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邵东县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邵东县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145000元/年
三、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物业管理资质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特殊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企业需邵东本土企业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同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00,在邵东县交警大队办公室领取文件。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12月22日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报名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09:00
3、开标地点:邵东县交警大队六楼会议室。
4、法人代表授权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2、交投标保证金可交现金或转账,并注明:交警大队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12月22日前交纳到邵东县交警大队。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邵东县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人:邵东县交警大队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0739—*******
第二章 投标须知
说明
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的物业单位。
2.2“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4“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实施的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
3.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评分办法及标准
4.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4.2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5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2 | 综合实力 | 20 | 投标人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经验,每提供一份2011年-2014年的物业管理合同计5分,最高计20分。(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 |
10 | 投标人被评为湖南省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计10分 | ||
5 | 投标人被评为邵阳市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计5分 | ||
5 | 投标人为邵阳市或邵东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单位计5分 | ||
3 | 人员资质 | 10 | 经理岗位证5分、电工作业证2分、消防培训证计3分 |
4 | 公司参保 | 10 | 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10分 |
5 | 投标书编制 | 5 | 投标书按招标文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页,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合计 | 100分 |
标签: 物业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