5、报价单位方所承诺的所有事项及内容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承诺进行更改或者另外提出附加条件,报价书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文俊 联系电话:135*****292
邮编:611338
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
2015年12月14日
标签: 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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