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我县商业体系建设,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及《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再次向社会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方式和标准(一)支持方向:主要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5个方向。需符合《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支持内容。
(二)支持方式: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其中,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等公益性较强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市场化程度较高项目,由县(市、区)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达到绩效目标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县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且需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完成实施并通过验收。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三)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单位),向保亭县发改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两份: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列明申报方向和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2份。
我委将根据商务部和海南省文件精神,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向省商务部门推荐,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四)征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楼310室
(3)联系人:王丹电话:0898-********
附件:1.《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
附件1: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doc
标签: 域商业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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