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舍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杨舍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LJYK2023S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舍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杨舍村村民委员会,代建方为宜兴市官林镇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兴市官林镇杨舍村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53万元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杨舍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工程
2.7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须为2023年官林镇镇村两级小型工程承包预选登记通过企业,不接受非备案企业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10:30时,下午1:30~4: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仅接受现金,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注明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另行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4月- 2023年9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保证金。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转账或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在票据上备注项目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接收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仍需携带原件(4.3中所有原件),对中标候选人1-3名进行资格审查。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杨舍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新街街道南岳路1号联东U谷产业园36栋202室
邮 编: ******
联 系 人:宗女士
电 话:0510-********
2023 年9 月 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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