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自行采购评估服务项目公示/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自行采购评估服务项目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拟对辖区街道开展违法建设项目查处所需相关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违法建筑违法收入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对违法建设项目违法加建面积部分的违法收入(精确至****元/平方米)进行市场评估,为违法建设项目所在街道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事实认定依据。

  (二)工作要求:一是依法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评估服务;二是可以为行政处罚提供直接事实认定依据;三是符合当前土地房地产市场的理性要求。

  (三)服务期限:中标并签订服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服务项目,出具书面《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三、采购预算:10万元。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采用自定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评分信息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在国家主管部门合法登记土地房地评估执业许可证;

  (二)近三年内未受过主管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所在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评估师、主管团队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应的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供应商提交资料: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高于项目预算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2);

  (三)有效的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自认为最具代表性的服务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协议),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评估服务方案等(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等);

  (六)项目负责人、团队的简介、评估师执业证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评估师证等);

  (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投标文件要求及送达方式:

  各投标对象须于2023年9月20日下午18:00前截止,分别按以下两种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

  1.投标文件纸质件:一式六份,用文件袋密封,可双面打印、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305号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综合科。

  2.电子邮件报送: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压缩打包方式发送,并在邮件正文写明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报送邮箱:tdghjcj@baoan.gov.cn)。

  3.投标人必须同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截标日前送达至指定地点与邮箱(邮寄以揽收时间为准),未按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送达的将做投标无效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5-********

  附件:

  1、综合评审评分信息表;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附件:

1.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信息表.pdf

2.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pdf

标签: 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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