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移动长沙分公司2016年车辆租赁项目_
湖南移动长沙分公司2016年车辆租赁项目_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自行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服务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湖南移动长沙分公司2016年车辆租赁项目; 1.2采购代理编号:GCMC-HNCSYD-150071-BX; 1.3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地区; 1.4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为1050万元; 1.5采购内容: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基站建设、网络维护、市场营销的正常运行,需招年度车辆租赁合作单位。要求合作方按我公司的要求配置租赁车辆,车辆保证8层新,干净、整洁且证件齐全。并按行业规定及时、准确、安全的配合我公司做好2016年车辆租赁服务。租赁车型为:金龙客车19座、金龙客车25座、金龙客车52座、金龙客车45座、金龙客车37座、金龙客车33座、长安之星面包车7座、金杯海狮面包车11座、别克商务车7座、货车(2吨)。采购数量见下表:
本项目按季度分为四个采购包,一个应答供应商最多中选两个采购包,采购包划分情况如下:
本次采购为框架+订单采购,本次采购预算仅为预估量,具体以采购方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具体明细数量详见:比选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1.6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1.7采购有效期:本项目根据季度签订合同,合作期为三个月。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 | ||||||||||||||||||||||||||||||||||||||||||||||||||||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有省际、市际、县际)、车辆行驶证(车、证、承租单位相符)、社保登记证各种证件合法有效。规模较大,非私人挂靠性质且注册资本200万以上。 2)供应商必须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且社会信誉度好。具有专业驾驶队伍,车辆有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险。 3)具有相应车辆数量20台以上(需提供行驶证)。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201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已完成的类似车辆租赁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有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供应商必须近两年内无严重技术安全事故,且社会信誉度好。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近三年内与中国移动有不良合作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长沙移动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围标串标等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09时00分至2015年1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分采购包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200元)整。 。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5日14时30分;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46号移动指挥中心副楼三楼308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详细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联系人:周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舒女士 邮箱:182*****996@139.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账号:****************328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银行电汇:请在2015年12月21日17时30分前将汇款凭证(收款方为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七条。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名称及费用用途。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需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182*****996@139.com。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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