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年度文书档案纸质整理归档及数字化比选公告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年度文书档案纸质整理归档及数字化比选公告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对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纸质
整理归档及数字化比选公告
为做好我局文书档案归档工作,邀请符合条件的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公司参加比选,我们将择优选出一家公司作为我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归档工作的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纸质整理归档及数字化
二、项目概述
对我局2021-2022年度形成的相关文书材料进行纸质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初步估算文件材料约4500件,最终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三、项目完成时间
公示期满一周内入场,并于2023年11月底完成。
四、项目开工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一号办公楼9楼915房。
五、申请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公司。
(二)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比选。
(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服从我局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文书档案数字化标准
文书档案纸质整理归档及数字化需符合海南省档案局(馆)的入馆标准。
(一)文书档案纸质整理需符合《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13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等标准。
(二)文书档案数字化需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海南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验收实施细则》(琼档字〔2020〕9号)等标准。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公司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局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申请书(申报须以公司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材料须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能证明公司能力、人员配备和业绩的材料。(至少提供近两年公司业绩)
4.报价材料。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刻盘现场递交,只接受现场直接送达。
(四)申报公司超过10家时,按提交申请材料时间顺序,选择前10家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比选。经我局组织评定后,公示并确定一家公司。
八、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二)文件递交地点:省政府海府办公区(海口市海府路59号)1号楼916室。
(三)联系电话:130*****590,联系人:李飞。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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