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苗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苗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已由 静海县行政审批局 以 津审投 [2015]61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旅游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约为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滨海旅游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苗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给排水改造长度32000米,路面改造面积11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590.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县台头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苗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台头镇,给排水改造长度32000米,最大管径为DN300mm,路面改造面积11500平方米,本标段投资额约590.3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6年2月1日 至 2016年7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参考“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可通过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3层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12 月14 日 至 2015 年12 月18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3层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旅游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勇(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旅游区海晨道700号
邮政编码:300480

联系人:张少平

电话: 022- ********
传真: 022-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郑敬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3层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张金铭

电话:***-********转626

传真:***-********


日期:2015 年 12月14日


标签: 苗圃 晋升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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