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陈良初级中学、陈良镇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阜宁县陈良初级中学、陈良镇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陈良初级中学、陈良镇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阜宁县陈良初级中学、陈良镇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阜宁县陈良初级中学、陈良镇实验幼儿园二家学校2023年秋学期所需食用油、猪肉、鸡蛋、冷冻食品、豆制品、蔬菜等食材的供应商。(中标单位分别同二家学校签订供货合同)。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三个包,分别是一包:猪肉(去骨后腿肉、精瘦肉、大排、小排等);二包:调味品、冷冻食品(家禽类等)、食用油;三包:豆制品(卜叶、豆腐等)、蔬菜、鸡蛋;潜在供应商不得兼投兼中。 4. 控制价。核算基准价:一个月取“阜宁县部分农贸市场”(海峡大市场、崔湾菜场、大关路菜场)食材三次零售价格的平均价结算,如“阜宁农贸市场没有的产品价格,结算参照价则参考陈良本地菜市场的零售价平均价结算。最高限价:核算基准价的 100%,最低限价:核算基准价的70%。 5.供货期限要求: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3年秋学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发包方不满意,可终止协议;试用期满后发包方满意,可继续承包)。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学期(即2024年春学期)。 6.供货地点:阜宁县陈良初级中学、陈良镇实验幼儿园 7. 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或学校对产品质量不满意的,有以上任一情况,取消其学校所有的供货资格。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1.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鸡蛋和豆制品无需提供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9 月15日8:30至 2023年9月2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方式: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9号楼B211室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52*****469,夏工);报名费200元/分包,售后不退,报名时带介绍信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教育局(具体见1楼门卫处)(上海路168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以现金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缴纳。 5.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分包一(猪肉)、分包二(冷冻食品、调味品、食用油)每包伍仟元整;分包三(蔬菜、豆制品、鸡蛋)每包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付款方式: 每次配送须向采购学校提供有一式四联的送货清单,并在清单上注明配送品种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且开具的发票必须与实际货物内容一致,开具的发票商户名必须与中标商家一致,次月15日前与采购学校据实结算。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陈良初级中学、陈良镇实验幼儿园 地址:阜宁县陈良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9号楼B21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校、曹园长、夏工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