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精神病医院公租房招标公告
大龙精神病医院公租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坡大龙精神病医院公租房项目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防发改[2014]276号、防发改[2014]377号、防发改[2015]1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内。
建设规模:光坡大龙精神病医院公租房为新建两栋5层公租房,总建筑面积3278.42平方米,共100套。
合同估算价: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756.58万元。
要求工期:245日历天,定额工期2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道路、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实行无记名报名。
注:项目的有关通知均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关注相关网站通知,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100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3日8时30分,地点为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大龙村
联系人:石鹏
电话:****-*******、186*****44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人:陈义廷
电话:187*****433、****-*******
2015年12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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