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利津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利津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以利行审投发【2022】5号批准建设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利津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2 项目编号:利建招公字【2023】第14号;E370*****010******** 2.3建设地点:利津县太平庄村南侧,太平河以东,永莘路(S315)与滨港路之间。 2.4 建设规模:新建2万t/d人工湿地,面积共*****.57㎡,包括水平潜流湿地处理单元,布水渠,集水渠等(本项目不包含环境卫生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 2.6 建设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3元。其中设计约******元,施工约********.53元,监理约******元。 2.7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8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图纸会审、配合施工图预算评审、验收配合、技术交底及设计咨询、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且施工资质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1.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3.1.6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3年1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3.1.7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要求)。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1.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参与本项目时,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2 监理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2.4投标人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2.5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3.2.6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2.7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参与投标的企业须为本企业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 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 1.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3 方式: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利津街道滨港路22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4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06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46-******* 监督单位: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46-******* 技术指导电话:400-998-0000/0546-*******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市利津县利津街道滨港路22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546-******* |
标签: 尾水人工湿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