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延寿县中医医院慢病管理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哈尔滨市延寿县中医医院慢病管理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哈尔滨市延寿县中医医院慢病管理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FJJL0109G230*****2001001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延寿县中医医院慢病管理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二、招标编号:FJJL0109G230*****2001001
三、澄清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监理员2人应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变更为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2、第三章评标办法P30(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监理机构人员中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2人应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变更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内容相应变更,凡与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本次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1-********
招标人:延寿县中医医院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普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72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451-********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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