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赛图拉镇商业楼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皮山县赛图拉镇商业楼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皮山县赛图拉镇商业楼建设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皮山县赛图拉镇商业楼建设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3*****072*********)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筹100.0%,招标人为皮山县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新建商业楼4栋,其中1#商业楼建筑面积1790.52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2#商业楼建筑面积 2287.42平方米(其中地下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96.9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3#商业楼建筑面积 3575.53 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4#商业楼建筑面积 3003.06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及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072*********001
标段(包)名称: 皮山县赛图拉镇商业楼建设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新建商业楼4栋,其中1#商业楼建筑面积1790.52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2#商业楼建筑面积 2287.42平方米(其中地下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96.9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3#商业楼建筑面积 3575.53 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4#商业楼建筑面积 3003.06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及附属配套设施。(1)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优化设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2)工程施工范围:经业主确认的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3)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6)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业绩要求:(1)工程总承包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施工单位至少1项14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或工程建筑总承包)建设规模类似的单项业绩;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施工单位至少1项14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或工程建筑总承包)建设规模类似的单项业绩;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3)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今,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设计单项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原件扫描件﹞(4)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今,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设计单项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原件扫描件﹞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到 2023年10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自主选择以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递交方式: 1. 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 (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 登录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电话 ********** ;窗口 服 务 电 话 :0903-*******199*****669。 2. 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 登录交易主体后选择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2)投标单位可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4)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途时间,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 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4、逾期送达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辅助开标、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6、本项目总承包工期365日历天(含冬休期)。7、本项目投资总额7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皮山县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亿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皮山县固玛北路76-3号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博斯坦街道英协海尔社区金石榴广场
联 系 人:排孜来提·阿迪力 联 系 人:王振杰
电 话:0903-******* 电 话:09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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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标签: 商业楼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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