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藏文化博物馆二期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青海藏文化博物馆二期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藏文化博物馆二期工程,已由市发改备字(2012)第0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藏文化博物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占100%,招标人为青海藏文化博物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招标。
本工程计划2016年3月1日开工,2016年10月20日竣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1.2投标人近三年应有合同金额250万元以上的博物馆工程设计业绩与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博物馆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的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
3.1.3拟派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
3.1.4青海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1.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6日09时,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西川南路5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藏文化博物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拉科太
联系电话:135*****228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2015年12月14日
标签: 施工 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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