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拍摄项目

微电影拍摄项目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微电影拍摄项目

项目编号:620*****48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丁丁 0990-*******

报价起止时间:2023-09-14 23:14 - 2023-09-19 20:00

采购单位: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微电影拍摄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宣传片拍摄; 拍摄要求:拍摄地在克拉玛依,编剧有不低于5年的从业经验,文学类专业,曾荣获国家级奖项,摄影团队为影视院校毕业专业影视摄影师,独立完成过大型文艺活动,具有本土较高人气,公信力。使用专业电影摄影机,投标人应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岗位齐全,分工合理,主创人员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技术支撑,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制作要求和艺术追求。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宣传片的制作等工作。;视频要求:视频1部,时长不少于10分钟,4K规格,成片高清格式,输出格式能满足合同约定的多类播放平台。;报价构成:采用整体策划、拍摄脚本的撰写、拍摄、剪辑、后期包装及渲染、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式,实行总价包干。;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作品著作权: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创意或作品,及在拍摄制作过程中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使用盗版、不得盗用他人创意、不得非法使用他人素材等情形),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作品著作权:2.供应商需对其设计拍摄方案拥有完全自主创意,若被采纳,在签订合同后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拍摄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若供应商的侵权行为导致采购人向他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该等赔偿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解决该等赔偿事宜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作品著作权:3.本项目为总价承包,合同价款已含全部费用。付款后,采购人在本项目中拥有中标方设计拍摄方案的著作权、使用权。;验收标准:服务成果:完整,精美,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服务期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次数无偿满足采购方的微调需求。;
1件 ******.00 其他
其他家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60号734室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服务期要求 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次数无偿满足采购方的微调需求。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克拉玛依,09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电影拍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