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及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及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有关规定,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BMJZ2015-44

2.2项目单位: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3项目名称:学生宿舍管理及保洁服务

2.4项目预算:434,440.00 元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2至2014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者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提供2014年至2015年10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不同的谈判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谈判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谈判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供应商,请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3家网站自行下载附件获取。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09:00—09:3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8、注意事项

7.1递交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

7.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迟到视为放弃谈判)。

9、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和晓娟 叶军伟

联系电话:****-******* 135*****137 136*****031

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项目组织:和晓嵘

联系电话:0888—*******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金山飞马转盘便民服务中心)

邮 编:674199

采购一览表

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学生宿舍管理及保洁服务

一、人员需求情况

1、学生公寓管理 14人

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有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普通话较为标准,年龄45周岁以下;其中1-2人须具有相应维修资格,负责宿舍日常维修。

2、学生公寓保洁员 4人

学历不限,能够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学生宿舍管理员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岗位态度

1、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踏实肯干。

2、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二)四个值班室值班工作

1、时间安排

早上开门、开灯时间:6:30

值班室值班:6:30——23:00

夜间值班:23:00——6:30 (需入住管理员宿舍)

晚上关门、关灯时间:23:00

2、值班工作职责

(1)严禁外来人员或异性进入,如维修、家长探视等确需进入要做好登记,并抵押相关有效证件,限定时间,方能允许其进入,如超过限时,值班人员有责任催促其离开。

(2)禁止学生(或他人)把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拿出公寓,对学生(或他人)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等出楼者进行盘问并核实其身份信息,学生宿舍内配备的各类家具一律不得带出宿舍。

(3)撰写工作日志,做好各项登记、记录工作,工作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4)保管好、整理好学生各宿舍及大厅门、消防门、配电室门等钥匙,学生各宿舍钥匙与宿舍号准确无误。

(三)安全工作

1、认真做好楼栋巡查,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及时向系辅导员或系学生工作老师反映。

2、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发现学生宿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不良苗头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3、如本楼栋发生学生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报告宿管科、教学系、保卫处,并在第一时间到位,积极协助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对安全隐患时常排查,及时汇报整改。消防设施日常维修、维护及清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及玻璃、应急灯、安全指示牌。做好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工作。

5、防火、防盗、防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防乱接乱拉电线,确保安全。加强对寝室内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的管理,对查处到违章用电或使用明火的寝室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制止。经常对宿舍内门、窗、床等寝具进行检查,特别要留意学生使用的接线板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注意观察男生寝室是否有管制刀具、铁棒、啤酒瓶等违禁物品存放并及时督促清理。出现学生躺在床上吸烟,及时进行劝阻。

6、常查常巡,教育学生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寝室失窃事件的发生。

7、防止学生越墙爬窗外出,防止意外事情。

8、防止外来人员入内、留宿。值班期间有校外人员在寝室搞推销或行窃等活动,要及时制止。

9、做好宿舍门卫工作;按规定时间执行关锁宿舍区大门、熄灯开灯等工作,每晚检查学生住宿情况,对夜不归宿、外宿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及时进行通报并报学生处处理。

10、出现突发事件、刑事或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及时报警,注意保护现场,并报告保卫处、相应教学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公物财产管理、日常维修工作

1、宿管员负责宿舍楼内财产管理(床、桌、门、窗、椅、凳、水电设施设备等),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存在。坚持检查各寝室财产使用情况,做好财产验收、发放、清查、保管等工作。

2、做好学生爱护公物教育。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3、凡人为损坏、丢失的宿舍物品、设施,要及时认证,按照学校规定的价格填写赔偿单并上报宿管科,由宿管科联系教学系、计财处,对损坏的公物及时赔偿并维修。

4、做好学生寝室的维修报修工作,有登记、有检查、有核实。负责学生宿舍水电核查、公物等零星维修工作。做到维修到位,服务到位。认真落实维修报修表签字制度。不能自我维修的公共物件应及时向宿管科报告,由宿管科按程序报批并联系相应技术人员按照相应程序前来维修,力争48小时内解决问题。

每间宿舍内设施、设备明细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防盗门

1

洗漱间灯

1

卧室门锁

1

冲水箱

1

卧室锁芯

1

水龙头

6

衣柜

2

洗漱间插座

1

铁床

2

下水管

1

椅子

6

窗子

1

钥匙

6

地漏

1

开关

2

晾衣线

1

卧室灯

2

卫生间门

1

卧室插座

4

卫生间锁

1

空气开关

1

卫生间锁芯

1

电话插座

1

卫生间灯

1

网线插座

6

淋浴器

1

门锁把手

1

蹲坑

1

备注:我校共有A、B、C、D四栋学生宿舍楼。其中A、B、C每栋312间学生宿舍,12间活动室,公共卫生间1间,公共区域洗漱台12个、水龙头24个;D栋有138间学生宿舍,6间活动室,1间公共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漱台6个,水龙头12个。

5、学生宿舍日常维修产生的耗材采购费用由甲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

(五)纪律管理

1、负责学生在宿舍区时的纪律,杜绝在宿舍区发生矛盾纠纷和喝酒打架事件。

2、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3、防止打牌、抽烟、喝酒、赌博,防止异性学生进入本宿舍区。

4、对违纪学生(如:未归、吵闹、喝酒打架、不关灯、点蜡烛、抽烟、娱乐活动等)进行及时教育制止,并作好记录(房号、班级、姓名、违纪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上报教学系、学生处。

(六)其他日常工作

1、认真做好本楼幢学生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及时更新本楼栋住宿数据,确保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熟练掌握分管宿舍区的布局及各系、各班的住宿情况。

2、每天认真做好巡查工作,巡查记录须填写工整,事实准确、详实。

3、认真做好“文明宿舍”评比及其他各种专项检查,检查数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汇总上报,数据要核实准确。

4、禁止向学生销售商品或外人进入推销商品。

5、无条件执行学生处及宿管科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6、送老迎新期间或宿舍调整时,做好钥匙收缴,卫生、公物检查以及其他服务工作。

7、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

8、教育学生在宿舍内文明住宿。制止学生乱丢、乱泼、乱倒、破坏公物、酗酒、私藏凶器、打架斗殴、熄灯后起哄等不良行为。

9、做好系部书记、主任、辅导员、学生处领导深入学生寝室的登记工作。

三、学生宿舍保洁员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负责宿舍楼内部绿化带养护

绿化面积:600㎡

要求及时浇水除草、补种及修剪整理,保证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二)负责公共区卫生清洁

1.大厅、走廊过道、楼梯地面清洁

A、B、C三栋面积:1848㎡×3=5544㎡,D栋646.8㎡

2.公共区域所有墙壁、玻璃清洁

A、B、C三栋面积:3029.2㎡×3=9087.6㎡,D栋883.2㎡

3、卫生要求

(1)全天候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光亮无污迹、角落无堆积垃圾;

(2)墙壁干净无脚印、污迹、乱贴乱画等;

(3)楼内设施干净光亮无灰尘,天棚无蜘蛛网;

(4)大厅盆栽植物及时浇水除草;

(5)监督学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和废弃物,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6)如遇上级领导检查,服从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1

备注:

1、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一年后,由丽江师专考核合格,在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价不变的基础上可以按年续签合同,成交供应商最多可以获得为丽江师专提供学生宿舍管理及保洁服务的3年资质。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派遣到我校的宿舍管理员和保洁员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4日

标签: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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